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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楚老丈脸色一变,道:“别乱说,皇宫里的东西你又没吃过。”

庭辉又问:“这烧鸡叫什么名目?”

“这个嘛……”楚老丈低头沉思,想了又想。

庭霜已经想出名目来:“这么好吃,就叫它皇帝烧鸡好了。”

庭辉立即反对:“不能叫这个名,太不敬了,搞不好要杀头的。”

啧,差点忘了这是封建社会,庭霜直撇嘴。

“就叫一品烧鸡好了。”楚老丈已经想好了名目,“赶紧把这些背到城里卖吧,小心放坏了。”

庭霜让庭辉留在家里干活,自己背着鸡到城里去,心里盘算着成本和收入,每天在家做好背到城里去卖,不算卖鸡的时间,光来往路上就得花好长时间,地里的农活会耽误的,时间也是成本。怎样想个法子,尽可能的降低成本呢?

一路上,思前想后,有了初步的法子。进了城,先不叫卖,直接上城里最大的酒楼。

跑堂的店伙看他的打扮就知道是出力的农夫,但是饭馆这行讲究和气生财,所以店伙也没表现出嫌贫爱富的神色,不热情也不冷淡,往里让座。

庭霜提出来要见掌柜,店伙对这种事情见得也多了,问:“可是来卖东西?我们店买货都有老客户,多年的交情,一般是不轻易换别人的货。”

“你先看看我的货再说。”庭霜说着掀开筐里干净的白布,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惊动了掌柜。掌柜的得知他的来意,很遗憾的表示,本店一概不进外面的熟食。

庭霜很生气,背起筐子就走,肚里暗骂:“真是瞧不起人,等我以后开了饭馆,挤死你们。”

又纳闷,怎么别人穿越过来到酒楼卖皮蛋卖竹笋卖糕点那么容易赚大钱,到自己这儿就不行了呢?

可是骂归骂,这十四只鸡也得卖出去,想起史杰帮了大忙,这些天忙着农活,没顾上去看望,不如把这鸡当礼物送他,表示一下感谢也好。

很巧,史家离这里不远。

史杰正好在家,看他来很高兴:“大公子来看望还提什么东西,太客气了。”

庭霜老实地告诉他做鸡卖鸡的事,史杰当即叫老婆切了一碟子,尝了尝,道:“这鸡味道很好,比我以前吃过的都好,你去卖肯定能赚钱。”

庭霜说了自己的难处,要干农活,再养鸡做烧鸡再进城来卖,实在忙不过来,想直接给酒楼供货他们又瞧不起乡下人。

史杰哈哈一笑,说:“你也别埋怨酒楼。那家汇源楼是全县最大的酒楼,到现在这一代的老板冯德才,已经是第四代,几代经营发展到现在,着实不容易,你知道经营一个酒楼最重要的是什么?”

“招牌?”

“不错。不管经营什么,牌子都非常重要,绝对不可以坑骗顾客,不可以得罪客人。”史杰给他解释,“进外面的熟食,万一对手使坏,或是做食物的人不小心,弄得不干净,让客人吃了拉肚子什么的,那可是砸牌子的事,所以大酒楼进货都很仔细,一般不进外来的熟食,卤肉啥的大多是自己做。”

庭霜很失望,对酒楼的做法也理解了一些,不再那么生气。

“但是,”史杰又说:“如果很信得过对方,酒楼那边也会同意卖熟食的长期供货。大公子不用烦恼,我陪你去和掌柜说,他不会不卖面子。”

史杰的店铺离汇源酒楼不远,招待客户洽谈生意什么的都照顾他家的生意,酒楼的人和他也熟了。见他亲自带着人来,就破例收下那几只鸡。

“我这大侄子家境虽贫寒,人品却是最好,人又老实,断不会偷工减料,拿那病鸡注水鸡什么的充数。前些天我不小心掉了一百多两银子,人家都不动心,分文不少还回来了,这样的人品,绝不会做那不干净的事。”史杰向掌柜的做介绍。

庭霜赶紧作表示:“掌柜的请放心,我家虽穷,也知道做人凭良心,坑顾客的事万万不会做,这几只鸡先放您这里,卖不出去就算我的。”

掌柜看他是老主顾介绍来的,话说的又漂亮,也不愿显得太苛刻,说:“刚才我闻到味儿看到那色泽,就知道这鸡肯定能卖得出去的,只是这进嘴的东西要小心些,既然小哥为人实在,又是史老板介绍的,自然是不会错。”

当即定下价钱,四十文钱一只,当着老主顾,掌柜的做事也漂亮,付了十只鸡的钱,再预付明天二十只鸡的价钱。只声明一条,绝对要现宰的健康活鸡,做好后不得过夜。

庭霜答应了,心里更坚定了以后自己开饭馆的想法,这鸡味道这么好才五十文钱有些便宜了,可是头一回卖,也只能先让利把名气打起来再说。以后的日子将一片光明。

祸福相倚

庭霜回到村里,先到里正家买他家二十只鸡,他家的鸡养的最多,只是乡下人养鸡主要是弄鸡蛋挣油盐钱,舍不得宰杀,也杀不得卖,只有不会下蛋只会吃食的公鸡,才会拿出去卖。

于是买了二十只小公鸡回家,见楚老丈正在厨房忙着。过去一看,看他正在弄野菜。

萝卜缨子,红薯叶,菊菊菜,马氏菜,这些人畜同食的东西,在楚老丈手里也能做得很可口。

“一样的东西,为什么我做的就不行呢?”庭霜非常不理解。

“你要把菜焯好,有些菜是有苦涩味的,放一点点盐可以去苦味。而且不要把菜煮烂,焯到断生赶紧捞起来过冷水,这样口感才好,你做凉拌菜大多偏软烂。”楚老丈给他做示范,把菜焯好放在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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