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可怕!吵架了,翻脸了,赌气了,决裂了,无论多么坚定,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会让你为它妥协。
可是,这个姿势让我睡得那么安心、那么舒服,为什么不继续呢?
什么东西,都是习惯了的好!
我还来不及细想,又睡了过去。
四
日子还是一天天过,开心的也好,不开心的也好。
平淡的也好,溢满激情的也好。
时间是世界上唯一最公正、公平的,它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也不会介意任何人的心情,更不会看任何人的脸色。
只匆匆一瞬,红颜已经足够衰败成白发。
柔软鲜活的身躯,也将灰飞烟灭。
这周,我仍旧上白班,我很开心——因为不用上夜班。
我憎恶夜班,冬天的夜,辗转在一个个心跳极端不规律的病人中间,非常寂寞凄清。
我怕冷,一早将空调打开,坐在沙发上翻杂志,志谦则在看一个央视的深度新闻节目。
我们同坐在沙发上,沙发很大,很软,一坐上去,整个人都陷下去。
我觉得很温馨,可志谦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捧着杂志翻啊翻,间或抬头看志谦两眼。
呵,他够酷!从头到尾,眼睛只盯着屏幕。
已经很久了,我们已经很久如此,相对无言,各做各的事情。
其实,我和志谦的性格爱好非常非常地不相同。
虽然我是医生,在别人眼中,这是一份很优渥、很高尚的职业,其实我也不过是个很平凡的都市女子,兴趣爱好和一般女人没有两样。虽然志谦只是广告公司的平面设计师,但是却异常有才华,在我眼中,志谦是有品位的男人。
我喜欢听流行歌曲,志谦爱纯音乐,甚至歌剧。
我爱热闹,总想到人多的地方去,志谦爱静,觉得一个人待着是至大享受。
我看通俗小说,志谦看的书杂而艰深,我不太能领悟。连看电影,我们都各有喜好。
看,我们是这样得不同!
但是,我爱他,愿意迎合他的生活。
两个人要过下去,总得有一个迁就另一个,他不肯,只得我低头。
但人们总说,先低头的那一个,爱得要深一些,付出要多一点。
每次我把这句话说给志谦听,他总是嗤之以鼻。
我胡乱翻到某一页,志谦突然说话:“这条裙子很好看!”
我如梦初醒,赶紧打起十二分精神。
啊,这是条春天的裙子。直身的,粉红色,淡淡的,轻飘飘的,裙子上有碎花,碎花集中在裙摆,而长度刚好在膝盖上。一走动,必定如落英缤纷。
果然好眼光!
连看电视,顺便瞥一眼杂志,都能揪出最精华的这一件衫。
“你真地觉得好看?”我问他。
他已经太久没有注意过我的衣着,明知道我很在乎他的意见,但也不肯为我指点一二。
“对!这是一条每个女人都该拥有的裙子。而且,气质特别配你,很温柔,有一点俏皮。”志谦笑着看了看我。然后,视线又转回荧光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