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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1页)

嚼子就曾经念叨过,你说,当初我跟家里闹成那样儿,怎么现在好像一场梦似的呢。

九儿也跟着点头,是哈,现在回头想想九七年那会儿,真是,比做梦还像做梦,居然能活着熬过来。

不熬过来也忒没出息了吧。我说。

那是在去年,我们三个偶尔的小碰头会上提起的话题,只有我们三个。六哥不在,他回家去陪生病的小娇妻了,林强也不在,他在东四老宅,一个人,收拾他爷爷的遗物。

叱咤风云的林老爷子,九十四岁,无疾而终。

“他不让你去,还是你自己不想去的?”嚼子问九儿。

“他不让我去。”弹了弹烟灰,九儿摇头,“不去也好,看了难受,就让他自个儿清静清静吧,再说,他也不是那种非得让人陪的人。”

“唉……这么一说,我不如他。”似乎是为了缓和气氛,嚼子突然歪头靠在我肩膀上,“我爷爷去世那会儿,我难受的跟什么似的,扎川川怀里,哭得那就叫一惨~~”

“惨你就别一边儿乐一边儿说。”我捏他,他却诡笑着就是不肯躲开。

那天,嚼子在微醺,九儿也是,清醒的只有我一个。

我很少喝醉过。

唯一的一次大醉,让我不留神就被裴建军那厮最终“得了手”。我把那列为一次严重事故,他把那列为一次特大荣耀。

“你狗屎运而已。”回想当初,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忍着全身的酸疼和某处仍旧怪异无比的感觉,从商务会馆的大门走出来的。

那是我们在醉酒中忘了惶恐忘了后果得失,折腾了大半个晚上之后的事儿,我心里什么滋味儿都有,却半个字都吐不出来,但我清楚,那些滋味,不包括后悔。

我从来没有后悔过,不管是发生时,还是发生后。

只是,当初,在他问我是否觉得舒服时,我岔开了话题。

我没有给他答案,当时是,后来的好长一段时间也一直是,明确的肯定,我没有过。至多,我会用含糊的言辞,模棱两可的一带而过。我并没有女人的娇羞,我只是觉得,肯定的答复,是我最后一张王牌。

没有男人愿意让另一个男人压着,抱着,反复侵袭的。那个过程如果非要我纯粹从客观角度或者医学角度讲清楚,我只能说,它是不舒服的。可,身体深处被碾压翻搅的时候,他在我耳根留下的喘息和耳语,他手心的热度,他眼里陶醉与眷顾的目光,却都让每一个亲吻,每一个拥抱,每一寸抚摸,每一次动作,都带给我说不清说不完的愉悦乃至狂喜。

我心里知道,若不是他,我不会接受的,他的所有,我不管觉得多么不堪,都终究容让下来了。

我不想认同九儿带着半开玩笑的口吻所说的“爱情面前,人人平等,一样下贱。”那句话,可我这一路,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哪怕我心里不愿意,脚,却已经朝前一步步的迈出去了。

15

15、

前些日子有个访谈,主持人问我们几个即将操办组队二十周年纪念演唱会的“老家伙”,有没有觉得自组队以来,哪段时间最幸福?

我就笑了。

他们让我先说,我说,大概是九四年了吧。主持人问我为什么,我说,那一年,最风平浪静。

旁边儿的嚼子张嘴就反驳我,他说那年怎么风平浪静了,出专辑,开演唱会,累得跟神马似的。

主持人让他那流氓劲儿逗乐了,接着问我,那,您为什么觉得风平浪静呢?您的吉他手可是说那年一点儿都不平静。

我沉默了片刻,脸上只是浅淡的笑。

九四年,它之所以让我觉得平静,是那之前,我们没日没夜的奔波,却不知出头之日在何时,而那之后……一个又一个的变故,一场又一场的风波,越来越复杂的情况,越来越难缠的琐碎,都让我再也没有平静过。

于是,九四年的相对平静,就成了我最大的幸福。幸福的至高点,是这一年里,我们第一次开了专场演唱会。

“桥”的专场。

不开玩笑,我激动了,激动到受不了,可脸上却越激动越没什么表情,只是脸颊因为血往上涌而微微发了红。

那次演唱会,开场曲是《常言道》。我永远记得跟九儿把着同一个麦克风唱合音的时候,观众的叫好声是怎么穿透我耳膜的。我永远记得唱到《天让》的时候,那让我唱不出口的歌词,九儿是如何唱得那么投入的。我永远记得,那从不张口的林强,和那嘴欠的嚼子,是怎么配合着这首歌的最□,发出狼一样的嘶吼的。

不,也许该说,狼不会嘶吼,那是嚎叫。

尤其是某个需要勒嚼子的家伙,那一声好不凄厉的狼嚎,不知道惹得多少回应一般的效仿。

我抱着贝斯,告诉自己别弹错别弹错,他却在嚎叫之后冲我扭腰摆跨挤眉弄眼,最后还吐着舌头像狗似的哈哈哈了好几下儿。

演唱会结束之后九儿跟我说,你就应该拿电线勒死他,让丫挨台上给你现眼。丫那都不是一般的现了,他那是“脱了裤子推磨”——转着圈儿的现“眼”。

我还没来得及笑,嚼子就扑上去说要先勒死九儿了。

林强在旁边儿傻乐,却没有发表任何观点。

嚼子说,强子!你到底哪头儿的?!啊?立场这么不坚定,瞅你哥哥我让人抨击污蔑你还乐?!赶紧过来管管你们家这妖孽!

林强乐得更欢了,也更傻了,然后他说,裴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打不过他。

我心里嗤之以鼻了一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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