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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那行,明天我来还能找你领路不。”程巷一眼睛盯着柳逢春,见他表情纠结,连忙给出解释:“我路痴,走过的路很快就忘了,你人这么好,帮我这回。”

被带了高帽,程巷一真诚看着他,柳逢春不好意思再拒绝,应下了。

家里没有旁人,必须自给自足,看着日头差不多,柳逢春给自己煮了碗粥,拿出赵婶子给的腌咸菜,配着馍馍吃着喷香。

别管吃的好坏,起码填饱了五脏庙,柳逢春很满意。

小爷去世前他就已经在镇上上学,吃住都在学校,食堂有补贴,花不了几个钱,吃的菜种类还多,每逢放假才会回家陪小爷。

自从小爷不在,柳逢春回来的没那么勤快,食堂开门就住在学校,等人走光了,他才收拾东西回家住。

下厨机会不多,柳逢春能敷衍就敷衍,这两年越发清瘦,小脸上本就不多的肉彻底掉个干净,下巴都尖了。

小爷去世后,家里的地和值钱的东西被大伯和他形同虚设的爹分了个干净,只给他留了破旧泥屋。

好在小爷疼他,察觉到身体不好时,托人把他喊回家,塞了三百块钱,叮嘱他好好吃饭,好好长大。

三百块钱,抠抠搜搜也用了两年多,如今只剩下二十几块,柳逢春想,如果钱不够花,他就去打工,挣够了钱,再回来继续读书。

至于他爹妈,从知道嫌弃他是个小哥儿,意欲将他溺死在粪坑时,柳逢春就当他们死了。

若不是被同为哥儿的小爷抱去养大,他早就投胎八百次,虽然没了父母陪伴,但爷爷和小爷给他的爱足够多,柳逢春长成了根正苗红的哥儿。

思绪回笼。

柳逢春麻利刷了碗,钻进屋里睡午觉,泥屋当初砌的厚实,屋内比外面凉点,高温天气下静静躺着,倒也能睡着。

村中人都有午睡的习惯,休息个把小时,下午精力更好。

刚睡醒的人成大字形躺在床上,墨迹半晌还是下了床。

柳逢春晃悠到后院,往压水井里倒了半瓢水,攥着把手来回按压,地下水顺着漏水口喷出,柳逢春飞鸾转身鞠起一捧水洗脸。

带着凉气的水扑到脸上,刺激大脑清醒,困顿飞速消失不见。下午他把书本剩下部分看完了,此时快傍晚,蚊虫活动旺盛。

在家闷了一天的人纷纷出来寻个凉快地方聊天,村口大柳树下人是最多的,旁边就是大片空地,带孩子的婶子让孩子放心玩,左右都在眼皮子底下,跑不丢。

赵婶子领着柳逢春过去玩,跟赵婶子相熟的几个婶子笑呵呵腾了个空,招呼他们过去。

“呦,小春放假了,在家住几天啊?”

柳逢春弯唇笑着:“十来天。这里可真凉快,比家里舒服多了。”

婶子拉着柳逢春坐在自己旁边,右手蒲扇对着两人呼呼扇风。

“可不是嘛,这边人多,还有风。”

赵婶子从兜里掏出把炒瓜子给大伙分了分,围在一块说话。很快他们被那边动静吸引了。

“那车可真气派啊,早上那会儿就停在那边大路上。”

“什么车你这么激动。”有人笑问。

“还能是啥,四个轱辘小汽车呗,我跑近看,那车可有派头了。”

有人羡慕的咋舌:“咱们村什么时候能出一个买小汽车的人,也让乡亲们过过眼瘾。”

这时候有婶子想到了明日薛今喜丫头的相亲,提了一嘴,众人目光瞬时落在了绑着麻花辫的女生身上。

薛今喜心中尴尬,都怪他爸,有点啥事恨不得全村都知道,嘴巴没有守门的,烦死人。

尤其他觉着女儿上了几年学,模样又好,市里来的看见了都得喜欢,这门亲事十拿九稳,一下得意忘形,秃噜出去,弄的大半个村子都知道。

“喜丫头,你可是村里最漂亮的,以后坐上小汽车,也让咱们沾光,凑近了看看。”

薛今喜扯着嘴角笑,打哈哈应付过去。

盘算着以后结婚,周海生不能输给市里的混混,还得开着小轿车来接她,这样才面上有光。

是的,她跟家里摊牌了,她有对象,明日相亲走个过场就回来。薛家父母听她说对象是校长的儿子,反应了好一会儿,旋即眉开眼笑。

校长的儿子好啊,还住在镇子上,有正经工作,比市里的那个强多了。

面对村里人调侃,薛父浑不在意,总归女儿嫁的好,作为岳家,他们也有面子不是。

赵婶子挑着眉梢,给柳逢春塞瓜子,凑近了小声说:“我看啊,还是你好看,俊俏的很。”

柳逢春失笑,这是看习惯了,直接给看顺眼了吧。

哥儿再怎么好,也比不过女子招人喜欢,也就赵婶子这么夸他。

翌日。

大清早的柳逢春就被敲门声吵醒,皱着眉头翻身,贴在草席上的胳膊压出印记,无意识伸出蚊帐外。

昨晚熬夜又看了一遍那本书,凌晨才睡觉,没得到充分睡眠精神很颓靡。

敲门声仍在继续,模糊伴着喊他名字。

柳逢春面无表情踩着拖鞋冲出去开门,拉门同时没控制住打了个哈欠,眯着眼睛看到来人,动作定格。

程巷一今天穿的格外帅气,白汗衫外面穿着卡其色格子衬衫,胸前若有似无肌肉线条看的明显,下身黑色休闲裤,搭配皮鞋。

凑近了,能闻到肥皂清爽的味道。

见人愣住,程巷一得意勾唇,不枉他收拾这么久,果真帅气。

“小春,为了感谢你帮忙,顺手买了几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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