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到了顾倾城脚边堆着的那堆东西,“这些都是你买的?”
啧啧,不愧是举人家的小姐啊。
分了家产,有了钱,不去买衣服、买首饰,而是跑来买书。
马大胆没读过书,纯文盲,但他格外敬重读书人。
白天在公堂上,这个顾氏,虽然看着柔柔弱弱,但思路非常清晰。
最关键的是,这个女人够狠啊。
她应该是知道了衙门的尿性,她甚至应该听闻了他马司令的大名。
所以,她直接把丈夫给告了。
她利用了周知县的贪婪,也利用了马大胆的“任性”,成功从李家身上狠狠咬下一块肉。
就这份算计,就这样的狠辣,足以表明,这个女人不简单。
马大胆却没有觉得不好。
他能从一个没有根基的大头兵,一路升职成了马司令,靠得可不是蛮力和运气。
他靠的是自己的脑子!
不识字,并不意味着他是个傻子。
或许在公堂上,马大胆还没有意识到顾倾城的“厉害”。
但等退了堂,把李家狠狠的宰了一顿,晚上又跟周知县吃了“庆功酒”,周知县话里话外的提点了一番,马大胆终于意识到——
卧槽!
李家的那个娘们儿不简单啊。
自己可能被利用了,马大胆却没有羞恼,反而是一种佩服——
一个弱女子,居然连领兵打仗的大老粗都敢算计,还成功了,这就是人家的本事。
吃了酒、分了脏,马大胆从周知县家出来,熘熘达达的往自己的住所而去。
路过书局的时候,马大胆下意识的多看了几眼。
这样的地方,是他很少涉足,却又十分敬畏的。
“对了,白天在公堂上,那个顾氏说什么伏波将军,还说什么马革裹尸。”
“这些玩意儿,书里应该都有吧。”
“要不,我也去转转?”
马大胆这般想着,便真的抬脚进了书局。
结果,迎面他就看到了顾倾城。
“过去在李家,不好看这些。现在自己带着儿子单过,就要多了解外面的世界了。”
顾倾城声音温柔,浑身都散发着一股书卷气。
马大胆不懂什么叫腹有诗书气自华,但他就是觉得这个顾氏很有韵味,看着就像文化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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