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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第1页)

“豆油不比肉油香啊!”刘瑞瞧着不少黔首去接烤肉滴下的油,就着羊油鸡油拌饭吃也是很香的。

“蜀郡这边忙的红红火火的,巴郡那儿也该跟上了。”刘瑞想了想以后的重庆市有没有现在可弄的非遗文化,最后把目光定在吃喝上。

要不把酱油和豆豉弄出来?

彼时的肉酱制作工艺已经非常成熟了,想必让相关工人制作酱油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卫尉卿以前在云中郡魏郡守那儿锻炼过吧!”刘瑞毕竟年纪还小,胃口也就那么大,所以在吃饱后想出去消食。

郅都见状也起身跟着,结果离开发现他们走远后,李三有意放慢脚步,让侍从与二者保持一个难以听见窃窃私语的距离。

“魏公令匈奴人望而生畏,臣在他手下受益匪浅。”提起云中郡郡守魏尚,不管是法家儒家还是黄老家,都得拱手尊称声“魏公”。从先帝到今上,反有对边境的赏赐必以最厚。

“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的典故便是出自魏尚与其至交好友。而在他的治理期间,云中郡从未陷落,甚至还斩下一个大当户的脑袋。

匈奴人惧他,敬他,甚至为其立碑祭祀。

有一说一,在弱肉强食上,匈奴人无疑是最出色的。

弱其者不如猪狗,强其者奉为鬼神。

虽然刘瑞很讨厌某些小说里的无脑扩张情节,但是考虑到乱世用重刑,这种时候让别人当孙子总比自己上赶着当孙子强。

你说是吧!徽钦二帝。

“孟子曰: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孤却不以为然。”郅都还以为刘瑞要问边境的将士如何,匈奴如何,结果对方话音一转道:“若此言有理,那匈奴得其西域诸国的帮助,岂不是得道者?”

郅都搞不懂刘瑞对儒家的态度,但也不能像个锯嘴葫芦似的一言不发:“西域诸国里虽有视匈奴为父君的软骨头,但更多的却是恨不得碎其骨肉的可怜之国。”

在不可持续性地竭泽而渔上,这时的匈奴单于确实能与后世的非洲仁君相提并论,几乎是要附属小国从十分的税里抠出十三分,每年还要附赠一批奴隶供其享乐。

说句难听的话,跟匈奴人的敲骨吸髓相比,一战后的英法都太拟人了。

在此情况下,西域诸国要么是得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要么是把匈奴视作生死大敌。

而被匈奴打成两半的东胡后裔——乌桓和鲜卑也没好到哪儿去。虽然就血缘来说,他们与匈奴的关系是最近的,但是在背刺方面,他们比汉朝干得还狠,最后将分裂出去的东匈奴赶去中亚。

至于后面的东西突厥,契丹等游牧民族的撕逼大战,其精彩程度不亚于裂了又合,合了又裂的中原地区。

“孟子主张性善论,因‘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而知‘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但却忘了天下何人无私心,天下何人不争利。”

“若是人人都以向善为本能,那又何须先贤在典籍里反复训诫?”

刘瑞失笑道:“圣人也有私心,也只能竭尽所能地摒弃私心。”

而以现有历史来看,表面符合孟子审美的君王莫过于不趁楚军渡河时攻打他们,快战败了也不杀敌国老兵的宋襄公……而他最后的结局是重伤而死,宋国灭亡。

俗称,蠢货。

“是以孤想问卫尉卿……”刘瑞突然停下脚步,而在后面跟着的李三也拦住侍从,带其后退几步。

“可喜宋襄公之举。”

“自是不会。”纵使不知太子对儒家的态度,但是既以魏尚引出孟子之言,那便是……“臣为法家弟子,又受魏公大恩,怎会喜宋襄公之举?”

别看这时还有人把宋襄公当成高洁,有贵族精神的典范。可是在统治阶级,对这人的评价只有一个:傻逼。

比徽钦二帝还傻逼。

你当打仗是过家家呢!还等人过河,不杀老兵。

这是把脑子跟肠子调换了,还是出生时大脑就没发育完全?

战场上的仁义之军只要做到不杀俘虏,不欺负占领地的老弱妇女就够了,你搞那么多花招是当自己是冤大头啊!还是圣父下凡啊!这么有良知的君王建什么军队啊,直接献国多好?省得被迫当兵的黔首死的不明不白,等着家人回来的老弱妇女因为脑残君主当了亡国奴。

刘瑞比信乡公主大了两岁,而卫青比历史上的汉武帝还小,至少比刘瑞小了七八岁。

至于霍去病……

估计卫少儿都没碰到霍光他爹呢!他上哪儿去找开挂开到老天紧急封号的冠军侯?

如此这般,刘瑞把目光落到郅都身上。

除了已经七八十的申屠嘉,能在卫霍成长起来前派上用场的将领也就那么几个。

周亚夫,李广,程不识,魏尚,以及……郅都。

这些人里,周亚夫太傲慢,魏尚年纪太大且不能离开云中郡,李广是个路痴加酒鬼,程不识虽然没啥个人毛病,而且以治军严厉著称,但是有个非常致命的标签——他是程姬的亲戚,皇子刘余,刘非,刘端称其声“表叔”也不为过。

刘瑞不想怀疑程不识的忠心,但是就这个身份,你让他怎么安心将培养将领的职责交给程不识?

思来想去,还是把带卫青的工作交给郅都比较合适。等卫青可以独当一面了,再让他带霍去病。

“卿不喜欢宋襄公就好。”刘瑞满意地点点头,随即有些担心道:“孤这样的年轻人里不乏有些读书读傻的想要效仿古时君子……例如刚才提到的宋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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