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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1页)

学生到齐,诺曼开始上课。

他名义上是天文学老师,但实际上更多的是教孩子们认认字,再学一些简单的计算。

对这些小镇的孩子们来说,能更好地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至于上流社会才会学习的天文学,那是等吃饱之后才要考虑的事。

上完一节课,诺曼看了看时间,宣布休息十五分钟。

小萝卜头们顿时高兴地蹦了起来,拿出昨天领取的猫头鹰,凑在一起玩耍起来。

阿贝尔叔叔给过他们很多木雕,但显然猫头鹰才是新宠。

在一群“咕咕咕”的声音包围下,诺曼一手无意识地转着粉笔,一手肘支在讲台上,撑着下巴,目光发散。

他在思考要怎么解决地窖里的那只肉球。

昨晚已经试验过了,凭他自己目前是无法消灭这只魔物的,要是一天之前,诺曼或许会飞到森林深处,把玻璃瓶埋起来。

虽然有隐患,也比放在身边强。

但是现在,诺曼找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

圣水。

特指勇者加持过的圣水。

萨里神父和阿贝尔关系很好,也很关心诺曼,要是诺曼去找他要,老神父一定会担心诺曼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然后阿贝尔就会知道这件事。

这当然不是诺曼想要看见的,所以他也从来没有去过教堂。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可以不找萨里神父要,他直接去偷。

普通圣水只能灼伤,不能完全杀死他本体变成的魔物,偷圣水意义不大,可勇者加持过的圣水就不一样了。

这简直是解决肉球的最好办法,没有之一。

所以怎么偷圣水呢?

诺曼换了只手撑脸。

教堂只有萨里神父一个人住,平时不怎么离开,老神父年纪大了,睡得早起得也早,想要偷圣水,最好是在晚上八点到清晨五点之间。

要不就今晚去吧,不然时间久了,万一肉球被阿贝尔发现就糟了。

但是他们一般六点就吃晚饭了,八点通常都是待在壁炉前的沙发上做自己的事,要找什么理由出去好呢?

诺曼思考着,耳朵忽然捕捉到“魔物”的单词,他眨了眨眼,转脸看过去,发现是萨姆的儿子,那个叫托克的男孩在说。

九岁的男孩被伙伴们围在中间,用说鬼故事的语气神神秘秘地说:“你们知道吗?北面森林里最近有魔物出现了,我爸爸昨天亲眼看见的,那只魔物特别大,比我爸爸还高,脸是黑的,没有鼻子,牙齿比我手还长,一口就能吃掉两个小孩!”

“哇!”“太可怕了!”周围的孩子们纷纷露出被吓到了的表情。

诺·昨天出现在北森林的魔物本物·黑脸没鼻子·一口俩小孩·曼:“……”

那边,一个孩子害怕地问:“那你爸爸是怎么逃回来的?那只魔物还在吗?它会不会冲进来吃我们?”

另一个孩子立即说:“不会的,就算它还在,阿贝尔叔叔也会打败它的!”

“没错!”托克骄傲道,“我爸爸根本不用逃!他是和阿贝尔叔叔一起去的,阿贝尔叔叔可厉害了,就像猫头鹰一样,呼啦一下就把那个魔物打飞了,然后咻咻!给它几下,那个魔物立马就吓跑了!”

“阿贝尔叔叔太厉害了!”“真不愧是阿贝尔叔叔!”小萝卜头们欢呼起来。

刚刚那个害怕的孩子挠了挠脸:“可是,魔物不是勇者才能打败的吗?阿贝尔叔叔就算再厉害,也没办法赶跑魔物的吧?”

“才不是,阿贝尔叔叔一定可以的,要不然我爸爸怎么回来了?”托克大声反对。

那个孩子辩解道:“可是大人们都说,只有勇者才能把魔物赶回深渊,阿贝尔叔叔又不是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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