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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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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平往事

云风为裳

来香平的人越来越多了。

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和别人介绍起这座城市了,多数朝它而来的旅客,都是为了那里的香水。老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在南边的香平城,出名的不单是那边的风景,能有如今这般名气,还得归功于它独特的气味,这座古老的城市和香水挂钩了几百年,只要一闻到它的味儿,就会让人对香平神往。

“白露秋霜”是当地最为出名的香水之一,香如其名,带着凛冽的霜雪与秋实的香甜,深嗅它的气味,也许是太齁人了些,而我要同您讲的属于“白露秋霜”的故事,恐怕也是如此——它带着令人心疼的悲惨经历同时,还附带着一份浓烈熏人的感情。

珍珠遗落在泥垢,风霜依然无法改变它生来光洁的特质。

强盗夺走玫瑰,只因为自己喜欢。

世事都将终结,相见会有时,生死两茫茫,可有些东西,它会永远留存在一样媒介之中。

但愿你收到这份“白露秋霜”的时候,可以回想起这香平往事,当它的最后一丝气味消逝之时,这个故事,也就结束了。

内容标签:虐文民国相爱相杀悲剧

第一章

民国25年春,香平的三月份并不怎么友善,恰逢回南天,天上不见阴沉也没有阳光,衣服被子都带着一股潮气。

洛微雨捧着个手炉,上面是葡萄花鸟的纹饰,重彩的漆器多多少少带了后清的风格,他不怎么喜欢君主要浓墨重彩大肆挥金宣扬自己国家的气派,其实也不过是花雕的纸老虎,也就给个看,风一吹就倒了,这个王朝,便也带着这份奢华消亡了。也许是他有些迷信,他总认为这种东西会给人带来不详。

明已入春,可气温丝毫不见回暖,洛微雨身子不好,楼下跑腿的阿桑硬是从这些太太小姐送的珍宝箱里掏出个手炉来塞给他,说是不管怎么样,身体要紧,纹饰虽然夸张又难看,洛微雨也将就着用了。

身旁飘来一阵浓烈的脂粉气,闻得让人鼻子发酸。

“今儿晚上巧姨太要过来,你赶紧给我捯饬捯饬,别让贵人看了不舒服。”

坐在他身旁这位使唤手下的人,是同他一样是唱歌儿的少年,少年名叫季月,比洛微雨小个几岁,是正直十六的青春年纪。

洛微雨掀起眼皮看他一眼,季月脸上的粉都能摸出个印子来。洛微雨在歌舞厅声望颇高,大家都对他毕恭毕敬,可唯独季月与他就跟犯冲似的,哪哪都要跟洛微雨对着干。

他说,花无百日红,洛微雨都二十了,迟早有一天,洛微雨年老色衰,他就会把洛微雨给挤下去。

歌舞厅白天不干活,晚上才是真正的理想国,洛微雨是歌舞厅里的主角,有人说他根本不属于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在取人讨笑的场景中,他往往气质卓越,仿佛他才应该是来寻找乐子的人,而不是走上舞台,去取悦别人。

灯光打在他身上的时候,他便是这场狂欢的王者,但是在他开口歌唱的时候,观众们某时某刻产生的某样错觉,便瞬间消失了。

再像一个贵族,他也是风月场所里的一个玩意儿。

可在结束前他坐上软凳,用修长的双手在琴键上流连弹奏出一首喊不出名字的名曲时,他们那种错觉又会回来。

这儿哪是歌舞厅呀,是音乐会吧?

除了店老板,没人知道他的身世,如果只是一个唱歌儿的,又怎么会有钱学钢琴这种西洋乐器,要知道放到现在,你也很难一个专门教你弹钢琴的西洋教师。

有人想买下他,但歌舞厅老板不可能放这颗摇钱树走。

他赚钱的方式很轻松,只要自己笑一下,那些疯狂的人们就会把珍珠项链和钻石耳坠抛在他的身上。

一个词,奢靡。

原来千金博一笑,是真的存在的。

阿桑将地上的金银珠宝抱了个满怀收进箱子里,洛微雨还在陪着客人说笑,他干活也有原则,只唱歌聊天儿,再想干点别的,想都别想。

珠宝在灯下凝聚出耀眼的光,阿桑心中羡慕,要自己什么时候也能笑一笑就赚个钵满瓢盆,那他得娶五六个漂亮老婆,再买两三栋大宅子。

歌舞厅里混杂在一块的香水味,是洛微雨不喜欢的,但每每陪完客人休息回来,身上都带着那股难闻的味道。

说回这头,季月听是巧姨太来了,眼巴巴地就送上了门,与洛微雨擦肩而过的时候飘过一阵浓烈的香水味。

“看他那得意的嘴脸,巧姨太闻到他那味儿就吐了。”

阿桑对着季月的背影做了个呕吐的表情,等季月回头时,又连忙收了表情躲在洛微雨身后。

洛微雨在梳妆间对着镜子整理自己的刘海,他是个臭美的人,毕竟没有人会美而不自知,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就更要懂得利用,一般外表仪态他都不会落下来。

这还没一会儿,小厮便来敲门。

“微雨,巧姨太找你。”

“嗯,我马上过去。”

小厮退了出去,阿桑笑嘻嘻的:“我就说嘛,比起季月,巧姨太肯定更喜欢你。”

巧姨太是某个军官的刚纳小老婆,娇气得很,又爱胡闹,她来歌舞厅也不管着她,洛微雨倒也乐意她来,每次赏东西赏得最多最贵的便是这位太太,她噘着嘴和洛微雨抱怨:“他整日忙东忙西,哪里管得着我呀,要我说最愁人的还是大夫人,一天天的就知道念叨我,跟个老麻雀一样叽叽喳喳的,听着惹人心烦。”

“听说前些日子新来了一个马戏团,说是还有魔术表演,您要是愁着没乐子,不如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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