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罚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
——李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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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机票订好了,您到机场凭身份证直接换登机牌就行。”
一大早,我拎着硕大的行李箱,刚到办公室,前台的林菲就说道。
“嗯,谢谢!”我由衷地表示了感谢,“对了,今天平安夜,晚上你们玩得开心点。还有,别再穿这身衣服了。”
“我习惯了。”林菲低下了头,拢了拢额前的头发,安静地坐了下去。
我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
林菲今年二十四岁,平时酷爱化妆,衣服也都是鲜艳的颜色,偏重于性感路线,随时随地都在散发着一股四溢的青春活力。
但每年的平安夜,她都会换上一袭黑衣,素面朝天,清纯中又不失成熟。胸前还戴着一朵小白花。
这个习惯从她到律所上班那一年开始,持续到今年,已经七年了。
我把行李箱放在办公桌上,打开,同时打开了保险柜,从里面拿出了护照、签证,一一塞进了行李箱。
就像林菲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换上一身素服,戴上一朵白花,我也有一些习惯是无法改变的。每年的这一天我都会离开中国,远赴荷兰,去那个老罗曾玩笑说赚够了钱就和我一起移民过去的国家。
我会离开一个月,这一个月里,律所的所有工作只是在惯性中维持着运转,我并不插手。要知道,每年,我可只有这一个月假期,能让我和老罗、张静三个人安安静静地聚在一起,度过一段快快乐乐的三人时光。
在酒、烟和对过去的回忆中迎接新一年的到来,可是我每年从年初一直盼望到年尾的事。
今年稍微有一点不同,当我的手滑过保险柜里的一个档案袋时,它不受控制地抖了一下。
好吧,今天就来讲讲这个林菲的故事吧,下一次再给大家讲故事就是明年的事了呢。
我打开档案袋,入眼的是一张从空中俯拍的照片,鹅毛般的雪花随风飞舞,地面已经笼罩上了一层白色。就在这幅如诗如画的白色背景上,却突兀地涂抹着一片暗红。
一个年轻的女孩儿,穿着白色的睡衣,赤着脚躺在地上,一条腿不自然地扭曲着。那片暗红就是从她的身下流出的。鲜血汩汩地流淌着,转瞬间就铺满了我的整个视线。血泊中的女孩儿带着一抹冰冷的笑容,双眼死死地瞪视着我。
照片上的这个女孩儿叫刘颖,2008年的时候,十八岁,大学一年级,成绩优异、长相甜美的她被誉为该校的校花。那年的12月24日,星期三,也是平安夜。晚自习后,这个被家长和老师寄予了厚望的女孩穿着一袭单薄的白色睡裙,从宿舍楼顶的天台一跃而下。
而伴随着她的死亡,一宗恶性的校园霸凌事件冲破了重重阻挠,血腥的罪恶终于暴露在了阳光之下。
人们发现,刘颖的大学生活并没有像她甜美的笑容那样充满温馨。入学以来,她始终生活在某些人的阴影下。那同样是几个女孩子,和她同寝室的女孩子。她们打扮妖冶,出口成脏,对于一切既定规则均毫不犹豫地挑战。没人知道刘颖为什么会成为她们的目标,只是这些人兴致来了的时候就会把她叫到宿舍楼顶,打骂、侮辱,甚至扒光她的衣服拍照留念,威胁她不听话的话,就会把这些照片传到网上。
其实这不仅仅是威胁,这些人也确实这样做了。可她们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只是被老师叫到办公室教育几句了事,而事后,刘颖换回来的是变本加厉的侮辱。
那天的平安夜,那几个人中的老大,再次将刘颖叫到了楼顶。她强迫她在寒冷的冬夜换上单薄的睡裙,强迫她赤足踩在积雪里,然后,强迫她从楼顶一跃而下。
一个年轻生命的消逝并没有让她感到恐惧,甚至没有感到一点点的不安。她将这一切用照片的形式记录了下来,并上传到了网络。
事后,她更坦诚,是她将刘颖推下了楼。
没有负罪,没有忏悔,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她将这件事当成了一个至高无上的荣誉,四处炫耀,最终也将自己送进了警局。
这个人就是林菲。
我们介入这个案子已经是案发后的第三个月,时间也已经进入到了2009年3月。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前期侦查工作,认定林菲对刘颖的殴打虐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林菲本人也承认自己的确做下了这些事。
对于杀害刘颖一事,公安机关从刘颖的指甲内发现了一些皮肤残屑,证实属于林菲。事后林菲在网上散布的言论也成了重要证据。且多名目击者证实,事发当晚,林菲确实再次将刘颖叫到了顶楼。
刘颖身上有多处利器造成的割伤,致伤工具是掉落在现场的一把水果刀。多名证人证实,这把刀属于林菲,警方在刀上发现了林菲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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