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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断头台前(第1页)

莫启哲只觉得阳光是如此的温暖,照在身上是如此的舒服,要是天天能晒太阳,什么事都不用去想,都不用去做,那该多好啊!他翻了个身,仰面朝上,睁开了双眼,深吸了口气,发现自己还活在世上。

莫启哲想笑,可面皮紧绷,笑不出来。真是幸运,别人遇到了危险往往就此升天,可自己怎么都死不了,有趣不有趣!啊,我明白了,一定是玉皇大帝见老子长得太帅,怕把我弄到天上去后,老子跟他抢王母娘娘!很好,算你老小子识相,王母娘娘你自己留着吧,可你的女儿什么的,老子是一个也不会放过的,你要是不想做我的便宜老丈人,就别把老子弄死!

这回又是谁救了我啊?他转头向四周看了看,只见几只也不知是什么鸟的鸟在天空中飞舞,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慢慢坐起身,叹了口气,自己原来也不是每次都有人救的啊!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走了一步,感到脚上很难受,原来鞋子早就不见了,他现在是光着脚丫子,连袜子都没有了。他赶紧低下头伸手摸了一下腰带,还好,腰带系得挺紧裤子尚未离家出走,光脚没关系,要是光屁股那自己可就得裸奔了,这方面以前没啥经验,可有点不大习惯。

他猛地想起了玉佩,探手入怀,松了口气,非常好,玉佩还在自己的脖子上挂着,现在它都算得上自己的护身符了,只要有了这宝贝,自己总会逢凶化吉,以后要把它留给自己的儿子,定为传家之宝。

四下里张望了一下,莫启哲发现他现在正站在钱塘江的北岸,这不是回到临安了嘛!他开心地张开嘴大叫了两声,好啊,终于回到军中了!随即又不满意地想:“太不象话了,钱塘江的夜潮为什么不再大点,把自己直截了当地冲进临安城皇宫里的大号龙床上,那岂不是更美!现在算什么,还要老子自己走回去!”

莫启哲一瘸一拐地向临安方向走去,光着脚走路,想走得快点也不行。可走了一路,他竟连一个老百姓也没见到,在经过一个小小渔村的时候,村子里也是一个人也没有,不仅如此,还有被抢掠的迹象。莫启哲心里十分不痛快,不是说过了吗,不许手下抢夺百姓,这帮契丹兵怎么这么混蛋,难道说自己一不在身边,他们就故态萌发,又开始干起打家劫舍的勾当来了,当自己永远回不来了吗?混帐东西,回去以后,一定要给这帮无法无天的家伙点颜色看看,老虎不发威,当本大将军是病猫啊!

他摸进一个渔民的家,东翻西找的找出了一双旧鞋,也不管合不合适,直接就套到了脚上,有的穿总比没的穿强。这渔民的家中什么吃的东西也没有,锅碗瓢盆碎的碎破的破,散落了一地,看来渔民一家逃走后,有人已经来翻过了,也不知是贼还是契丹兵。莫启哲又找了其他几家,同样如此,他只好骂骂咧咧地走出了小村,再向临安走去。

在临安城不远的地方,莫启哲登上了一个小山包,向临安城望去,这一望不要紧,他竟然被眼前的情景震惊得呆住了,他傻呆呆地望着临安城外,一动也动不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心中的惊骇难以形容。

原来,此时的临安城已经被重重包围,城外到处都是兵营,数也数不清的旗帜随风飘摆,士兵们在营中走动,战马嘶鸣,距离虽远,可也能隐隐听到。

这是哪里的部队啊?莫启哲仔细辨别旗号,这些旗帜和那个被他从临安打跑的宋国将军的旗号一模一样,那就是说这些部队是宋国的啦!莫启哲几乎就要跳脚大骂了,有没有搞错,看数量这些部队至少有三十万之多,自己这才离开临安几天啊,怎么会突然蹦出这么多的军队,是不是自己看花了眼了!他这时才想起那个杜老实曾说过临安要打仗的话,原来指的不是自己军队攻占临安,而是宋兵合围,杜老实不是消息不灵啊,只是他说得不清楚而已。看来临安城外渔村被抢,不是自己的军队干的,而是这些宋兵干的,真不是人,连自己国家的老百姓都抢。

莫启哲又向临安城头看去,临安城头的旗号他用不着仔细看,再远也能分得清,那是金色的麒麟旗,是自己的猛安谋克战旗。这么说临安还没有失守,自己的军队找不着自己,就算是被宋军围城也不肯撤退。忽然,莫启哲心中一阵感动,他终于体会到了春风看到明教众人来找她时的那种心情,看到自己的部队不肯抛下自己逃命,这是什么样的忠诚啊,好样的,真是兄弟,够哥们儿意思!

莫启哲停了一会儿,这才向山包下走去,一边走心里一边责怪那些明教的混蛋,要不是他们把自己掳到了海上,自己早拍拍屁股带着军队跑回汴梁了,抱着香宁公主去过他们的幸福小日子,那多美妙啊!现在可倒好,几万人要打几十万人,这仗怎么打,一个打十个啊,那不是找死嘛!可转念又想起了春风俏丽的容颜,他又觉得挺值得的,这么可爱的姑娘一辈子能见上几个,自己还是满有艳福的。唉,不知她现在好不好,钱塘江的夜潮没把自己淹死,估计她也不会有什么事吧!希望她一切都好。

春风好不好先别想了,还是先想想眼下吧,现在要想回到临安首先就要穿过宋兵的包围圈,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莫启哲小心地检查

了一下自己的衣服,他的衣服是明教给他的,虽然破得只能遮体了,但也还能分得出是宋人的式样。莫启哲又很是细心地观察了一下宋营,他发现营与营之间是有缝隙的,不是铁桶一样严严实实的,这就好,就让我从这缝隙中偷偷的穿过去。他深吸了一口气,稳定了稳定心神,向宋国两座兵营中的缝隙走去,希望能蒙混过去。

离兵营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兵营大门忽然打开,跑出了一队宋国的骑兵,这些骑兵一边跑还一边大叫“抓金国奸细啊,抓金国奸细啊!”莫启哲吓了一跳,抓谁啊?他站住了脚步,低下了头,然后慢慢向道边蹭去,这时候可不能转身就跑,就算跑的再快也快不过马去,而且表情也要洽到好处,太镇静和太慌张都会引起宋兵的怀疑,那样不是奸细也得被当成是奸细了。

谁知,他装得挺象,可那队宋国骑兵全不当一回事,对他的精湛表演一点儿都不捧场。他们跑到莫启哲身前后,跳下马抓住了莫启哲,叫道:“抓住了,抓住了,你这个金国狗奸细,看你还往哪儿跑!”有的更叫道:“太好了,今天总算是抓到了一个,可以交差了,兄弟们领赏喝酒去啊!”莫启哲突然被抓,自然是大吃一惊,他本还以为这些宋兵认出了他是金国的领兵大将,可听他们这么一喊,登时明白了,这帮宋兵根本就是胡乱抓人,凑数交差的。大哥们,你们还真有眼光,胡乱抓人竟然抓对了,把本大将军给抓住了!莫启哲连忙大叫道:“大哥们,有话好说,我只是路过!兄弟们别别,你们搞错了!我不是奸细,我也是宋人啊,你们抓错人啦!”

一个宋兵大笑着说道:“管你是谁,我们说你是奸细你就是奸细,不是也得是,明白没有?不砍你的脑袋,大家就无赏可领,无赏可领大家就会没有酒喝。你小子自己说,你要不是奸细,怎么会害得大家没有酒喝,所以你就是个奸细!哈哈!”其他的宋兵也是一齐大笑,强词夺理的功夫很不一般,远盖莫启哲。

莫启哲现在是流氓遇到兵,啥也说不清,他被这帮胡乱抓人的宋兵连拉带扯地抓进了兵营,宋兵把他带到了一个杀头的大木墩前,强行把他给按跪下。一个带头的宋兵向四周叫道:“今天可算是抓到了一个奸细,他已经招供了,他确实是金狗派来打探消息的,不过因为咱们发现的早,所以他什么也没打探到,咱们立了大功啦!啊,这个嘛这就是说可以不必把他交给将军审问了,兄弟们这就先把他给砍了,再向将军请功,大伙好好的喝上一顿!”

周围的宋兵纷纷拍手大笑,有的道:“好啊,都好多日子没喝酒了,打起仗来死倒是不怕,就是这不能喝酒,可把老子的嘴里淡出鸟来了。”有的道:“咱们还得谢谢这位小兄弟啊!小兄弟别伤心,脑袋掉了只不过碗大个疤,也不算太大,十八年后你不又是一条好汉了嘛,那时你再把脑袋给我们送来,让大爷们换酒喝,那时大爷们还会谢谢你,哈哈哈!”这帮宋兵抓老百姓冒功领赏的事看来做了不少,一点不把草菅人命当回事。

莫启哲当然不可能就这么让他们把自己给砍了,他拼命挣扎,大叫冤枉“各位兄弟搞错了,我也是宋人啊!我穿的是宋人衣服,你们没看见吗?我不是奸细,你们怎么连自己人也砍!”

那个带头的宋兵笑道:“就因为你穿的是咱们大宋的衣服,所以你才是金国的奸细,你要是穿上金国的衣服,那不成了咱们派到临安的奸细了!那就换成是金兵拿你的脑袋换酒喝了。你给我放老实点儿,把脖子使劲伸一伸,要不然老子这一刀下去,砍得不准,受罪的可是你自己!”

这种时候,莫启哲可不能只伸脖子不说话,他放声大叫,把身上所有的力气都用了出来“我不是奸细!我不是奸细!救命啊救命啊!要杀老百姓啦!冤枉啊!冤枉啊!”几个宋兵上来,把他的头牢牢地按在木墩上,那个带头的宋兵举起大刀,这就要把莫启哲杀掉。

忽然,身后一个人问道:“怎么回事?怎么叫得这么大声?你们在干什么?这人是谁?为什么要杀他?”这人一口气地问了出来,吓得旁观的宋兵们立即四下散开,看样子他们很怕这人。

那几个宋兵回头看去,只见身后站着两名将军,一名将军身穿铁甲,面貌英俊,刚刚问话的就是他,而另一名身穿副将服饰的军官则站在他的身后。那带头的宋兵放下手中的大刀,恭恭敬敬地回话道:“回将军的话,这人是刚抓到的金国奸细,兄弟们正要砍了他!”

那将军摇了摇头,不信他的话,道:“别以为我不明白你们在干什么。老百姓的日子就够苦了,可你们还这样欺侮他们,这样做和嗜杀成性的金狗有何不同?哼,幸亏你们不是我的部下,要不然我把你们统统军法从事,决不轻纵!”

那副将军也道:“咱们宋军要想打败金军,就必须视百姓如手足,决不许残害百姓,你们怎么就是不听!你们虽是招安的士兵,但一样要遵守咱们军队的纪律,别把当土匪时的那套拿到军队里来。把这人带到将军的帐里来,请将军问话。他是不是奸细一问便知,如果他不是,那你们军法从事!”最后这一句他大喝出口。

周围的宋兵都是面色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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