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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第1页)

第64章平静

◎他不是受不了一点风雪的金丝雀,不是离了她就不能活的娇花◎

在药峰的这些日子,应落逢实打实学了一些本事,像现在这样简单的包扎自然不在话下。闻丹歌耐心等他鼓捣完,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勾着他的碎发玩。

一圈圈缠到指上,散开,再缠上。如此循环往复,那缕头发发尾微微卷曲,瞧着像揉皱的上好绸缎。应落逢包扎时没注意到这些,等他处理完伤口稍微能喘一口气,就发现她勾着自己的头发。

他把头发抽回来,没好气地瞪她一眼:刚才不还身上疼吗?真正的病人哪有闲心做这个?

闻丹歌瞬间皱了眉,手捂住心口,一副痛狠了的模样。应落逢不想理睬她,毫不客气地送客:“处理好了,护法请回吧。”

她当然不会就此打道回府,眨眨眼道:“今日来本是为了和你道谢。”

“谢什么?今日你也救了我,我们算两清。”应落逢站在桌边,给她打包新的金疮药。瞧这架势,前几次送过去的估计都用完了,鸿运帮又是个龙潭虎穴,她身上每天都有新伤,可不能断了药。

她轻手轻脚下榻,在他身后半步停住,探头去看他做什么。应落逢伸手挡住,见她已经扯下衣袖遮盖伤口,愠怒道:“怎么就把袖子撇下来了?不知道要让伤口透气吗?你这样十天半个月都好不了。”说完忍不住亲手为她捞起衣袖,取了头上发带为她扎好。

闻丹歌忽然出声:“蝴蝶。”

“什么?”他一愣,旋即反应过来她说的是什么,唇角微微一弯,“蝴蝶结?”

那是他和药峰小弟子学来的时兴玩意儿,做了一个给小纸人戴着。她见了虽然没说什么,原来记到现在?

“嗯。”她把手臂往前递了递,催促的意思溢于言表,应落逢便顺手给她扎了一个。

她的手臂不是不沾阳春水的白皙,因为常年练剑劲瘦有力,泛着健康的光泽。身上穿的也很普通,不过最寻常的麻布衣裳。偏偏配上一个浅蓝色的蝴蝶结,一切都变得不伦不类起来,尤其再往上,又是她那素来无波澜的“冷面”,搭配在一起实在让人啼笑皆非。

但她却说:“好看。”

两条丝带在日光下微扬,仿佛真正的蝴蝶振翅欲飞。应落逢怔怔看着她,半晌,低低道:“。。。。。骗子。”

总是三言两语把他哄好,又一声不吭将他抛下。他以乐师身份在歌楼里待的这几天,听了无数痴男怨女的故事。什么书生许诺歌女,等自己金榜题名一定回来娶她,歌女于是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他考试。可发榜日过去许久,歌女容颜已逝,书生再也没有回来。

他不认为闻丹歌会是负心人,但她不告而别,他难免会多想:是不是因为旅途艰险,她自己都没有把握?又或者,像她回忆里其他族人一样,她也会在某天突然消失。

应落逢从来没有这么患得患失过,就算是在方寸宗随时可能饿死,那时他的生志反倒昂扬。因为知道自己手中空无一物,背水一战最差的结果也不过是一条烂命。但现在不一样,闻丹歌把他带出泥泞,给了他一个家,教会他什么是“爱”与“自爱”。人是贪心的动物,得到越多就想要越多,他怎么忍受没有她的岁月?

挨了骂闻丹歌也不恼,小心翼翼去勾他的尾指。以往这个方法百试百灵,轻轻一勾,什么恩怨都消除,她愿称之为天下最伟大的动作。

但现在这个方法也不灵啦。应落逢拍开她的爪子,还要教训一句:“护法自重。”

闻丹歌:后悔,很后悔,手都不让牵更别说摸耳朵了。

拉扯一番,应落逢的耐心见了底,再次送客。闻丹歌知道今天就到这了,乖乖出门。然而腿还没迈过门槛,身后传来他的声音:“等等。”

闻丹歌心中一喜,以为落落愿意原谅自己,眼眸发亮地看着他。谁知应落逢递过一袋沉沉的垃圾,道:“护法既然顺路就帮个忙吧,对了,别用右手。”

右手是她受伤的那只手,他人还怪好的。

闻丹歌能怎么办?只能忍气吞声,老老实实帮他丢垃圾。应落逢住的这片叫平昌坊,也有一群游手好闲打探消息的小妖。见她是生人,纷纷壮着胆子在不远处看。

她耳力好,捕捉到几句窃窃私语:“这人谁啊?怎么进去偷了袋垃圾出来?”“不知道,进去的时候手上还好好的,出来怎么就包扎了?被聆鹤打的?”

她本不欲理会,听到这一句便忍不住辩驳起来:“不是他打的。”

小妖没料到她能听到,还回话,作鸟兽状散开。只有一个胆子实在大,边跑边对她的品味指指点点:“这么大的人还绑蝴蝶结,丢不丢人?”

闻丹歌挑眉,身形一闪捉住那小妖:“你懂什么?大人的事小孩子少插嘴。”末了特意将右手臂凑到他面前,语气带了分掩饰不住的炫耀,“你没有吧。”

小妖:??不是?这人有病吧?一个蝴蝶结有什么好炫耀的!

————

自那以后,应落逢就不往门槛下送东西,变成闻丹歌时不时扒他墙头,每回顺走一袋垃圾。

她似乎很喜欢玩这种游戏,日日来乐此不疲。一开始应落逢还烦她,后来次数多了,心里的气消得差不多,反倒盼着她来。

别的不说,单单冲她每日来收垃圾这点,就省了他不少功夫。

霓裳坊那场大火也在几日后出了结果。鸿运帮、六扇门、清影派三家分了去,其中清影派继承绝大部分,六扇门其次,反倒是鸿运帮只得了一小块地盘。闻丹歌说,保鸿信一开始是不同意的,毕竟杀死袁厉他出力最多,没道理好处最少。后来清影派派人和他谈了一下午,或许在别处使了好处,保鸿信居然同意了。

应落逢一边磨着药粉,一边道:“应该是与云天帮有关。狼坚快要不行了,云天帮是他一手创立,如今他没了,剩下的人都不够格受守不住产业,肯定会被瓜分。”云天帮初立,说好听点是新起之秀,说难听点就是草台班子,不然也轮不到他一个初来乍到的新人融入。

“那你呢?狼坚和袁厉都倒了,你还要回霓裳坊当乐师吗?”这才是闻丹歌最关心的。妖都不比仙盟,连四处乱窜的小妖都要投靠丐帮。在这里没有帮派认证,寸步难行。

最后一钵碾完,应落逢不疾不徐地将药粉倒入瓷瓶。小纸人在桌上摇摇晃晃运输着瓷瓶,路过笔架时被绊了一跤,闻丹歌眼疾手快扶住它,才没让它摔倒。

小纸人感激地向她鞠躬道谢,闻丹歌郁闷:“几日不见它怎么对我这么客气?”

应落逢淡淡瞥她一眼:“小孩子不都这样吗?忘性大,一天没见着人就不会喊了。”

闻丹歌:不敢说话,一句也不敢。

她轻咳一声,把话题拨回:“霓裳坊离得远,万一出了事我不能及时赶到。。。”“护法莫不是忘了,即便没有你,我也好好活在妖都。这世上并非谁离了谁就不能活。”说着,应落逢把一排十几个瓷瓶装进芥子袋里。这几日小纸人做这些活做熟了,不用指令就把芥子袋往身上一挎当做个小包袱。应落逢伸出手,它爬上他的手掌,朝闻丹歌挥挥手,意思是它要和它爹出去摆摊了,叔叔再见。

闻丹歌屈指弹了弹它的小脑壳:“什么叔叔,叫娘。”真笨,一点都不像落落。

应落逢懒得纠正她,也不赶她走,任由她不远不近跟着,自己走到霓裳坊一条闹市上,在熟悉的地方支起一个小摊,招牌上书“药铺”两个字。装潢朴素,也不吆喝,但附近的人都知道最近来了个乐师改行药师的神医。

因为卖的药便宜好用,应落逢的小生意十分红火,很快就有人看他不顺眼上门讨要“保护费”。闻丹歌一剑下去让他们知道谁该交钱,混混们不敢骚扰,于是一整条街的人都免去“保护费”之苦,对应落逢十分感激。

应落逢做这个生意不图钱,不图名,只图让闻丹歌看到,他不是受不了一点风雪的金丝雀,不是离了她就不能活的娇花。他能弹琵琶,能制药,懂得趋利避害,也能力所能及地为她做些事。他想过了,从前他总是被纵容被拯救的那一个,以至于他自己都忘记,原来他就是一株野草,也有顽强的生命力。如果没有闻丹歌,他很可能和这条街上的许多人一样,为一日三餐发愁,根本不配有“爱与不爱”的奢侈烦恼。

他们应该分开一段时间,各自冷静。也许闻丹歌不曾有过这样的迷茫,但他的的确确需要一点没有她的空间,脱离那种虚无。

现在就很好,他想。小纸人在他手边递药,忙得满头大汗。闻丹歌站在摊子前面维持秩序,顺便震慑一下路过的地皮流氓。抬头,面前长长的队伍都是有求于他的客人,从没有哪一刻这么让他觉得,日子是有意义的,他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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