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的他,还固执地不认命。他疯了似的找她,学校,大街小巷,他打开衣柜、抽屉,才发现她不是迷路了,她不是有事耽搁了,她是真的不见了。而且她是故意的。
但那个时候,他丝毫都不怪她,丝毫都不恨,他恨他的家族,他恨自己的身份,他更恨即将到来的婚期。
他当着任老爷子的面甩下狠话:“我如果没见着她,你以后也别想见着我。”
他当着周蔓娟的面,一张张撕碎请贴,若大的喜字碎成了碎片,散落一地,他被一地的红刺痛双眼:“再也不会有什么婚礼了,你跟别人去结吧!”
他甚至把自己关在房里,索性关了电话、关了电脑,再也不无心公事。堂堂的副市长竟在选举临近之前,选择了避门不出。
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他是真的爱,原来他竟爱得那么深,叫他自己都难以置信。
繁华尽处,离歌将歇(5)
他怎么可能会变成这样了呢?一直以为他以为自己是温和的,自持的,冷静的,理智的,即使他选择了苏紫,他都一直觉得时局在他的控制之内,但苏紫就这么消失了,像空气一般,完全没有预兆。
他坐在客厅里,眼前浮现的全是她。她庸懒地躺在他的怀里,手里的书掉在了地上,入睡的时候嘴角还带着微笑;她围着围裙突然从厨房里出来,手里还拿着锅铲:“没酱油了,你快下楼买一瓶嘛!”;她把cd放进碟机,然后被他带着旋转,旋转,旋转,一圈一圈的笑声洒满房间;她在阳台上扔出了一块飞碟:“皮皮,去!”然后拍拍叼着飞碟的皮皮,露出孺子可教的表情……只有这个时候,任之信才惊觉,苏紫的笑声,说话声,哭泣声,她每一次呼吸都留在这里,甚至不需要费力,他睁开眼,闭着眼,他都能感觉到她的存在。
这样的存在是无声无息的,却带着锐不可当的穿透力,织成一张密不透封的网,铺天盖地席卷而来,他只能待在原地,不能动,不能想,不能跑,不能追。
苏紫留下的回忆,不同于那些烟视媚行的女子,她从黑白之间迤俪而来,接着着墨,一点点掺,一点点兑,颜色渐渐变得温和,最后成就一副人间烟火。
是的,于任之信而言,他见过太多火树银花的女子,千娇百媚,生姿摇曳,不是一尾绚丽的红,便是一抹晃目的紫,惟独苏紫,更像一桢泛黄的老照片上被人间烟火着上的颜色,昏昏黄黄,一眼看去便觉温暖人心。这世间,还有什么比这四个字更重要的呢?原来,等她消失了,等她不见了,任之信才发觉,苏紫是独一无二的。
就是这么一个对他而言独一无二的苏紫,他一开始并非如此。他总觉得只是喜欢,他甚至还做着金屋藏娇的美梦,他甚至还想着两全其美的法子,他恍然未觉,自己从来没给过她承诺,甚至从来没打算给过任何承诺。他内心无比清楚,即使他摆脱了周蔓娟,他也不见得会娶苏紫,他想到这里,连自己都为自己齿寒。任之信,你口口声声的爱,竟如此自私?
就在那些天,任之信被自己折磨着,越想越觉得自己不堪,他甚至想一走了之,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开始怀疑人生。
这一跤跌得不轻,他浑浑噩噩地胡思乱想,爱情对他而言,当然不是唯一。但他却从苏紫的离开想得更深更远,他想到她,她从未主动要求过他什么,任何时候都是默默承受,她甚至倔强地不接受他的礼物和馈赠,在他的人际生涯里,人只有两种,好看的和有用的。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利益的利用和合谋,是各取所需,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他不相信不求回报的感情,所以自然地以为他能给的只有那么多,他更无法理解心甘情愿的涵义,所以不能承受失去的痛苦。
任之信,纵使你春风得意,坐拥江山,哪又如何?除了苏紫,你去哪里找这么一个死心塌地的人?
任之信,枉你自命不凡,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可你连一个人也留不住;
繁华尽处,离歌将歇(6)
任之信,枉你审时度势,察言观色,直指人心,到头来,你居然读不懂自己的心!
在任之信三十多年的生命里,他从未像此刻这样沮丧过,颓废过,陷入怀疑与自我怀疑的泥沼,无法自拔。
有些时候我们总是把女人想得太脆弱,动不动就哭泣,崩溃,求饶;有些时候我们总是把男人想象得太坚强,以为他们无坚不摧,以为他们即使痛,即使被刀狠狠插在心脏,也要做出若无其事的表情,其实,不是的。不是这样的。
男人的脆弱,更彻底,男人的崩溃,更猛烈。他们一旦脱下面具,甚至连自己都无法面对自己,他们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就是他们自己。不是谁都有勇气敢对着镜子里的那个自己说:“你看,你就是这么自私,窝囊,懦弱。”
男人的强大是社会强加的符号,是我们自以为是的错觉,更是他们不愿意摘下面具的结果。如今,繁华尽处,离歌将歇,主角抽身而去,大幕落下,任之信在角落里,看着空无一人的四周,寒冷就这么铺天盖地地朝他扑了过来。
冰冷的泪水滴在地毯上,刺目的红里晕开一圈黑,咸得发苦。
等到任老爷子找上门的时候,任之信彻头彻尾地变成了另一个人。
他没有衣衫不整,没有胡茬拉渣,没有颓废得不成人形,他坐在沙发上,翻看着苏紫留下的书,抬头望向任老爷子的时候,神情冷漠地犹如看着一个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