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姨父是个商人。小的时候跟着乞丐讨过饭,长大了以后自己做生意,走南闯北地,积累下了一份偌大的基业,在我们村,也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人物。
我不知道我姨父当年给我介绍对象到底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考虑。到底是我妈私下跟他哭诉,触动了他柔软的心肠,还是他的那个在广东的侄儿出于与他的狐朋狗友的兄弟情谊,想要帮他的兄弟解决终身大事,两个方面的消息恰恰就在我姨父这里汇聚了起来。
我妈跟我通过电话之后,我就在那个周六回了家。
我姨父也来了,跟我说起了他准备介绍给我的这个对象。
不得不说,生意人说话的水平和种地的人说话的水平就是不一样。
我姨父跟我说起那个广东的对象的时候,回避掉的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个人的学历,只说这个人的优点:在电脑方面挖得很深。然后说:这个人年纪有点大。比你大了岁。
我跟我姨父回话的时候,也是回避掉了人的因素,就说我想去广东,给自己挪个窝。为了给自己挪个窝,比我大岁也没什么。
后来我前夫就给我打电话了。跟我说起他所在的广东的中山,又跟我说起这个地方的特色。还跟我说:你姨父说你是个蛮娃,我就好奇是怎样一种蛮法。在我们广东,大家把卖菜的阿姨都会喊作美女。
我感兴趣的却是南方的水果。据我所知,广东那个地方产香蕉、荔枝、芒果和龙眼,这些水果在北方,差不多属于贵族食品,我在西安的时候并不多见。即使是见了,大多数时候也只能流一流口水。
我前夫当年也是一个外貌协会的选手,听我姨父说我长得漂亮,心里也是蠢蠢欲动,跟我打电话的时候似乎也在以他的方式煽动我来广东。
可我不敢轻举妄动。我当年只有几百块钱的积蓄,还要还助学贷款。广东那么远,跑一趟下来,身上的积蓄就会被花光。
我前夫说:你来广东吧,买一张卧铺票,火车票我帮你报销。
我想了想,觉得还是有点不妥。
之后,我前夫的那个狐朋狗友又给我打电话了。说:我们这边最近有个公务员考试,要不你过来试一下?你来了就住我家,我家的房子很大。
我跟这位大哥说:我家里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他之前还跟我打电话说让我过去,他给我报销火车票呢。
电话那头的人说:呀,这么好的呀!你们居然已经接上头了!
于是立刻拍板。
我跟我姨婆说了这件事,我姨婆以一种不可置信的语气说:广东的房子贵得太太,那个人在广东买了房,家里得多有钱!那个人愿意跟你谈居然就因为你长得漂亮!
我也不知道该对我姨婆的反应做怎样的反馈,只能说,颜狗的世界也只有颜狗才会懂。
我坐火车到了广东,我前夫按照我们之前说好的,到火车站来接我。
那一年,他岁,我岁。
我和我前夫见面的时候,我们两个对彼此都不满意。我觉得他长得贼眉鼠眼,他觉得我土了吧唧。但是,两个人因为都有不得不向生活妥协的理由,最终还是走到一起了。
我前夫接到我之后先是通知了他的那个狐朋狗友,他的那个狐朋狗友立刻在电话里说,让我前夫带我去见他,他晚上请我们吃饭,给我接风洗尘。
我被我前夫带着,去了我表弟的表哥的公司,在那里见到了正在上班的我的表弟。
晚上,我,我表弟,我表弟的表哥,还有我的前夫,四个人在一起吃饭。
点菜的时候,我前夫居然还记着我跟他说过的我爱吃螃蟹那句话,问服务员,他们饭店有没有螃蟹。我表弟的表哥给我们点了一盘虾,说:那么讲究干嘛,虾也是水产,有虾吃就不错了。
吃完饭的时候,我前夫说:你就住我那边吧!
我说:我跟赵哥说好了,就住赵哥家里。
我前夫很迷茫地看着我表弟的表哥。我表弟的表哥于是话了,说:我家里有老人,老人的生活习惯和年轻人又不大一样,你住我家未必有波哥家里舒服。
我就这样被安排着住进了我前夫的新房。
我来广东之前,住在我姨婆家。我姨婆家当年住的也是单位分的新房子,而且装修得很温馨。我前夫的房子也是新房,但是因为我的脑子里有我姨婆家的装修得很好的房子的样子,因此,到了我前夫的新房子,看到他家装修的样子,觉得也就马马虎虎吧。
我前夫对于我的反应明显有点不悦。可是我也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
我前夫和我在一起的那些年,脾气一直不好,我也不想探究,他的心里到底是怎么看我的。我对广东所有的留恋,都是因为我到广东的第二天,就找到了一份在我看来很不错的工作。
联系我的,是一个律师所的主任。人长得很帅,学历也很高,又有体面的社会地位。最难得的是,我的老板对我的评价也很高,让我觉得自己将会是一个非常有前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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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夫最初是骑着摩托车上班的时候把我捎到我上班的地方,后来就是我打摩托车上班。
我住着我前夫家的主卧,那是我前夫家的唯一一间带着卫生间、衣柜,还有梳妆台的房间。
房间里有一张一米八宽的大床,床上铺着浅绿色的床单,那种颜色在广东的炎热气候下给人一种清凉的感觉。后来我才知道,所有那些我看着觉得很有品味的东西都是我的前婆婆选购的。
浅绿色的床单上有一点淡淡的血迹。我前夫说:那是赵哥那个人烧包,他在外面认识几个女孩子,自己为了装逼,说请人家来广东玩,他管吃管住。结果,那几个女孩子真的来了,他又不能赶人家走,又不敢让老婆知道这件事,就把人安顿到了我这里。我只管让她们住了几天,也没管她们吃饭什么的,她们住了几天就自己走了。床单上的血迹是其中一个女孩子皮肤上有点伤口弄上的。
有一天,我前夫带我去中山西区的步行街,说:这儿我们这里最繁华的地方之一,你看是不是挺不错的?
我当年已经见识过了一线城市的繁华,觉得这个地方跟一线城市的某些地方比,还是有点差距的。于是跟我前夫说:哦,这个地方,还可以吧!
我前夫一下子就怒了。说:你看看你自己,到底有什么?什么时候,你才能在见到一个地方的时候心里由衷地觉得这个地方非常好!
我被他吼得不敢吭声。觉得我不过是说了句真话,怎么就惹得他了那么大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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