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有时间就看着我呆,然后摸摸我的头,从她眼里我看见了不舍。
我好想要她快点好起来。
她给我织了很多件毛衣,然后套在我身上,红的紫的,多的我这一辈子都穿不完。
我总是捣乱,因为我不想让她这么累,她歇一歇,歇一歇就会好了。
她现了也并不训斥我,只是把我抱在怀里接着织。
她说她陪不了我多久了。
那天她给我穿上了衣服,把李知节给她的铜钱和平安符塞进了我衣服里的小兜里。
一字一句叮嘱我。
“要好好保管,不许丢了。也不许忘记我。”
我疯狂摇着头,用力嚎叫,我想告诉她,她会长命百岁的。
可是第二天,那个明媚的大小姐看不见了。
那天李知节领着她出去逛了一圈。
把她放在院子里就出去替她找药了。
可是很不幸,大小姐被人掳走了。
我跟在后面用尽全身力气跑,可是跟不上,我跟丢了。
我在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后来从路边的人嘴里听见一个噩耗,那个大小姐死了。
大小姐死了,我又一次成了流浪猫。
我本来想找李知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我怎么走,都找不到那个破院子。
我从北城最贵的小猫又变成了遭人嫌恶的小流浪。
风吹日晒,我没有家。也总是饿肚子。
又习惯了翻垃圾桶,甚至于偷偷去抢别人家的饭。
看见大猫和大狗我跑的比谁都快。
流浪的第三年,我抢了一只大猫的饭。
被一群猫追着撕咬。
他们的爪子异常锋利,把我本就褪色的毛衣撕破了,这是大小姐亲自给我织的毛衣。
那一天是我唯一一次,使尽了全身的力气,和所有的猫撕咬着,他们咬坏了我的衣服,都不要想好过。
于是我瘸了一条腿,他们也没好到哪儿去。
我得意洋洋地瘸腿走了。
我知道要是大小姐还在,肯定会夸我。
我踏上了继续流浪的路程。
终于在第五年,我重新闻到了李知节的气味。
但是我不敢确定,跟着他探了好几次路。
我看见了他,他成熟了不少,住进了一个大房子里。
他活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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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的主人死了。
可我还是去找了他,因为大小姐其实最喜欢他。
我都知道的。
他给我吃了罐头,要赶我走。
我跟当初一样死皮赖脸缠着他。
最后我又成了他的猫。
他说保管我混成北城最贵的猫。
那一刻,我想起了那个大小姐。
他还记得大小姐吗?
他又一次给我洗了澡,想要丢掉我的破衣服。
我死死咬住不松手,谁都不能丢掉大小姐给我织的衣服!
幸好,他最后没有丢。
还现了里面的铜钱和平安符,可是他并没有说什么。
这里没有关于大小姐的一切,他好像不记得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