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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第2页)

崔巍:……

老天爷,他为什么还没晕?

整个过程兵荒马乱,从拖拽着小香猪离开猪圈到将它摁在长凳上放血,崔巍只记得猪叫惨烈,记得猪粪哄臭。到最后他舍了全部的面子,半身压在了猪后腿上,才堪堪制住了乱蹬的猪腿。

红红的猪血装在了清洗干净的木盆中,等血块凝结完成后,简嘉会将它做成血豆腐。当她端着大木盆迈过门槛时,就见崔巍像木头人似的坐在秦家的门槛上。他双目放空,满脸的麻木:“啊……我脏了,脏了……”

范夫子笑得连连擦泪:“怀善哪,你放平心态,换个想法。古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你今日不但见了猪跑,还听了猪叫,拽了猪尾,压了猪腿,一会儿还能吃到猪肉,多充实多完美啊!”

崔巍痛苦的想要掩面,可是一想到手背刚刚沾了不可描述之物,虽然他用澡豆子洗了好几遍,可还是觉得有一股味道。崔巍颤巍巍放下了想要掩面的左手,哀求道:“恩师,求你,别说了。”

同娇气的崔巍相比,林岑杀猪的手法熟练得让人心疼。如果不是简嘉想要猪血做血豆腐和血肠,他根本不用秦易和崔巍搭手,只要一把匕首,他就能让两头香猪魂断猪圈。

见自家少爷面无人色,林岑叹了一口气摇摇头道:“少爷啊,不是我说你,你这体格子去了军中,多半是活不下来的啊。瞧瞧,一点粪便就让你要死要活的,你要是在战场见了那残肢断臂,不得疯了?”

林岑瞅了瞅倒在雪中的香猪,叹道:“要是军中的兵卒听说今日杀猪能吃肉,怕是一个个的都争抢着要来拽猪尾拖猪腿。可惜西北猪肉少,一年半载也吃不上两回肥肉。多少士兵上战场之前就盼着能吃上两口大肥肉,你是不知道啊,那大肥肉从喉咙里面滑过的滋味……”林岑砸砸嘴,长叹一声,“那真是神仙滋味啊!”

崔巍沉默了许久一言不发,直到秦易手拿麻绳和布条去拖第二头猪时,他才起了身追了上去:“等我一下~少了我拽猪尾巴,我怕你们两被猪撞飞出去。”

杀猪的过程很快,匕首滑过血管,不用半柱香的功夫,香猪就断了气。可收拾香猪却不容易,两头猪很大,家中留下来的杀猪盆勉强够用,开水一浇,盆子周围雾气缭绕。秦易和林岑二人手握薄铁片,在猪身上快速刮着。一片片猪毛刮下,猪身逐渐变得白嫩。

崔巍看傻了眼:“它们不是花的吗?为什么刮完毛之后会是白色的?”

简嘉瞅了崔巍一眼,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记得当时野猪刮完毛之后也是白色的,简嘉也问过秦易同样的问题,不过秦易没能告诉她原因。想了想之后,简嘉对崔巍说道:“你要是用开水烫了之后再刮一下毛,应该也是白色的。”

哄堂大笑中,崔公子哭笑不得:“好你个嘉儿,竟敢打趣我!看招!”说罢他从地上团了一个雪球轻轻砸向了简嘉。

院中笑闹一片,趁着秦易他们在前院收拾猪,简嘉回到了厨房中收拾起了新鲜的猪血。厨房中烟熏雾燎,猪血豆腐的味道漂浮在空中,虽然现在闻起来不是很美味,可是只要烹饪得当就会变成令人惊艳的食物。

就在这时,范夫子溜达着进了厨房门,抽了抽鼻子之后,他笑问道:“在做血豆腐哪?”

简嘉竖起拇指:“不愧是夫子,这都被您发现了。对了,今日长喜小师傅怎么没来?”

范夫子背着手溜达到灶台边,探头一看,“我让他去镇上送信了。”灶上的小锅敞着口,浑浊的热水中漂浮中一块块半个巴掌大的血豆腐,范夫子捋了一把胡子笑道:“嘉儿的手就是巧,我看我家中的仆役做血豆腐,一块血豆腐切得都有我的脑袋那么大了。再看看你做的血豆腐,真是精巧。”

简嘉抿唇笑了笑,解释道:“夫子,这种血豆腐很快就能吃,因而不能切得太大。回头我还要再煮一锅,那时的血豆腐才会切成大块。”

听说立刻就能吃,范夫子来劲了,他老人家抚摸着瘪了两圈的肚皮怀念道:“说起来,老夫我年轻时曾经在蜀地呆了两年。在那边就曾经吃过不一样的血豆腐,呵,又嫩又滑又麻又辣,那叫一个过瘾啊!”

在蜀地的那两年,每隔几日他就会去县中集市旁的老店中吃上一碗热腾腾的血豆腐。可惜老家的人不太吃辣,无论他如何教导家中仆役,做出的血豆腐总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味道。

简嘉眨眨眼,范夫子真是见多识广。这年头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走出过自己出生的县城,他却能天南海北到处走一走,真希望朗儿将来也能像他这样见识到各处的风土人情。听范夫子这么一说,简嘉笑了:“夫子,一会儿您尝尝我做出来的血旺是不是你记忆中的那个味道?”

血块切得小,熟得就快。用热水焖熟的血块嫩得能滴下水来,筷子轻轻一碰就会碎裂开来。如此柔软的猪血,自然不能像普通人家做出的血块那般棱角分明。可范夫子一见到简嘉捞起的血块时双眼就已经亮了:“嗯!像!”

白瓷碗中装上四五块猪血就已经满得快要溢出了,猪血上撒着常见的细盐和五香粉,上面盖了一层细腻的辣椒粉花椒面,最后点缀着翠绿的葱花和香菜叶。最妙的是勺子中那小半勺白玉一样的猪油,感受到猪血中传来的热意,猪油正在缓缓融化……

简嘉小心将大碗放到范夫子面前,关切道:“血旺中有孔洞,吃的时候注意别被烫到了。”

范夫子甚是惊奇地看着简嘉:“没错了,蜀地的人就是这么称血豆腐的。对对,就叫血旺!这个就是嫩血旺。”

搅开血旺上面的调味料后,一碗麻辣滚烫的鲜血旺就成了。小心舀起一勺血旺,不用牙齿轻碰,柔软的血旺已经顺着唇舌流入了肠胃。就像范夫子说得那样,又麻又辣又香又热,大冷天来上一碗全身都舒坦了。

半碗血旺下肚,范夫子全身热腾腾,他擦擦嘴好奇地问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嘉儿,你和你的爹娘都是本地人吧?怎么会知蜀地的烹饪方法?”

简嘉不动声色道:“说来也神奇,我爹爹在世时曾经在南安县郊外开过铺子,也帮助过一些南来北往的人。我娘是个喜欢鼓捣吃食的人,每次得空时就会问问那些人,当地的饮食有什么特色。时间长了就摸索出了一些门道……”

穿越至今,简嘉已经能做到睁着眼睛说瞎话了。不错,这是可喜的进步,至少能糊弄得了范夫子了。

鲜血旺很快得到了众人的一致好评,林岑一连喝了两碗,放下筷子时意犹未尽:“嘉儿妹子的调料配得真好,如果能配上一碗米饭就更好了。”

一群人中只有崔巍吃不下饭,生性喜洁的他总觉得身上沾了猪味,这味道让他不断放大血旺中残留的那一点猪血味。最终崔巍叹了一声:“我觉得我得先回镇上洗个澡换一身衣裳再来。”

简嘉乐了:“洗澡何必去镇上?家里也能洗啊。你忘记了?之前你还说过要试试家里的浴锅。秦易的衣裳你也能穿,你先穿他的就行了。”

崔巍想了想后拊掌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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