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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说完后还一脸等待夸奖的神色,道:“谁都没看出来,连灵心姐姐都吓了一大跳!”

刘明规的身边能人众多,年幼时也因为好奇学过两手“偷天换日”。这本是窃贼惯用的手段,后来拿这小伎俩哄南秀开心,见她感兴趣才手把手教给了她。

南秀学了好一阵子才学到纯熟。她也知道不能胡来,所以在外从来没有用过这一手,没想到头一回使用竟是为高灵心解围。

刘明规见她眼神亮晶晶的,满是喜悦,也不扫她的兴,没在当下提醒她不要轻信高灵心。她心思一向简单,着实没必要强行理解这其中的弯弯绕绕。

他又转而问起前些时候的事:“为什么会对太后提起我和齐云?是谁教你说的?”

水灯宴时他有事未进宫,但昨日太后以关心小辈为由见了他,存了试探之意,他才得知这件事。他与齐云不过点头之交,话都没说过几句,以阿蒙的性子更不可能多想。

南秀忽然低下了头,不再看他,只用指头扣裙上的绣纹,也不说话。

“是闫风。”刘明规略一思索,语气肯定道。

南秀猛地抬起头,完全不懂隐藏被拆穿后的讶异和慌张:“这可不是我告诉你的。”

看来确实是闫风。

闫风曾借住在宥王府上,有时候阿蒙来时他也会陪着她胡闹。即便曾直言自己只是圣上子侄,并无意于皇位,闫风依旧要助他夺权,如今主意竟都打到了阿蒙头上。刘明规的神情顿时变得严肃起来,又很快恢复如常,没再继续追问什么。

南秀也就很快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虽说她是来宥王府读书的,却要先玩一会儿。

玩累了又要喝茶吃东西。

闹了半日都没能在案前坐满一个时辰,其中小半个时辰里乌龟倒是画了一桌子。最后还是刘明规叫下人将她感兴趣的东西都收了,才肯老实背诗。

日光渐薄,风也凉起来。南秀对着勾起的门帘磕磕绊绊地背诵:“……蜀有苍鸽,状如春花。”

只是刚背完这一句忽然又停了下来。

刘明规不由向她看去。

南秀认真道:“我想喝鸽子汤了。”

刘明规失笑,忍不住摇摇头。

不过南秀贪玩归贪玩,布置给她的课业隔日就经由侍女平翠送来了宥王府,一同送来的还有之前提走的瓷盅。

她说要喝鸽子汤,刘明规就真的让王府厨房做给她带回家去喝。

南老太君和南朱都不寄希望于南秀能学出什么名堂来,识得几个大字就不错了,暗地里曾怪宥王课业布置得太多,想要悄悄命侍女代笔替南秀完成。

只是南秀从不假手于人,她字写得一般般,但玩够了也能沉下心来,练了这许多年也算能入眼了。

悔婚的傻女配七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月,老太君瞧着在退婚这件事上南秀仍看不出后悔的样子,就真想由着她任性了。只是消息不好一下子放出去,毕竟对两个孩子都有影响。

反正从前的婚约也仅算口头上定了,谢江昼在南家长大,议婚的章程便没那么严谨,入赘一说也只在私底下被人悄悄议论过。等到谢江昼将来议亲时,老太君做主为他择亲,届时就可将此事含糊过去。

为婚事提早备下的东西也都尽数收进库房等着落灰。

南府逐渐恢复了平静。南秀也照旧活泼,每日吃喝玩乐,不时被刘明规耳提面命读书背诗习字,日子过得又快又充实。

直到射天节来临时,她才再次见到表哥。

射天节原本是先人用来祈雨的日子,后来才逐渐演变为固定的节日。往年到了这一天都是谢江昼带着南秀出门玩,今年自然也不例外,而刘明规也知道她更喜欢谢江昼陪着,所以每年的这一日南秀从来见不到他。

两人的关系随着时间推移终于找到了微妙的平衡,谢江昼就如他承诺的那样,将南秀当作亲妹妹疼爱,南秀则默默在心里努力着,试图把表哥单纯地看作兄长。

这对从小就期盼着长大能嫁给表哥的南秀来说,确实艰难。

等他们到了街上,南秀甚至不敢再学往年那样缠着表哥给她买东西。有几次她因逛得太过投入在摊位前驻足,谢江昼准备替她付钱,她才猛然反应过来低声拒绝:“不想要了。”

“又觉得不好看了。”

“也没那么漂亮……算了。”

结果口是心非,转了小半圈还是对摊位上一眼相中的东西念念不忘,再悄悄折返回去自己掏钱买下。

从长安城繁华的长街这一头逛到另一头,谢江昼看的最多的是南秀的背影。他逐渐沉默下来,只紧紧跟在她身后,护着她免受来往的行人冲撞。

直到遇见高灵心,南秀才怔怔停下脚步。

桥下水声淙淙,街上人声喧杂。高灵心宽大的衣袖如细柳拂动,亭亭站着,她先看向了南秀,才慢慢将目光移向谢江昼,但也只看了一眼就不再看了。

今日她穿了一件白裙,翠绿色的腰带将腰肢勾勒得极为纤细,裙上金色丝线绣出的莲花纹路娇娆动人,像南秀的碗莲变作人了一般好看。

红香站在自家姑娘身后,将高灵心从头看到脚,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我们去那边看看!”南秀却忽然回神,拉了一把身旁侍女的手臂,想丢下表哥往不远处的摊位走去。

谢江昼却拦住南秀,不赞同地皱眉道:“不要乱跑。”

高灵心没有和他们打招呼,也没有说任何话,只朝他们福身一礼,微微侧身让开路。谢江昼默默与她擦身而过,偏头对南秀说:“我带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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