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的年岁越来?越大,不再像年轻时?那样风风火火地当个拼命三娘,现在一个小小的感冒,反反复复都得一个月才能好全。
汤之?念知?道外婆生病,别提有多担心,几乎每天电话回去问候,关注着病情的动态。
外婆反倒劝汤之?念放宽心,小感冒而已,又?死?不了。
“呸呸呸,说什么死?不死?的。”汤之?念听不得这个字眼。
外婆倒是很?乐观:“人总有一死?,时?间早晚罢了。”
汤之?念无法想象外婆离开的画面,但?是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心脏都抽疼了似的。
不由想起了靳于砷,他说,因为太喜爱了,无法想象它离开后,我该怎么办。
汤之?念同?样无法想象,外婆离开之?后她?会怎么办。所?以在有限的时?间里,见一面少一面,她?不想浪费。
自加入了谢彭越组建的乐队之?后,汤之?念隔三差五就要到?文艺楼的地下室去练歌。说是练歌,其实就是她?被拉着唱几首歌。
汤之?念唱歌没有什么技巧,因为嗓音条件太好了,好比学霸看一眼题目就会解答,根本不需要反反复复地做练习刷题。
乐队的成员负责给汤之?念伴奏,汤之?念多数时?候都是坐在一把?高脚凳上不疾不徐地演唱。
几个人凑在一起就是一场视听盛宴。
地下室练歌的设备都是学生们自己买的,不能小看这里的设备,就拿那个小小的话筒来?说,那可是价值七位数。
周晓瑶得知?汤之?念加入了谢彭越的乐队后,也会跟过来?听她?唱歌。当然,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能够看到?kelsen学长。
这段时?间谢彭越忙着乐队的事情,话剧社的事情大部分都交给了副社长,能见到?他的时?间不多。
汤之?念知?道周晓瑶那点小九九,没拆穿,还会有意识地给他们制造一些机会。
于是某一天私底下,汤之?念特地向?谢彭越打听他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谢彭越倒也毫无保留地回答:“长得好看的。”
汤之?念啧一声:“没想到?你怎么那么肤浅!”
谢彭越不解:“喜欢长得好看的就是肤浅吗?那我问你,你是喜欢漂亮的花花,还是丑不拉几的花花?”
“漂亮的……”
好吧,汤之?念无话可说。
上次露营时?,靳于砷随手摘的一朵粉色威基伍德,到?现在还在汤之?念的房间里。太好看了,汤之?念舍不得扔,带了回去。一开始插在小小的玻璃瓶中,蓄上了水养着。可是过了几天,到?底还是枯了,她?就将?这朵花做成了永生花。
可即便?是枯了,这朵威基伍德成了干花,也比大多数的花好看,最得她?的心。
“人总是喜欢美好的人事物?,不是吗?”谢彭越一点也不在乎自己是否肤浅,喜欢最重要了。
汤之?念点点头,被谢彭越的观点说服了。
她?想了想,反正周晓瑶长得也很?好看,有机会的。
这几天,谢彭越打算给他们的乐队起个名字,但?是想来?想去总没挑到?合适的,他把?这个任务推给了汤之?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