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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救人(第2页)

“爱花婶子,你先别揉了,把水壶拿着赶紧给喂口水,赶紧补补水。”

沈佳人说完就把这个小孩拉起来上半身,开始刮背部。

张爱花看见孙子睁开了眼睛,还能开始吞咽了,这个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

沈佳人正准备刮背呢,村里的人带着赤脚医生就过来了,沈佳人就让出了位置,开始让赤脚医生诊断。

赤脚医生看了一下孩子的情况,看了一下这些人的操作,说道,“孩子已经没有问题了,等会我把胸口和背部再刮一下痧就没有大问题了,如果不放心,回去再熬点绿豆汤喝点就可以了。

不过这个急救措施做的不错,值得表扬,尤其是拿着水壶盖子做刮痧这个,真的是值得表扬,很随机应变,并且做的也不错。

要是真的等我来了,再进行这些操作,估计孩子会休克,到时候就难说了。”

张爱花一听医生这么说,心就全放下了,揪着自己孙子的耳朵,说道,“让你多喝水,让你多喝水,让你不要在大太阳地下跑,让你避着点太阳,让你中午的时候休息一下,你就不听,就不听,非要跑到大太阳下面去玩,出事儿了吧,出事了吧,还听不听话,嗯?”边说,边使劲的揪着她家孩子的耳朵。

但是一听到医生说话的后面,就立马转过头来对着沈佳人笑了一口白牙,但是手上的动作是一点没停。

张爱华的这个转头,深刻的让沈佳人感受了一下什么叫做变脸。

沈佳人一看这样子,看来大家是都没有问题了。

而且医生已经接手了,孩子也已经醒了,还能挨着骂,她就和大队长说道,“队长,医生来了,剩下的就需要医生来了,我就先走了,不再站在这了,不然容易影响周边的通风了,就接着回任务田拔草了。”

大队长刘大山看着沈佳人,也是笑得一脸灿烂道,“去吧去吧,记得干活的时候多喝水,千万别中暑啊,

等忙完了,队里给你研究研究怎么给你奖励啊,你不要担心啊,也别害怕啊。”

“不用了队长,我也是顺手帮忙,主要还是靠您了,我就先回去了。”沈佳人回答完大队长的话就准备起身离开。

“沈知青,真的谢谢你了啊,真的谢谢了啊,要不是你的话,俺家孩子还不知道咋样呢,这样吧,今天晚上到婶子家里去,婶子给你做好吃的,好好的感谢一下你。”

“不用了,真的不用了,爱花婶子,这真的是随手帮忙而已,主要还是要感谢一下大队,感谢一下大队长,毕竟好多东西都是大队上的,最重要的水壶和水还是大队长安排人弄过来的,我就是顺手帮忙了而已。”沈佳人边摆手边回答道,沈佳人说完就准备转身走。

张爱花一看沈佳人这动作和这回答,死活不同意,非要拉着沈佳人现在就往她家去。

沈佳人一看这架势,有点害怕,赶忙边躲边说道,“爱花婶子,爱花婶子,这还没下工呢,等下工再说,等下工我们再说啊,我的先去挣工分啊,婶子,我们下工再说啊。”

张爱花一听沈佳人这么说,再看大队长也在旁边,不好直接拉着沈佳人就走,毕竟她的任务田离着比较远,不然也不会孙子晕倒的第一时间没过来,是等了好一会才跑了过来,就这还是别人给她说了,她才知道。

张爱花只好看着沈佳人说道,“沈知青,我就当你答应了啊,你得下工了晚饭就到我家去吃啊,我等你啊,你可千万要来啊。你要是不来的话,我可去你家请你了啊。”

“婶子,我们下工再说,我们下工再说啊。”沈佳人说完就朝着自己的任务田走了过去。

沈佳人回到自己的任务田,就觉得自己的运气真好,也很果断,如果是其他的病症,她还真的不好弄,毕竟她也,经常看一下急救常识而已,对于厉害的,对于自己不熟知的,真要那么喊着自己会点急救知识的进去,但是却对病症束手无策,到时候才是闹笑话了,闹笑话都是简单的,耽误了病症,耽误了孩子的生命才是最关键的。

下次对于这种情况,真的是要注意一下,一定要先看一下是什么情况之后再往上冲,不然到时候真的是不知道如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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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要夸一下自己,听到是孩子,听到症状加重了,就及时冲了上去,一点犹豫都没,这样得自己真好。

沈佳人想着这个情况,又摇头,又点头,真心的觉得,再怎么要帮助人,也要量力而行,今天的这个,有点过于冲动了,以后要注意啊。

陈娇娇和徐红霞看着沈佳人不断点头又不断摇头的样子,不禁不约而同的想着,这是救人之后生什么事情了吗?

为什么都是下乡的知青,人家怎么还能懂急救知识呢??

不应该都是一样的学习情况吗,一样的社会政策吗,怎么会差距这么多呢。

人家也是知青,但是却能口怼农村老大娘,手救晕倒小男孩,为啥人家这么优秀呢。

尤其是陈娇娇,本来还因为火车让座的事情对沈佳人有点意见,尤其是来着之后,沈佳人一个人搬出去,陈娇娇更是觉得,怎么能如此不合群,不团结。也不禁想着,这么一个没有团结意识,一个没有互帮互助意识的人,怎么会是支援新农村建设的人呢?怎么会是知青呢?

可是现在一看这个样子,陈娇娇不禁觉得,人家可能真的是准备凭借着新知识青年的知识涵养,准备来建设新农村呢,可能用的不是手,而是大脑呢。

陈娇娇的这个想法,沈佳人的亏是不知道,要是知道自己在陈娇娇的心中变得这么高大上起来,不禁的笑晕过去。

下乡并非是自己自愿,只是来了之后的顺应时代潮流,更多的是对自己生存环境的一个改变。没错,是生存环境的改变。根本不像陈娇娇一样,家境那么好,那么娇惯。完全不用考虑生存,只需要考虑生活。

因为当时原身在大伯母家,就是一个保姆和免费劳力的存在,如果不顺势下乡,自己可能真的会被磋磨死,就算是自己来了,也会很困难,因为周边都是熟知的情况,猛然间的变了样子,真的容易出问题。

改变环境,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是当时的自己能做的最好的决定。况且这个决定到最后,还有可能翻盘,因为有着第一届的高考的存在。

至于救人,纯纯是因为自己的热血心肠和助人为乐的精神。但是这种情况应该下次不会有了,毕竟自己不是专业的医护人员,这个时候的这个救助环境这么差,风气也比较麻烦,太出头的话,容易被打压。而且容易出现不可估量的后果。

所以,综上所述,救人这个事情,估计后续真的就是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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