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浅的心猛然间颤动了一下,那双金棕色的眼睛,那双比宝石迷人的眼睛,竟然是上天对程翊的诅咒。
隋唐淡淡勾起唇角,悠然开口:
“他母亲死后,pos家族的权杖落到了旁支家族手中。
老家主没有其他子嗣,而当时他母亲的第一个孩子也只有岁,还是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于是旁支逐渐将其架空。
所以我觉得pos的人去抓程翊的时候,应该是抱着杀了他的想法去的,毕竟他身上有着以后夺权的可能性。
但是没想到,他们在这个孩子身上看到了祖先的血脉。
所以才把他带回了英国。”
“我的年纪比程翊小一岁,当我再度去到英国,正巧是十岁那年。”
“我仍记得,那是个冬天,很冷很冷,英国空气中的湿度能把寒冷无限放大,我穿着羊毛靴和皮毛风衣,但刺骨的冷风依旧能从衣物的缝隙里钻进去,把人冻得僵。”
“黑帮集会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还是太无聊了些,于是我就裹着大衣,在pos家族的会馆里四处乱跑。”
隋唐说到这,露出个得意的笑容,“我身手很好,他们都抓不住我。”
“我从公馆一路跑到后山,穿过他们养着牛羊家畜的山头,虽然很冷,但奔跑得无比自由。”
“但山间的路比我想象得难以辨认,当我满心欢喜地越过羊圈的领地,再接着往深山里跑去的时候,我现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夜晚即将来临,寒冷和黑暗都在步步逼近。
那个时候的我一直养尊处优,可以说从未离开过家族的庇佑半步,虽然有些身手,但从没有和敌人交过手。”
“在寂静的深山之中,呼啸的风吹得凛冽,还有孤狼哀嚎的声音,伴着树梢盘旋的沙沙声,像女人和孩子的哭泣。
我害怕极了。
一边哭着一边漫无目的地朝前走,越走越黑、越走越怕、于是我也哭得更大声。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啼哭,会在黑夜的丛林中招来数不清的野兽。”
“灌木被窸窸窣窣拨动的声音很好地掩埋在风声里,我一直埋头边哭边走。
直到呼呼啦啦的声音传到我耳侧的时候,我才擦着迷蒙的眼睛恍惚回头。
一头巨大的、长着獠牙的野猪正朝着我步步逼近。
一只五十斤的野猪就足以抗衡一个成年人。
而在我面前的这一头,少说要有一百五十斤。
我被吓得完全失去了意识,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长途跋涉让我的末梢神经也跟着麻痹,而且就算我脚下还有力,也不可能跑过野猪。”
“正当死亡的恐惧席卷我全身的时候,一阵飓风从我身边刮过。
那度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记得带起的空气能刮疼我的脸。
等我反应过来,野猪身上已经坐上了一个人影。
野猪的牙被一把攥住,它挣扎着喑哑嘶吼,用尽了全力要把它身上的人摔下去。
但那个身影根本不为所动,死死扒在野猪的后背上,伸手就去摸索什么东西。
借着树叶缝中溢出的月光,我看见了他手里的刀刃。
他紧攥起那把泛着寒光的刃,一刀刀狠厉又决绝地扎在野猪的身上。
野猪的哀嚎和血一起喷薄而出,似乎能把空气都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