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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这是齐老师的私人时间,人家和朋友约出来玩玩,还是不要打扰比较好。乐维本打算悄声不响离开,可是一下没管住自己的脚,鬼使神差地就靠过去了。

相距几步远,齐习的目光不经意扫了过来,发现来人是乐维,他先是露出小小惊讶,而后嘴角缓缓向上挑起,露出一个月夜花开般的笑容,眼仁黑漆漆,比悬在灯罩上的水晶珠子还要清亮剔透。

对面男人话说到一半,顿住了,顺着齐习的眼神望过来,表情有些古怪。

三人拉开架势站定,齐习指指身边的男人对乐维说:“这是庄森,《风尚》的主编,和我是旧同事。他们杂志要办周年庆,想找菲席搞一场大型秀,我们先聊聊大体方向。”

听了齐习这一串刻意保持着距离的介绍,庄森动了动嘴,似乎想反驳什么,可出于礼貌又把话咽了回去,脸上始终保持着恰到好处的微笑。

齐习瞥了下庄森,目光又回到乐维身上:“这是大维。”

无论是庄森还是乐维自己,都在等待着下文,谁知就这样没了。齐习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这是大维,他就是大维而已,至于身份、背景、两人关系,这些别人都不需要知道。

庄森意味深长地盯了齐习好一会儿,才主动向乐维伸出手:“你好,大维小朋友。”眼镜片上反着白光,遮盖住了不太友好的眼神。

乐维也伸出手应付了一下:“你好。”

从见庄森第一眼,他就没来由地感到讨厌。他把这归结为气场不和。庄森很明显是金领绅士那一款的,而他则是野地里疯长的小杂草,就连庄森食指中指夹着香烟去推眼镜框的动作,他都觉得碍眼又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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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是个充满艳遇的场所,几个不同款型的男人站在一起,难免惹得各路美女时不时过来搭讪。像庄森这样的成熟多金男最受欢迎,乐维这种高大健美的也有人喜欢。反倒是齐习,一米七五的身高被两人一衬托,简直成了可怜巴巴的霍比特人,周围光线都被挡得严严实实,他站在阴影里几乎快隐身了。

发现到庄森比自己更受欢迎,乐维非常郁闷,暗暗跟对方较着劲。每当有女生经过,他就不停变换着姿势,抬起手臂亮亮自己的肱二头肌,夹紧大腿显摆一下富有弹性的屁股,或者趁着转头的时候亮出个极富魅惑力的邪气笑容。很快那些原本落在庄森身上的目光就都被他给吸引住了。

抢尽风头、尤其是抢尽庄森风头这件事,真是令人神清气爽。至于理由嘛……就是讨厌,没有理由!

对于乐维一系列幼稚的想法和举动,齐习都假装看不见,可聊天的间隙,却时常会低下头抿嘴偷偷笑一下。笑过了,眼底又泛起一丝淡淡的黯然。

庄森的注意力都在齐习身上,根本不在乎乐维有任何小动作。两人先是聊了聊周年庆的整体构思,接着扯到百老汇音乐剧的巡演,不知怎么又讨论起了三大酒庄的口味对比,最后聊起在伦敦偶遇街拍大师toyton的有趣经历。

这些话题乐维完全插不上嘴,只能站在旁边一杯接一杯地默默喝酒。齐习怕他感到无聊,偶尔转头和他碰下杯子,或是开几句玩笑逗他说话。

直到这时乐维才闹明白,自己在庄森面前,还真就是个“小朋友”。两人之间的差距可不止是谁能多吸引到几个小妞儿那么简单。庄森站在山头上,放眼一望就是方圆百里。而自己蹲在井底下,跳得再欢也就井口那一小片天。

可越是这样,他越有干劲,越渴望有朝一日站到更高的山头上。不知不觉,望着庄森时脸上竟然浮现出猫看到老鼠才会出现的狞笑。只不过这老鼠是成精了的庞然大鼠,而猫则是刚从笼子里逃出生天的小奶猫。

察觉到乐维喝得太多,已经开始一个人傻笑了,齐习贴近他晃了晃手里的杯子:“大维,你到量了,别再喝了。要不要试试我这个?”

乐维只醉了一半,另一半大脑还能正常运转:“不对啊齐老师,你不是不喝酒的吗?”

齐习笑笑,并没直接回答,而是把杯子举到乐维唇边,示意他尝尝看。因为酒精的关系,乐维整个人彻底无拘无束了,也不在乎那杯子齐习是否用过,端起来就是一大口。原来里面装的不是酒,也尝不出什么味道,只是咽下去之后,会透出一丝甘香。因为很清爽,乐维一仰头“咕咚咕咚”全干掉了。

庄森站在对面略微皱了下眉,对齐习说:“我去拿点酒,顺便叫他们再帮你冲杯青茶。”

齐习点点头,没多说什么。等庄森走远了,他小声问乐维:“你是不是不太喜欢庄森?”

乐维瞪着眼反问:“怎么,你喜欢他吗?”

齐习一愣,被问住了,喜欢可是有两层意思的,不能乱答。他嘴角牵动一下,斟酌着说道:“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尽量别当面表现出来。《风尚》是目前国内时装类杂志的三大巨头之一,是时尚界的风向标。和其他两家杂志相比,他们又向来以专业性着称,多少设计师赶着巴结都来不及。做庄森那个位置,想捧谁不一定捧得起来,但是想踩谁,就太容易了。”

见乐维臭着张脸不答话,齐习抬手捏捏他耳垂:“大维,听话。”

耳垂是乐维浑身上下最敏感的部位,被人吹口气就痒得受不了了。小时候老妈教训他,他从来不怕,反正皮糙肉厚,打哪都不疼。后来老妈就研究出一个好办法——拧耳朵。都不用真拧,只要手指往耳朵上一卡,他就立刻跪地求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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