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风。
望云。
做个懒骨头。
慢度岁月流长。
村子小,有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出三天,整个村子上上下下全都一清二楚了。
“哎哎听说了吗?
余婆子家的说是在外做丫鬟的那个孤女,回来了!”
“回来就回来呗,咱们村又不是第一次来人,这有什么好说的?”
“你且没看见!那姑娘长得,啧啧。。。别看那余婆子样貌普通,倒是真会生啊!她那姑娘长得肤白貌美塞仙女儿呢!”
“别是你乌鸡当做金凤凰、打了眼!一块破石头也能叫你诓成补天石!那么好看的人来咱们村,谁信呐?”
“嘿!一说到美女你就急眼你就急眼!今年又不是鸡年你老急啥眼呐?再说,她就是再美,我的心里也永远只有你。。。”
听闲话的群众们顿时爆发出此起彼伏的,“咦——!”
。。。。。。
和余妈吃完了朝饭,无忧便出了正房,往临时拉起来的小库房里去。
晨曦微凉,就连那割下来的草上都还凝着些露珠。
她拢一拢草,抱起一大抱来,往鸡圈去。
迎面就见三两个正值年轻的小伙儿打她院子门口过。
一开始她亦并未在意。
彼时正值春耕,村里有不少的青年小伙务农,路过她家院子想必是下地去了。
可等到她将那鸡草用闸刀切得均匀了,又洒进鸡圈里,看着七八个小母鸡吃完。
转头一打眼儿,又瞧见了几个青年的路过她的院子前,眼神又羞又臊地偷觑她。
其中有一个,她早晨已是见过了的。
不像是农户家的,穿的并非草履鞋、搭护衣,而是略有讲究的程子衣,眉清目秀,颇有些书卷气。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她不经意与其目色相撞,那男子瞧着她怔愣了小会儿,就低着头快步去了。
弄得无忧一头雾水。
她如今既然与余妈住在此处,便想着和村里的人关系好些,以后有什么事情也好帮扶帮扶。
现在的世道乱哄哄的,朝纲又不稳,多些朋友总没坏处的。
见到路过的婆子、妇人们,则回之一笑,路过的汉子、青年们,则微微点头。
余妈也曾和她说过,东麓村的人大多务农,大多都很淳朴热心,并不像京城里,总有些钩心斗角的戏码。
她只来了没几天,已经认识了不少的村民,邻居的热心张家大嫂,田地就在她家门口的王水大哥,每日路过她门前去书塾读书下学的一群小娃子,铁娃、石头、二牛、狗蛋、小八。。。
按照原本的打算,她从沈府出来后,本是想立刻带着干娘走的,走得远远的,离开这个伤心地。
昨日,她昨日又与余妈敞开胸怀,已经认了余妈为干娘,二人成了真正的母女。
可是,干娘自从上次之后,身体仍旧断断续续的不好,夜里她听见干娘多次压低声音的咳嗽,听得她难受。
于是原本的打算便要拖一拖了,倒也不是坏事。
眼下她还未曾带回自己的卖身契与籍契,尽管走了,到哪里也都不是自由身。那日走得实在太急,连籍契的事情都忘记了。
再然,干娘的身子也不适长途跋涉,还是先修养一段时间,再图他谋。
最重要的事是,如今天下不稳,外头烧杀抢掠并不少见,反倒是在这偏僻的小村子里是最安全的。
打定主意,她的心,又重新安定了下来。
说实话,她真的很喜欢这里。
终于和最亲近的人团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