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之珩过来看了一眼草稿纸,说:“你算漏了。”
顾思宁说五张卡,没漏。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张,道:“你忘了这张。”
顾思宁仔细看使劲儿想,想起来是大学那会儿。
那会儿流行各种情侣存钱app,她想追赶潮流又怕app跑路,干脆自己办了张卡,不绑任何软件,说闲钱往里放,当成旅游基金。
哼哧哼哧存了一个月,发现自己根本不存在闲钱这回事儿,卡也不知道丢哪儿了。
顾思宁说:“这能有几个钱?”
程之珩说:“你上银行看一眼就知道了。”
她去看了,一脸凌乱地走了出来。
程之珩站在车边等她,冲她挑眉,“现在知道自己这张卡有多少钱了吗?”
知道了。
六十八万。
这狗男的。
到底上哪儿挣这么多的!
顾思宁习惯把最近听的歌或者书当成签名。换来换去的,图个新面貌。
直到周子璇说酸死了。
“你知不知道我哥总在配合你?你上次签名是Ihatemyselfforlovingyou,他的签名是:mypleasure。再上次,烛光照亮了晚餐。他回你,照出我的答案。”
顾思宁说没注意,她连自己换了什么签名都不记得了。
回去路上,她看了眼最近的新签名,一首小甜歌:CanIcallyoumine。
再点进程之珩朋友圈一看,夕阳的头像底下是——Yes
闷骚的狗东西。
广场上有卖书的摊子。
他拉着顾思宁去看热闹。
看了一圈,顾思宁说:“这有叫爆炒的菜谱,我买一本,这样以后我就不用看小红书学做饭了。”
他说:“你不用看,你在小红书看的也不是正经爆炒。”
无语,说什么大实话。
没眼色的狗东西。
收到了大学赶时髦的又一证据——寄给自己的信。
那年顾思宁十八,程之珩二十三。她懵懂,他可成熟了,竟然会打印做这种蠢事。
还好当年她机智,没有给自己写什么矫情的文字,而是非常务实地在信封里塞了一千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