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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楚易澜满头黑线,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你醒了?”沈连咕哝了一句,一只手伸过来,搭在楚易澜胸口,很快又呼吸均匀起来。

有窗帘挡着,晨光稀薄,但楚易澜还是认真欣赏了几分钟,然后掀开被子下床去了浴室。

楚易澜也没想到自己会睡迟,按理来说他的生物钟非常固定,但是比起孙秉赫意味深长的眼神,这些都不重要了。

“孙特助。”被注视了几分钟,楚易澜走到办公室门口,忍无可忍,“我脸上有花吗?”

“没。”孙秉赫移开视线,顿了顿又说:“boss,您在我心里永远是最强的。”

楚易澜:“?”

“不怪杨彬总想将你的嘴封起来。”楚易澜气笑了,“孙特助,我希望你的脑补能力可以不要这么猛烈。”

孙秉赫瞧着还不太高兴,“好的boss。”

沈连一觉到十点,起来就有芬姨做好的骨汤面,完事撸楚猪咪两把,十分惬意。

中午胡凯岚电话打来。

“沈连,我目前争取到了两个不错的本子,一会儿发你邮箱,你看你要哪一个。”

沈连精神振奋:“行啊胡哥!”

“但说好,都不算男一号。”

“只要本子好,当配角我也无所谓。”沈连自我认知明确,就他目前的口碑,不接不拍,怎么好转?

至于男一号,没点儿基础打底,以后都是要遭人诟病的,虽然灵魂核心是那个顶流影帝,但境况不同,沈连还是信奉一步一脚印。

更重要的是,好剧本难得。

挂断胡凯岚的电话,沈连抱着笔记本坐在沙发上,认真翻看剧本。

两个故事都不错,一个是爱情题材,一个是社会题材。

其实无论从搭档演员还是ip来看,前者都更好一些,但不知为何,沈连就是被后者吸引了注意力。

《烈火》,讲的是主角跟他的混混朋友,从小城镇走向大城市的故事。

而沈连一旦接演,角色就是那个混混。

经济严重落后的偏远小镇,水电全通也才三年前的事,自建房高低不齐,游蛇一样在小镇屁大的地方盘旋错落。

从初中就辍学,整日骑着自行车找零工的小混混,十三岁就跟主角认识。

后来在主角的鼓励下去了大城市,不出意外,他立刻被城市的繁华迷了眼,走哪儿都是震惊跟歆羡,他没有主角那样聪明的头脑,却有一张昳丽漂亮的脸蛋,美得好似那片贫瘠之地全部的灵气,都凝聚在了这张脸上。

他看着主角一步步走向正轨,羡慕之余急于求成,然后在大老板的设计下,经历了一系列恶心绝望的事情。

他的生命猝不及防驶向另一条道路。

其实继续留下来也是可以的,有的是老板出钱,可他不愿意,城市这座钢铁巨兽下的黑暗令他恐惧,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什么都不是,他不属于这里,待着这里的每一天,都让他觉得困惑跟胆战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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