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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第1页)

沾满了岁月的痕迹。

这句话,若琦第一次看的真切。

把吉它风尘仆仆的拿回了宿舍,然后在无人的傍晚,溜进了那间她避而不及的教室。

当时,无名还在,阿威还在,一个是黑夜中的光芒,一个是白昼中的媚阳。

那时候,她撩拨着音乐教室的吉它,撩拨着少女的心事,那些那时候,若琦知道,都不会再来。

不是吉它变了味道,是她身边的人不再同,是她不同了。

放下老旧的吉它,若琦还是忍不住抚上了那把阿威和无名都曾抱过的吉它,兴许还有很多人抱过它,弹过它,在它的音符中祭奠着年少。这是一把最清纯的吉它,它拥有着太多人最初青涩的梦想,拥有过太过稚嫩却真诚的回忆。

于是,虽然她想用手中这把沾满了灰尘和污垢的吉它去交换,却狠不下心,带着那梦想和回忆去撩拨现实的黑雾。

于是,只是轻声说,再见。

再见,我的无名老师,我的阿威,我的艺培,我的懵懂不知。

想着这些温暖的记忆碎片,若琦在上台前的一刻,紧张地擦着吉它的手,慢慢放松。就算林立翔在这台上弹过吉它唱过歌,就算阿威在这个台上弹过吉它唱过歌,那又怎样,他们都不是方若琦,他们的离去不会与她的到来重合。

他们在她前方,只是因为早一些启程,走了一些坦途。毕竟,走的都是一条路。她方若琦越是被阻拦被荒芜,就越有向前的勇气,就越有背水一战的信心,就越有不能后退的理由。

所以,不要怕,不能怕,在第一步就要走的风月无痕,走的荣辱不惊。

调整呼吸,她起身,走过多少次端着盘子匆匆而过的走廊,在拐角处,还是习惯性的停下来,余光中,外界是一片宁静与黑暗。

这里是她的第一个舞台,真正意义的第一个舞台。

不管这是否是林立翔的心意,莫筱筠的情义,关古威的施舍,她方若琦终于站在了这里。手还是经不住颤抖,调整麦克风的手总是碰到来回摇摆的线,眼神飘忽不定跃过一个个沉浸在自己世界的人影,清了清嗓子。

“大家好,我叫做方若琦,今天是我初登台的日子,希望——”

果然,没有人回应吗?林立翔走了,关古威也走了,不是周末的日子,而是某一天十一点的深夜,零散的人坐在一起谈天,分不清是现场人在唱,还是留声机在放。

这就是现实啊,没的选择,不是每一个人一开始就会惊涛骇浪,关古威那样的幸运,实在是少数,若琦也曾经在这样不知名的驻唱歌手的声音中穿梭,人们来了又走,没人会真的记得。

“希望有人记得。我叫方若琦。”

撩拨琴弦,一紧张忘记报歌名,可又放松的笑,有没有名字,没有人在意,于是唱吧。

若琦还是第一次听到自己的歌声,先前那些练习五线谱时咿咿呀呀的练习,不能叫做歌。

突然想起,无名问,若琦,你热爱音乐吗?

尽管有些晚,又有些不合时宜,但是,我现在热爱着。我热爱这个舞台,热爱音乐,热爱自己的歌声。

若琦流连于自己的歌声中,只有莫筱筠偶尔从后面钻出来,端着一杯叫做阳光心情的饮料,自言自语一句,

唱的还不错。

这就是方若琦的初次登台。

平淡无奇到,成名后在访谈节目中谈起,若琦竟记不得,最初的那首歌,究竟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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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在永振看着人们做戏,晚上在民歌餐厅听着自己唱歌。

这样忙碌而有节奏的日子,似乎过的特别快。

碰到不是自己登台又不用值夜班的晚上,若琦会把朱莉叫过来一起吃晚。在狭小的寝室,两个人坐在同一张床上,一起吃老干妈辣酱配鸡蛋炒饭。

有时候若琦会突然想起了白水老牛肉,想起了那个好久不见的童靖阳,艺人嘛,总不会天天走在大马路上。他的通告结束后,自然就淡出了她的视野。

托快问乱答的福,若琦着实见了不少明星。但是,总是站在那个遥远观望的距离,没人注意到她,她也从来不像莉莉一样,人前背后的八卦。

似乎除了小熊偶尔见到她从办公室门口走过,会轻轻点个头。但他也从来没有再和她说什么,若琦知道,这是避嫌,如果不是这样的低调,自己这个以临时工身份进入快问乱打剧组的新人,可能早被众人议论纷纷了。

出不了半天,方若琦这个被岳行空点名封杀的人,就得灰溜溜的滚蛋。

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就是演艺圈的通缉犯。

因此,每次莉莉来的时候,总是会像对暗号般有节奏的敲三声门,说一句,白水老牛肉。

若琦总会会心一笑,哪怕自己是通缉犯,在艺培冷清的校园中,也是被遗忘的人。

搬出艺培的那天,并没有下雨。也许下了雨才会渲染出离别的心情,但是偏偏那天傍晚的火烧云很漂亮。

快到七月,动一动就要开始流汗。虽然行李不多,但是一个人折腾,总还是经常会坐下来发呆。筱筠还在餐厅忙碌着,朱莉值晚班,关古威还在培训,而林立翔去了她遥不可及的国外,和童靖阳一样,再度从她的生活中,回到了唱片里,回到了萤幕上。

坐在行李堆上发呆,看着远天处入镜的人……

方若琦一下子笑了出来,火烧云的背景中,阿威戴着不搭调的墨镜和还印着艺培字样的大背心,背上还是那把吉它,这是黑社会+民工+音乐小青年的混搭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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