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笠少女回望着城门,想起刚才差点人头不保,心中的大石终于放下了。
微微松了口气之后,看周围没人注意到她,于是缓缓将手探向自己的裙摆下面。。。。。。
掏出了一个葫芦。
看着已经变得轻飘飘的葫芦,她用手上下晃了晃,“哗哗”的声音很清脆,看来是只剩下一点点水。
她刚才急中生智,将装满水的葫芦夹在胯下,拔出盖子,伪装出憋尿憋不住的场景。
除了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干很羞耻之外,还是很成功的,至少她真的蒙混了过去。
毕竟想要伪装出憋不住了,一定要很多尿才行。。。。。。她哪里来那么多尿。
但蒙混出京城只是第一步,只要仍在大齐境内一天,她就多一天危险。
她叫卜微微。
她犯事了。
细致地说来,是因为她前几天刚到皇城,因为太过于贫穷,买不起京城的食物,只能被迫去皇城周围觅食。
皇城简直和她老家用的不是一个货币,一个馒头卖十个铜板,什么物价啊,抢劫呐!
还好,卜微微在幼时就是被放养的,因此也掌握了不少打猎的技术。
其中一个,就是土弓箭狩鸟。
为了得到最肥美的禽肉,她选择了去皇城周围鸟类最多的树林狩猎。
蹭!
鸟打下来了。
她脸上的笑容也被这一箭打下来了。
这鸟怎么看着这么熟悉?
好像听京城的老人们讲过,当朝圣上有三大爱好,其中一个就是遛鸟。
还不爱遛灵鸟,偏偏爱遛凡鸟,凡鸟灵智未开,笨,但皇上觉得笨才有遛的价值。
皇上觉得太像人了没意思,毕竟他身边全都是他在遛的人。
而卜微微手上的那只被射死的雄鹰,看上去似乎和皇上最喜爱的那只爱鹰长得有些许相似。
但也只是相似,就在她不信邪,准备仔细研究一番的时候,现鹰腿上有着皇家专属的脚环。
悬着的心终于死了。
你说人怎么能捅这么大篓子呢?
这逮着了,少说得诛个九族吧。
当然,溜达鹰味道真不错,肉质紧致。。。。。。不对,现在不是回味的时候。
但确实比鸡肉好吃多了。。。。。。
卜微微拍了拍自己的脸。
怎么就知道吃!
人头都保不住了还吃!
于是就在昨晚,她准备连夜遁逃出皇城,但就在她马上得手时,忽然整座皇城的捕快倾巢出动,把皇城门围了个水泄不通,直接把她逃跑的想法扼杀在了摇篮里。
风声这么快就泄露了?
一想到这些人肯定是来抓自己的,她就觉得自己也是出息了,摊上了个诛九族的罪,也算是光宗耀祖,空前绝后。
空前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肯定是绝后了。
咕噜咕噜,肚子又响了。
她揉了揉肚子,三天就吃了一只鹰,远远达不到饱腹。
饿了,想念那天烤的鹰肉。
“京城的捕快动员度是快,就是皇子被歹人刺杀了,阵仗也不过如此吧。”
昨夜捕快围城的场景让她不禁后怕,皇上真是对鹰爱的深沉。
卜微微看着城郊茫茫的荒野,掏出了三枚铜钱。
“或许,现在我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
她将双手弯曲一个弧度,拢住三枚铜钱,同时开始用手摇晃。
“老天爷,告诉我那个地方在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