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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加瞭件外套蹲在院子裡刷牙。

屋裡的电话突然响瞭起来,许同舟一口泡沫吐出来,放瞭水杯就跑进屋,“喂,您好。这裡是‘一食三客’。”

嗓音带著晨起的沙哑,就像在人耳边炸开的低音炮。

电话那头嗓门倒是洪亮,中气十足,精神头也好,上来就问:“早上好啊!请问孙庭禾孙老师在吗?”

许同舟条件反射往二楼看瞭眼,“他们还在睡觉,我是许同舟,您是哪位?”

“哦!我是你们孙老师请来做客的客人啊,我中午就到,听说可以点菜,我最近好辣口,一个水煮鱼,一个辣子鸡。”

许同舟是个吃不得辣的人,听这两道菜就觉得嗓子眼裡开始冒火,摸摸额头,道:“行,您中午大概什麽时候到?”

“十一二点吧,对瞭,我要过来吃午饭,中午随便吃点什麽对付著就行。我要求也不高。”对面的客人十分潇洒,话一说完,“啪”电话就挂断瞭,剩下许同舟看著电话听筒愣瞭好一会儿。

孙庭禾挠著脑袋,浮肿著脸出来,站在二楼栏杆边往下看,“阿舟啊,谁电话啊,这麽早。”

许同舟把听筒放回原位,起身给孙庭禾倒瞭杯热水,一边上楼梯一边道:“不知道,说是您请来的客人,点瞭菜,要吃水煮鱼和辣子鸡,还要冬瓜排骨汤。中午十一二点左右到,要吃面条。”

“可真有精神……”孙庭禾嘟嘟囔囔地转身拖著脚往屋裡走,一边走一边叫,“起床瞭啊,起床瞭,起床干活瞭。”

许同舟跟著孙庭禾屁股后头进去,轻轻软软地问:“你们早上想吃什麽?”

程颐窝在被窝裡,声音瓮翁的,“随便搞点什麽吧,别太麻烦瞭。”

“那我还是熬点粥,拌点咸菜,行吗?”许同舟说著顺手把颜司明掉瞭一半到地上的被子给捞瞭起来。

“行行行,去吧。”孙庭禾往身上套瞭件背心,到底是不年轻瞭,山裡的凉意有点扛不住。

许同舟也不多话,转眼人就到瞭厨房。

几个人呼啦啦喝完一碗粥,隻觉得热气从脚底板往上腾腾直冒,五髒六腑都能暖和瞭。昨天的客人因为行程原因晚上就离开瞭,这才有瞭今儿个小半天的空闲。

“水煮鱼,辣子鸡,重口啊。”孙庭禾摸摸脸,突然说道。

许同舟笑笑,也没说自己不能吃辣,隻想著总会炒两个青菜,到时候就吃青菜好瞭。思及此,突然想起瞭这几次尝过周与卿的手艺,很合他的口味,不咸不淡,营养健康,最重要的是,真的很好吃很好吃。

有这门手艺,感觉都能走遍天下瞭。

“那行,大傢也不耽误瞭,就各归各位吧。”程颐起身,开始给他们收碗筷,语气温和,“明明去捞条鱼,阿舟去菜场买隻土鸡,我跟孙老师忙活傢裡。”

程颐三两下分配好瞭任务,他为人一向细致又周全。

许同舟拿著节目组给的仅有的五十块钱,出门的时候心下十分唏嘘,他基本没去过菜市场,对现在的市场物价并不清楚,但就平时的消费来说,也不知道这五十块钱能买些啥回来。

——

周与卿也起得早,然后在院子裡喂瞭会鸡,发瞭会儿呆,带上钱包佈袋子出门买菜去瞭。

难得出瞭太阳,照在身上烘得人十分舒服。

菜市场裡人声喧闹,这山裡乡下的人一向起得早,人勤快,早晨五六点就开始瞭一天的活计。瞧著周与卿过来买菜,一个两个菜摊上的人都笑眯眯地招呼她。

周与卿在莲城的房子已经置办近六年瞭,每年都会抽一两个月的时间过来住,一来二去,这乡下邻裡早就混熟瞭。

旁的不说,就村裡还有户人傢,留守老人和孩子两个人相依为命,日子过得惨巴巴,前些年老人傢走瞭,周与卿愣是资助瞭人两个孩子上学读书,一资助就是六年,从来没断过。

她嘴上从来都不饶人,但刀子嘴豆腐心,心裡软得很。

刚买瞭两条莴苣,就听见身后有人过来,声音清浅带著笑意,“周小姐,早上好。”

周与卿一回头就看见瞭许同舟,男人穿著白色圆领卫衣,外头套瞭件浅蓝色的牛仔外套,身后是菜市场入口,阳光正正打在他背上,修长又俊朗,衬得他越发清泠贵气,和这闹哄哄的菜市场一点也不搭。

他就站在她身后,眉眼俱笑,像个青涩的少年。

她知道许同舟长得好,要不也不可能成为顶级流量,再算上实力加持,简直就是站在偶像金字塔顶端的男人。饶是她一向对男色没什麽兴趣,也差点晃瞭眼。

周与卿冲他颔首,“早上好啊。这还是头一回见你来买菜。”

许同舟走到她身边,翻瞭翻眼前的菜摊,目露迷茫,苦笑,“我哪裡会买菜,顶著头皮来。”男人一向淡然平静的脸上在跟周与卿说话的时候,莫名就带上瞭几分无奈。

周与卿抬眼瞧他,挑瞭挑眉,“需要帮忙吗?”

周与卿是个有恩必报的人,虽说许同舟那两次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好歹也算是帮瞭周与卿不少,她也不是良心不会痛的人。

原本在想要怎麽去买鸡的许同舟,闻言一下就有瞭主心骨,“要。”

他答得脆亮,明明是个三十岁的成熟男人瞭,可每次表情一生动起来,一双眼睛清清澈澈,又不失深沉,带上笑意,就显得格外惑人。

也不怪他不会买菜,他从十岁起就开始拍戏瞭,小时候拍戏读书两不落,天天忙得团团转,后来毕业瞭,事业渐渐走上高峰,长期都是住剧组,一年到头连傢都回不瞭几次,更别谈买菜做饭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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