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却真的开始好奇到底是什么地方让他这样急切地要求我去。
拾
睡不着了。
翻开昨天晚上找到的书,事隔多年,又一次看到舒尔曼的名字,觉得分外亲切——
“累,真的很累。现在放弃也许还来得及。可是头顶的远方那星点的亮光啊,难以舍弃。那是什么?不知道,所以才想了解。再次奋力蠕动身躯,欣喜地知道自己又前进了一毫米,离那亮处又近了一毫米呵。”
不觉得它“笔调阴沉”啊,看起来似乎还有点励志的味道,不知他怎么会那样说。
翻过几页,偶然地发现一张书签:那是他原来的设计废稿,还记得他当时要扔,我阻止,一口气将一叠复印纸抱过来,花了一个多小时将它们裁剪成自己喜欢的样式,制成书签,摆放在书桌前的空名片盒里方便取用。
手里的这一张很有趣:各色方块被不规则地切割,构成了一张歪嘴斜眼的人脸,有毕加索的味道,下面一行细小的英文,我写的:poorway。
way,我给叔伟起的英文名,代替他原来不知是david还是john的耸名,还记得他曾反抗——
“way?也不见得多复杂、多巧妙啊!”
“名字又不是程式,要什么复杂?!巧妙?谐音就巧妙啊。”我满不在乎地推开他逼到面前的脸。
“谁说程式一定要复杂才好?运行良好就是成功。”他撇开头的同时还在反驳,不过已经有点跑题了。
“所以喽,way又好写又好记,和你的名字又配,保证运行良好啦!”不在意地继续裁书签。
他还在一边叽哇乱叫,但终究没逃过被我“way”来“喂”去的厄运。
啜一口茶,盘腿坐进厚坐垫,把书搁在腿上,专心地从第一页开始看起来。
读到腿有些发麻,尝试着伸直,动作缓慢而笨拙。
是门铃在响吗?不可能吧?
抬头看钟,现在是6:30,早上。
侧耳仔细听,果然是。随手将茶杯放在地毯上,起身往客厅走。
“我可不可以进去?”外面站着他,从里到外透着疲惫。
我侧身,他感激地牵动嘴角,擦过我,返身关上门。
“今天你有空吧?”边换鞋他边回头问我。
我是有时间,可他的工作呢?累成这个样子又怎么去玩?更重要的是,昨天算是突发状况,跟他吃饭不代表我忘记了他现在还是有女友的人——“提”分手不等于分了手,我不能这么糊涂的。
见我一脸的不认同,他苦笑着开口:“昨天改那个设计改到凌晨两点,工作完了,我——直接过到这边来了,不方便那么早上来打扰你,在车里睡了一会。不过还好,问题都解决了。”
厨房里已经翻找到咖啡的我,下意识地换成奶粉,冲泡好,连同两个牛角面包,端出来放到他面前的茶几上。折返回卧室,将书签抽出来放进抽屉收好,再把书和自己那杯茶拿出来。
“你要的书。”走到他对面坐下,把书放下。
“唔——谢谢。”他撕着面包大嚼,冲我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