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想到小美人鱼,她用甜美的嗓音换来双腿,走到王子面前,而且每走一步都必须承受刀割一般的疼痛,如此牺牲,可是王子还是爱上了其他的女人。
当她看见王子与另一个女人深情对视的时候,想必她也和我一样,唯一的知觉便是疼痛了吧?
还好,今天志谦没有和这个女人吃晚饭。
天还没黑,他们就走出咖啡屋,然后各自走开。
分开的时候,那个女人的表情有点依恋,还用手在志谦的肩膀上拂了一下。
我厌恶这个女人的手,厌恶她对待志谦的含混暧昧的态度,厌恶她那张笑得贱兮兮的脸,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成功抢了别人的男人。
我手握紧成拳,真想用力挥出去,重重打在那个女人故作妩媚的脸上,或者,拼尽全力掌掴她,打到她面目全非。
我咬牙切齿地望着她的面孔,第一次发现,原来潜意识里,我也有暴力倾向。
可能暴力隐藏在每个人的体内,当你发现用任何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武力就会成为你下意识的唯一选择。
以前,每当看到电视里播放妻子歇斯底里,如同悍妇一样掌掴、抓扯丈夫的情人时,我都会瘪嘴,觉得太没风度,姿态太不大方雅观。
这一刻,我深深体会妻子的心,她们不过想用这最原始直接的方法,发泄自己的怨气,捍卫自己脆弱到不堪一击的爱情。
但是,这冲动被我硬生生压下来!
尾声
初级阶段(1)
是的,观察了两天,我发现志谦和这女人只是关系熟稔,至多有点暧昧。
我是过来人,我刚刚经历了余绍明。
他们,还只是初级阶段,限于纸上谈兵。
这两天,我也明白,我根本不能失去志谦,失去他,我的生活、我的信念将全盘崩溃。
换作以前,我可能已经不顾一切,趾高气扬地跳到他们面前,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扮演秦香莲,痛斥陈世美。
可是,我是州官,我放火在前。
我深觉愧对志谦,这一次,就当我们打个平手,我决定原谅他。
况且,一个男人不可能一辈子只对一个女人动心!
我深深吸一口气,将这口气忍下来。
必须将他们的感情扼杀在萌芽阶段!
我的手握成拳,指甲把掌心掐出了血痕,我需要这疼痛来让我镇定。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我看牢情敌,决定把她剖析清楚,看看她到底哪里吸引了志谦。
志谦打车回家。
我悄悄跟着她。
我发现,原来我还有做一名狗仔队成员的潜质,跟了她那么长时间,她都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我跟在她身后,她走在我前面。
她很随意地走进商场,闲适地挑选衣服,有种漫不经心的慵懒。
她身段窈窕而略微丰满,长长卷发十分有女人味,随意散乱在身后,走路的姿势性感而轻柔,光背影已经对任何男人都是个诱惑了。
如果玺彤对男人是个赤裸裸的诱惑,而她的这个诱惑就隔了一层纱,有点蒙眬,有点高不可攀,反而更让人想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