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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第1页)

程枭加瞭一根手指,在各处轻摁慢转,肩上猫爪挠人一般的痒感和羞骂声顿时消失瞭,取而代之的是婉转的一声低吟。

易鸣鸢被水泡发的酥麻走遍她的四肢百骸,让她浑身软得像没瞭骨头,她浸在水裡,听著缠绵荡漾的水声,瞬间与池水被一同煮沸。

一团湿滑的液体沾上手指,程枭明白是时候瞭,他抱著人向上抬瞭一点,提醒道:“应该差不多瞭,忍著点。”

随著他的动作,易鸣鸢全身的力气像是被抽走瞭一样,手上没瞭劲儿,根本抱不住他的脖子,整个人直直向后倒去,“唔……”

“抓紧。”两隻手臂从她后背覆上来,将人紧紧箍入一个滚烫的怀抱,程枭气喘得很快,胸膛剧烈起伏,相比起上一次双方都痛苦的折磨,这次明显顺利很多,他摁住白皙的后背,脑中的欢愉不断堆积。

程枭在不远的床上轻唤,隐在阴影裡的眸子看不分明,唯能听出语气中压著的失落。

黑夜裡,易鸣鸢看著他三两步跨到自己面前,男人收起地图,目光划过她微鼓起的胸口,那是藏羊皮纸的地方。

轻轻一眼掠过后,他伸手捂住她冰凉的脚背,单膝跪地的动作似是乞求,“等忙完泼寒节,我陪你一起回庸山关看看,好不好?”

易鸣鸢无言端详著程枭的脸,心想他若是再狠绝一点,自己断不会産生一丝一毫的犹豫。

可就是因为他对自己太心软,太放纵,她才会……无法自拔地喜欢上他。

程枭迫近半寸,见易鸣鸢没有躲开,俯身吻瞭吻她光洁的额头,複又开口劝道:“去吧,我想去。”

摸一摸地图上的字太委屈阿鸢瞭,八十裡路,他们半天就能跑一个来回,无论是隐姓埋名还是掩面遮巾,他自奉陪到底。

若能压缩泼寒节的准备事宜,说不定还能在庸山关内小住一晚,这样再好不过瞭。

程枭话音一落,易鸣鸢心裡当即翻涌起细细密密的痛。

他堂堂匈奴右贤王,悍威之下谁敢违逆?大可以强硬地逼迫自己留在他的身边,以雷霆手段让她束手无策,隻能屈服。

但即便这样,他还是选择卑微地为曾经的所作所为向自己道歉,放低姿态征求自己的意见。

早起穿靴,起夜点灯,自从程枭出现以后,自己的脚心再没有冷过,他一点一点侵入自己的心房,霸道地让自己关于草原的记忆全都围绕著同一个人。

“物是人非,”易鸣鸢咬牙止住战栗,脸上露出轻蔑的笑,冷漠地说:“就算回去又有什么意思?

程枭,你娶我,想要带我故地重游无非是因为恩情,可小生救下被捕兽夹困住的鹿是恩情,侠客空手夺刀救无辜性命也是恩情,世上的恩情多瞭去瞭,我从不奢望救过的人能前来报恩,同样的,他们若全都来瞭,难道我都要嫁他们,都要再现一遍当年往事吗?”

她轻描淡写地说著,字字句句却如最利的干戈扎进程枭的胸膛,“这都是你的一厢情愿罢瞭。”

说完,她紧抿双唇,盼望他心灰意冷走掉,再也不要理睬自己,否则她不知道今后该如何面对他一次次的求饶,还有他悲切的目光。

程枭声音发闷,按住易鸣鸢的脚将人轻轻带向自己,把她笼罩在自己的包围之中,“可是他们都没有来,无论他们成瞭状元还是将军,都没有站到你的面前,阿鸢,他们的影子你看不到,但我就在这裡。”

这个世界弱肉强食,胜者生败者死,隻有最有英勇的马洛藏才能获得姑娘的芳心,他披坚执锐挣得一个站到易鸣鸢身边的机会,死也不会放过。

手上细腻的触感有点不对,深灰色的瞳孔让他在夜间拥有比旁人更强的视物能力,男人低头细看,发现被油滴烫伤的地方微皱发红,三四个水泡呼之欲出。

程枭摩挲瞭一下烫伤边缘的皮肉,有些执拗地想,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阿鸢又受伤瞭,如果她每一秒都乖乖地待在自己视线范围之内,就永远不会出事。

易鸣鸢不知道事情怎么就突然变成瞭这个样子——

男人捧著她的脚踝,动作轻揉地给她上药,带著药香的膏脂被放在掌心搓热后才覆盖上来,很好地缓解瞭脚背上的辣痛。

这药专治皮外伤,是扎那颜按照百年前沿用下来的老方子制的,冷著涂效果出奇的好,隻是其中一味药极其难寻,生长在终年不化的雪山顶上,所以被涂轱拿来奖赏杀敌勇猛的部下,作保命之用。

这玩意涂上去立竿见影,易鸣鸢脚背上的红意立马消瞭一半,程枭给人缠好纱佈,搓热以后虽会破坏一部分的药性,但能减轻痛感,也不算太糟蹋。

“阿鸢,”程枭收起纱佈,粗犷不羁的眉在深思熟虑的措辞中变得纠结,“不管怎么说,你都已经嫁给我瞭。”

他本意是想说让易鸣鸢试著接纳他,却因为过分简短的语句变成“你既嫁瞭我,就再也求告无门,隻能接受”似的混蛋之语。

平时易鸣鸢还能跟他拌两句嘴,今天实在没有心情,便背对著他躺下去瞭,一副不想再聊的样子。

也许是脚背上的烫伤太痛,也许是衣襟中的羊皮纸太硌人,她的眼泪如决堤般争先恐后地流下来,打湿瞭枕头。

后面几日裡,易鸣鸢上午教孩子们认字,下午演示如何开荒耕种,染织佈料,夜裡彙编重点,整理成册,日子过得忙碌又充实。

泼寒节是祭天神和突释满日之外最重要的节日,一应事宜皆由部落首领主持,除瞭晚上各怀心事地睡在一起,她和程枭已经好几天没说过话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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