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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没想到,这个名字,叫了那么多年,久到我以为,我真的是一棵白菜,杂草一样的好生养,然后一文不值。

“没什么,我累的很,先回去了。”我强装起笑颜,狠狠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去吧,那帮人还等着你呢。等你得空了,我再专门替你庆祝,到时候叫上琪琪和莫一一。”

他看着我若无其事的样子,才松开了放在我肩膀上的手,“那我先过去了,你记得早点回家。明儿我给你电话。”

“走吧走吧,啰嗦得很。”

他转过身走了,临走的时候突然大声说,“不要背着我偷汉子哈,小心我回头告诉思齐。”

他终于看不见我的脸,我颓然地放下面具,那一刻,没有镜子,可是我知道我的表情一定很难看。

风刮得很大,一个女人披着一点也不能抵御风寒的披肩走在北京的街道上,实际上一点也不诗情画意,一点也不哀怨悱恻,只会觉得狼狈,觉得傻,还有北京人说的二。我又做了一次二愣子,在这个北京的深秋,我几乎是狼狈地冲回家,看见镜子里被风沙刮得有点生疼的皮肤,轻微地甩一下头,我可以听见沙砾从发间掉落的声音。

北京是个鬼地方,可我却鬼迷心窍地留在了这里。

对面的墙体上还打着“庆祝香港回归10周年”的标语,被风吹得掉了一半,惨兮兮的,呵,一转眼,2007年都要过完了。

02

他开门进来的时候,我已经醒了。但我没有睁开眼睛,眼睛在黑夜总是徒劳的,因为它不能视物,更看不穿内心。

我听见他换鞋的声音,进客厅,然后进了浴室,哗啦啦的水声传来,总会让人产生幻觉,这只是平常的一个夜晚,一个晚归的丈夫轻手轻脚地开门,洗漱,然后连卧室的灯都没有开,就轻轻地躺在床的另一侧,那样的小心翼翼,仿佛只是为了担心吵醒早已入睡的妻子。

但我知道,这只是幻觉。

他的手从枕头下方穿过来,翻了个身,我就在他怀里了。

“没睡?”他的声音清醒得仿佛凌晨的阳光。

我放弃徒劳的掩饰,睁开眼睛,“几点了?”

“两点。”

“结束得这么晚?”

他没有回答,但电光火石间我明白了若干事情。结束于凌晨12点的酒会,在之后的夜半好戏才会真正上演,两个小时足够发生太过绮丽的故事。在瑰丽的演艺圈,一个眼神就足以构成一晌贪欢的理由。

我打了哈欠,闭上了眼睛,侧转了身,呢喃了一句,“睡吧。”

他却在这个时候打开了床头灯,我听见打火机的声音,然后听见了烟头接触到火苗时嗤嗤的燃烧声,甚至还能感觉到烟雾渐渐升腾扩散的声音。在夜晚,听觉总会被无限放大,而灯光照射下来,即使只是昏黄的台灯,紧闭的眼皮也不能抵御灯光的侵蚀,但我依旧没有睁开眼,蜷缩着躺在那里,如果换成几年前,我甚至会任性地把被子拉起来盖住整个头部,但现在,我不会了。这些举动,在他看来都显得很幼稚,很任性,仿佛我是在吃醋。

其实,与我何干?

我听见烟头被掐灭的声音,空气的烟雾渐渐淡去了,但依旧有光。他仿佛静止了,以半躺在床上的姿势,长久地维持不动,我以为他已经睡着了,刚一睁开眼,我就听见头顶上方传来一声叹息。

他的吻就这么突如其来,先是落在耳垂上,一开始只是蜻蜓点水,渐渐地加重了力道,变成了吮吸,呼出的热气像一阵台风刮过全身,泛起一阵战栗。

伪装的睡意被轻易地瓦解,崩溃,从胸腔里发出的拒绝溢出了嘴边竟成了一声欲拒还迎的娇吟。我恨这样的自己。

或许一开始,只是一场前戏,谁也没有料想过结局。可男女之间的欢爱,更像是一场战争,掠阵的那个人不见得是吹响进攻号角的那个人,谁也不无辜,也不知道是谁点燃了引线,又是谁在火上浇油,最后所有的技巧和花招都没有用武之地,更像是一场力量和意志力的对持。

我伸出手,想关掉刺眼的灯光,他把我的手拉过来,反手剪在头顶,又打开了灯。我翻了一个身,用双手捂住他的眼睛,听见他的呻吟,我抬手,光终于熄了。他狠狠地跃身而上,一把扯掉被子,拉开窗帘,窗外的光线透射进来,我忍不住大吼,“你疯了!”

他覆在我的身上,一把抽掉我埋首的枕头,手托着我的下巴,带着毋庸置疑的声音,喘息着说,“看清楚我是谁!”

我闭上眼睛,不用看,不用听,我都清楚地知道他是谁。那个在今晚星光熠熠的男人,那个站在舞台中央不可一世的男人。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是谁?可是每一次,他都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仿佛一个来自地狱的魔鬼,享受地看着一个人如何从清醒到沉迷再到沉沦的过程。如果,我还有力气,我一定要狠狠地扇过去,扇掉那仿佛要窥觊灵魂的眼神。那样的眼神让我不安,让我恐惧,让我觉得那是一个黑洞,远比情欲的沉沦还要可怕的黑洞,一旦沉溺,就会万劫不复。

我喜欢情人这样的字眼,这让我想起少时记忆犹深的片断,他穿着雪白的西装,站在船舷上,看着岸边的少女,湄公河的呜咽,将这两个字眼变得潮湿而又绵长。我会想起那面容枯槁的老妇人,她一生那么多情人,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在巴黎的路灯下抛弃他的情人,在她垂垂暮年的时候带给她阳光的情人,是的,这才是情人。悱恻,辗转,不得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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