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小池问:“您怎么……知道?”
“脖子后面有标记。”吴叔抬手,搁下酒瓶,指了指他后颈偏右的位置:“一朵镂空的黑色海棠花,像纹身,是曲明砚的专属标记,代表了你是他一个人的专属血仆。”
“他第一次,在一个人类身上,打下标记……”
这句话,吴叔念的很慢很慢。
不知是不是错觉,洛小池总觉得,看见标记之后,吴叔的情绪低落了不少。
送他回屋时,最后一眼,小老头的目光甚至带着丝丝悲悯。
在……悲悯什么呢?
洛小池想了半天,没明白。
果然如吴叔所说,曲明砚身为血族最年轻的伯爵,从政从商,终日忙碌。
上次一走,就一连十天没再回来过。
这几日,洛小池没少透过镜子,细看自己颈后的标记。
看入迷了,就怔怔的在屋里坐上几个小时,谁也不理。
他想做的事情有点难。不知道这标记能不能帮上忙?能不能让高高在上的曲明砚为他低低头,再重视他一点……?
“汪,汪汪汪。”
拴在门口的狗开了饭,发出几道兴奋的“汪汪”声。
洛小池惶惶然抬眼,发现,自己又错过了晚饭。
曲明砚不在家,没人护他,元管家便越发变本加厉的苛待。
心情好的时候赏他口饭吃,心情不好,他洛小池,就过的连狗都不如。
轻呼一口气,习惯性地捻了捻衣角。
其实,洛小池也明白——一个血仆在吸血鬼窝里没有地位,曲明砚不在,这里,都是元管家说了算。
元管家看中他的血,势必要给他个下马威,逼他臣服,逼他自己划开皮肤取血送到他面前,摇尾乞怜。
“咕噜噜……”
肚子饿得开始打鼓,抬眸之余,街对面kfc醒目的招牌吸引了注意。
又到了八点,院子里开着灯,洛小池舔了舔唇,默默盯紧了别墅门口左侧的花丛。
那里有一株枯死的海棠树。
光秃秃的,漆黑的枝丫发焦糜烂,立在别墅门前,实在影响美观。
但没有人敢移开,甚至每晚八点,吴叔都会提着自己精心配好的肥料走过去,仔细翻土,再均匀洒些水。
眼见小老头又提着自己的粉色小桶出来,洛小池起身,几步走到他身后,试图搭讪。
他总是有这样的本事,只要他想,他可以哄任何人开心。
不一会儿,吴叔就笑着骂了他一句:“小兔崽子,这是明砚母亲还在世的时候种的树。”
“她走了很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