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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当初被自己随手塞给匈奴的和亲公主,竟然搅弄出如此巨大的风云,他像是瞬间苍老瞭十岁,跌坐在硬邦邦的龙椅之中,哑声道:“你赢瞭。”

易鸣鸢摇头,如今她与程枭虽然全身而退,但一年来的殚精竭虑,食不安寝同样也是不争的事实。

“我没有赢,我隻是活下来瞭。”

几天后风清云淡,到瞭开拔的日子,一切就绪。

易鸣鸢头昏脑热的毛病消失殆尽,大约算是好全瞭,这两天襄永关内频频派人来监视驱赶,多年势不两立在前,杀害吴副将几条爱犬在后,两方的矛盾已经到瞭不可转圜的地步。

时逢入冬,之后的麻烦隻多不少,最好尽早退回匈奴腹地。

程枭作为部落的统领,披甲执刀站在最前,易鸣鸢听不懂他说瞭什么,大概是些鼓舞士气的话,随后鼓角齐鸣,要正式出发瞭。

乘云伤势未愈,易鸣鸢也不想骑别的马,于是拿瞭本书坐去瞭车裡,没多久就被他们的赶路速度颠得一个字也看不清,甚至还磕疼瞭脑袋。

“我让人把车裡面包一包,先出来骑马吧。”程枭揉瞭揉她磕到的地方,将人拉到戟雷背上。

易鸣鸢裹上厚毯子往身后看去,原来扎著的一大片毡帐全都消失不见,隻留地上烧火后剩下的深色痕迹,很快越缩越小,她收回目光,问道:“我们多久能到?”

“连夜走,先到雅拉干,按这个速度四天后能到。”程枭穿著重甲,声音比平时粗重瞭几分。

这一段路是最危险的,携傢带口的赶路会导致很多方面兼顾不暇,防守也薄弱,所以吃干粮喝水全都在马上解决,马累瞭换马,人累瞭直接在马上睡。

昨日牛羊牲畜已经先行一步,他们很快就能赶上。

年轻力壮的男人们骑在最外侧,最中间的是粮草和老弱妇孺,程枭带一支千人骑兵压在最前方,耶达鲁和另外两千骑兵殿后。

尘土飞扬,沙子和碎土不断往脸上拍,易鸣鸢猝不及防被灌瞭一嘴的土,赶紧侧身面向程枭的胸膛,她没经历过这种迁移,被一刻不停的赶路惊到瞭。

“这么久!”

赶路实在是遭罪。

呼啸的劲风肆意狂野,迎面刮来像刀子似的,开始枯黄的草浪被卷起波纹,飞溅起片片草沫。

程枭骑马的速度不是盖的,易鸣鸢被他仔仔细细裹在身前,一根头发丝都没露出来,就算这样,半日后脸还是疼得像是马上要裂开。

车一包好,她就捂著脸钻进去瞭。

天边红霞染红瞭半边天,八个时辰的道倍兼行,他们终于停在瞭一处山脚下稍作修整,连日隻吃干粮对幼子来说是熬不住的,所以离开最危险的一段路后,特意留瞭两盏茶的时间生火煮饭,歇歇七上八下的五髒庙。

周围人声嘈杂热闹,炊烟腾瞭起来。

易鸣鸢躺在车裡敲酸痛的腰背,忽然鼻头微动,嗅到一股子香味。

厄蒙脱的袭击是入春前来的。

谁也不知道他们挨过瞭怎样凄惨的冬天,抑或是得到瞭优犁的接济,缺衣少食的部落竟也撑到瞭这个时候。

彼时易鸣鸢正在寝殿裡编剑穗,她身上穿著暖和柔软的小袄,多彩的细线佈满瞭十根手指,正一点点地变成精致漂亮的装饰物。

其实准确来说,挂在刀上的应该被成为刀穗,但无所谓,她不会去纠正这些无关紧要的小细节,就像程枭能容忍她某些莫名其妙的娇气行为一样。

为瞭兼顾花样优美和松紧有致,她此前已经尝试过很多次,做出过五六条废品瞭,这次她编得异常专注,力求做出这世上最完美的剑穗。

“玛瑙还是翡翠呢……”做到一半的时候,易鸣鸢拿出两块玉石往上面比划,玛瑙色彩豔丽,张扬肆意,而翡翠净透莹润,显得人沉稳有度。

她纠结半晌,最终选择瞭二者中的红玛瑙,不仅是因为这块玛瑙较小,坠在刀尾不会对使用者的挥刀动作産生太大影响,还因为程枭耳后的两根小辫下方用的也是它,共骑一马的时候,玛瑙珠子总在她眼前晃来晃去,

彩线穿过玛瑙,再两个收尾的结打上去,剑穗才算是完成瞭,易鸣鸢来回翻看检查,心裡开始想象程枭收到时的神情,这条“价值一大块金子”的小穗穗,也不知合不合他的心意。

不过想也不用想,他肯定很喜欢。  简单的见礼后,程枭坐到殿内的位置上,不一会,他看到喇佈由斯被五花大绑带瞭进来,战战兢兢地朝服休单于的方向跪下,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直冒冷汗。

程枭心中微讶,略略回忆瞭一遍喇佈由斯所做过的事,心中有瞭个大概。

服休单于跟没看到下首的人一样,招手差人铺开一份详尽的地图,上面各种图标代表著战备部署和参战人数安排,他摸瞭一把自己的络腮胡,“从乌阗岭南侧分两支队伍出发,把厄蒙脱这个长牙的狼崽先灭瞭。”

程枭点点头,乌阗岭的南部地势较为低平,且靠近厄蒙脱部落,隻要占据人数优势,打下来不成问题,服休单于此番北上,带来瞭足足两万八千骑兵,都是各族的精兵猛将,就是他一人带队,也完全足够瞭。

在他思考利弊之际,服休单于忽然话锋一转,冷冷地问逐旭讷:“你说,前后包抄,前路正面迎敌应当用多少人,后路截断又应当用多少人?”

在来的路上,他可是听说这小子把所用的一小支军队耗得不足千数,打法勇猛有馀,策略不足,简直是把手底下的将士直接往敌人刀口上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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