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就想得有点远了,现在最要紧的是,庄子要种东西,同时开店的钱也要开始准备。
开店铺,除了要有钱,还有就是必须要有属于自己的人,这些人能不聪明,但是必须要是听话的,会无条件服从她的命令,否则以后要是做大了,容易出乱子的。
除非她就准备只开一两家店铺,然后时不时还能上门查看那种。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她可是是一个有志气的姑娘,立志要当凌安县首富的。
首富怎么可能只有一两家店铺,那必须多多益善,数不胜数啊!
所以,培养自己人这件事,刻不容缓……
接下来的日子,洛思云借着想要和元夫人交好的名头又去了几次元家小院,元正柯也借此将自己准备的的礼物送给了洛思云。
是一盆仙人掌,巴掌大小,长得绿油油的,元正柯最喜欢的盆栽之一。
洛思云也很喜欢,毕竟像仙人掌这种浑身长满刺的东西在京城还是很少见的。
不过见元正柯手上也只有一株,她就截了一小段下来,说自己拿这点就能培育一株,剩下的本株想要他拿回去。
元正柯不同意,非要她拿大的,毕竟是他特意准备的礼物,怎么可以反悔。
最后洛思云也退了一步,将截下来的仙人掌种在一个小花盆里,送回给他,元正柯拿了,毕竟他也是真的喜欢仙人掌,能有一株小的然后慢慢培养长大也不错。
是的,他非常相信洛思云的话,丝毫没有怀疑。
收到小正柯的礼物,洛思云也送了他一份有关芦荟作用的小画册!
嗯,这本来是答应写给朱夫人的,但是她就写了一本,只能先拿来应应急。
至于答应朱夫人的,只能下次再补了,反正短时间之内她去不了朱府了。
说是画册,其实就是十几页纸穿成一本,写画一本也就需要半天的时间,费不了多少功夫。
很快就好的!
洛思云也见到了官老爷元纾,也就是元正柯的父亲。
一个身高在一米七左右,长相有点小富态,脸上带着乐呵呵的极附感染力的笑容的中年男子。
这个形象在洛思云的意料之中,他看着既有着商人那种我谁也不得罪的作态,又有着读书人的礼节和傲骨。
如果不出大意外,他也许做不了一个好官,但应该也不会为祸一方(因为他不缺钱,看起来还有点良知)。
当然,这只是洛思云看他的感觉,实际还是要看他以后会怎么选。
知道洛思云是救了他儿子的救命恩人时,元纾收起脸上的笑容,非常郑重的和洛思云抱拳鞠躬道谢,那郑重其事的样子,差点让洛思云以为他被元正柯附身了。
两人道谢的表情和动作实在是太像了!
怪不得会是父子!
寒暄一番,因为洛思云毕竟是女子,元纾作为男子,还是不能与她过于交流,道了谢很快就离开了。
离开前,想是想到了什么,他转身,朝洛思云微微颔首,朗声道,“以后洛姑娘若是遇到了什么困难,可以派人去江南辽阳府元家送信!”
“只要收到信息,只要元家能做到的,只要姑娘说的,元家必义不容辞!”
说完,不等洛思云说话,他抱了个拳示意一下,转身就走了。
看着元大人走远的背影,洛思云有些惊讶。
说实话,她没想到元大人会是如此的……侠肝义胆?
是的,就是侠肝义胆!
在此之前,她还以为他会是一个长相有点老成(孩子那么大了),因为读了太多书(考上进士了),甚至可能还有点迂腐(读傻了)的人。
不过这种人她很喜欢,也希望,他能说到做到!
虽然,这个承诺她可能永远也用不到。
但是凡事都有个万一啊!
人情这种东西,能有还是有的好!
在经过几次纠结之后,又和元夫人交谈了几次,在十月七日这天,洛思云终于下定了决心,买院子。
和元夫人商量了一番,又考察了一下院子的情况,最终以一千三百两银子的价格成功将小院拿下。
十月九日,天气晴,万里无云,宜搬迁。
这里毕竟住了一年,还是有很多东西的。
虽然没有老,但是有妇幼,为了安全起见,元纾雇了一支镖局专门护送他们,一直到目的地为止!
大多数行李前几天就已经搬上马车,等出发时套马就行了。
今天要搬上车的都是一些贴身的和日常用具,哪怕如此,也塞了三辆马车。
看着他们将行李收拾好,作为元夫人在凌安县的邻居兼恩人,洛思云还是出来和他们送别了一番。
此去一别,不知多久才能相见。
为此,洛思云给元夫人和元正柯一人送了一个小礼物。
第1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