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誓,方慎不会离开沈皓”。
两个白痴就这样定下誓言,谁也不知道能遵守多久,却在这一晚觉得自己拥有了全世界。
半夜,我被吵醒,看到沈皓满房间的翻抽屉倒柜子,“你找什麽呢?大半夜的。”
“我睡觉前忘记把门钥匙藏起来了。”
“你藏它干嘛?”
“我怕你趁我睡著拿钥匙自己开门走了。”说完,他才转身过来,发现自己说漏了嘴。
我被逗笑了,这个控制狂和多疑症。
“我不会走的,我答应你一直在你这里,我是你老婆嘛,一直陪著你。”那你证明给我看。
“怎麽证明?”
“去把你的头发染回来。我喜欢你原来的头发。”
“好,那你买点周杰伦的cd回家,我想听。“
“你俗不俗?听他的歌,你是sara的fan我都会觉得你稍微有一点品。”
“我就喜欢他”。
“你敢喜欢其它男人!”
“你敢打我。。。”
。。。。。。。
就这样拌了一晚上的嘴。
原来正常的谈恋爱是这样。
(未完待续)
你是我的(下)
不离,不弃。
方慎和沈皓对彼此的承诺。
又一个三年。
生命里穿过的风总是不留痕迹。
花期是那样容易错过。
明白飘忽不定的风是抓不住的,还是要付出一切去完成那个诺言。
除非死去,永远,不离不弃。
如果重来一遍,他想要的还是只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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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方慎,目前和一个男人在s城同居。直接地说,我是在被人养著。养我的那个男人叫沈皓。我五岁认识他,十五岁开始依靠他生活。他说,除非我死,否则我是他的。
庆功会後的那个晚上,我答应了沈皓不会离开他。他也不再把我锁在家里,我可以自由出入了。他依旧不让我去工作,於是,我就这样每天游手好闲。
他能陪我的时间很少,因为他是当红乐队的贝司手,要录音要宣传要拍广告。回到家也是跟我做一场爱就昏昏睡去。我以为我又回到了我的十五岁。只是现在他有了钱出了名。而我还是一无所有。
最近s城经常会有大暴雨,靠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看著落下的雨水,我会问自己,一个人真的可以完全属於另外一个人吗?
我睡觉,上网,看书,买菜,做饭,听歌,看电视。帮沈皓烫西装,放洗澡水,接受他对我身体的渴望。
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一个绝望的主妇,每天在丈夫出门以後面对空空的房子,努力地打发时间,再期盼著他下班以後回来能再服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