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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第1页)

“好。”

“你水性可有长进?”飞奴问他。

“大有长进。”

“那现在就走。”

二人没有任何寒暄,行至没有人迹的河边,飞奴缓缓下了水,消失在水中。照夜紧随其后,而后缓缓潜走。照夜并不担心飞奴此刻会加害他,不然他不会一个人跟着他。他趁换气之时仔细认路,岸边除了偶有的灯笼,再不见什么人。

漆黑的江南夜,两个在水中潜行的人,悄无声息地前往一个神秘的地方。照夜暗暗赞叹飞奴的脑力,他找到了在江南不被人盯着的最好的方式。他愈发聪明,愈发有忍耐力了。

大概行了两个时辰,天亮了,飞奴率先上岸,跑进树林里,照夜跟着他,问他为何不走了?

飞奴指指天上:“再往前走,树上就有暗哨了。人潜在水里,上头的暗哨能看见。”

“要在这里等到天黑?”

“对,等天黑。”

“竟是这么远吗?”

“行舟快些。”

二人走进树林深处,一时之间都无话了。照夜又想起他们儿时,他因为年长一岁,要做他们的大哥。柳条巷年纪相仿的人都听他的话。他那时淘气,爬树掏鸟窝,下河摸鱼,去树林里抓野鸡野兔子…把所到之处搞得鸡飞狗跳一片狼藉。

飞奴、阿虺两个人造的泥猴子一样,在身后跟着他,将燕琢城外的山山水水跑了个遍。彼时他们最喜欢进林子,早春至初秋期间的树林里,到处都是宝贝。蘑菇、药材、野物、蜂蜜,总之只要他们进了林子,那一日家里的饭桌上就会多些新鲜玩意儿。

照夜作为哥哥,要一直提心吊胆,担忧他们被兽夹夹了,或不小心摔下山去,又或是被蛇咬了,就不停地唠叨他们。某一日飞奴真的脚一滑,差点摔进一条湍急的河里,照夜一把抓住他,那时他自己年纪尚小,力气又小,让阿虺拽着他的脚,仅凭着一股子不要命的劲头把飞奴救了上来。出了这等事,谁都不敢与家里说,照夜自认没有照顾好兄弟,把那一日的野鸡给飞奴。飞奴自然不肯要,抱着照夜好一通哭,边哭边说:“照夜哥,我好怕呀!”

那时害怕尚且会哭,如今是怕都不会怕了。

照夜看着飞奴,叹了口气。他们身上的衣裳湿哒哒贴在身上,两个人都像落汤鸡一样。

“为何叹气?”飞奴问。

“你身上的肉呢?原本就瘦削,最后那二两也被你弄丢了?”照夜忍不住动手捏起飞奴的皮肉,一下就触到了他的骨头。

飞奴不自在地躲开,打趣照夜:“你在山上怎么待野蛮了?”

照夜便笑了。

如今是真的能看出他们走上了殊途,而人也随着时间有了改变。照夜是天大地大的广阔,飞奴是河流小溪的小意,抛开正邪不论,倒是人各有异。

他们在林中待了一整个白天,这感觉倒像回到从前,就连如今凉薄异常的飞奴都察觉到了暖意,破天荒与照夜说了许多话。他说的都是自己在滇城的事,最开始霍琳琅用他来试毒。飞奴拍着胸脯道:“看不出来吧?你兄弟现在已然是一条百毒不侵的毒虫了。能禁得起霍琳琅那狗贼那样糟蹋,真是老天爷可怜我。”

飞奴说起那各种毒虫在他身体里折磨他,霍琳琅根据他的反应去治香,各种惑人的索命的香。

照夜震惊于名满天下的霍家竟也有这样阴暗的手段,听飞奴讲这些的时候,他的心一阵阵抽痛。

飞奴又说起给霍家当狗,霍琳琅怕脏手的事,最终都落到他头上。别人眼中的他是一条不服霍家管教的疯狗,甚至更怕他几分。在滇城,人人见到飞奴都要躲,飞奴反倒无所谓,着实享受了几年做恶犬的风光。

“霍琳琅回江南了。”飞奴突然说。

“什么?他不是还在滇城?”

“偷偷回来的。”飞奴指了指古城方向:“他神不知鬼不觉,而且,世上不仅一个霍琳琅。此刻滇城的霍琳琅兴许正在街头喝茶呢!”

这事照夜是听说过的,许多藩王怕被人刺杀,都会找一个人来扮自己,甚至有人会找更多。照夜并不意外霍琳琅也是如此。他本就是个有心计的人,为保全自己的性命做这种事并不奇怪。

“为何来的不是假霍琳琅?”

“因为真霍琳琅等不及登基,要拿到白栖岭手中的东西。”

飞奴也不瞒着照夜,不知为何,他想跟照夜推心置腹掏心掏肺,他信照夜,这样的感觉很多年不曾有过,哪怕对花儿,也没有了。

“白二爷竟是这样厉害吗?他究竟在用什么制衡霍琳琅呢?”照夜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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