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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她指着上面挑头的那个人,“请问,您怎么称呼?”

她此言一出,那些男生顿时噤声。他们也就是凑凑热闹,得罪这里熊猫一样珍稀的女生,是极其不明智的。要知道熊猫是群居在一起的,负面效应会呈几何数级般被放大。

被点名的侯维源此时也有点儿慌神,他为人其实非常腼腆,没有多少和女孩子打交道的经验。但陆卷尔的手定定地指着他,总不能现在缩回屋内,只有硬着头皮上,“我叫侯维源。”

“侯委员?”卷尔被他的名字雷得愣了一下,怎么给孩子起这样的名字呢?望子成龙也不是这个做法。

“你们屋的水,丁未已经打好放在水房门口了,等不及就自己拎上来。”卷尔见这个“侯委员”连连点头,很虚心受教的模样,也就省略了后面讽刺挖苦的数句。她刚到c大,还是要保持形象。何况高莫还住在这里呢,替这个丁未出头,也要适可而止。

再看看丁未,拎着六壶水还走得飞快,就快失了踪影了。卷尔摇摇头,白长了那么大的个子,就只能卖力气,挨了欺负连还手之力都没有。奇异的是卷尔倒是没觉得他窝囊,反而觉得他太老实才会挨欺负,甚至有点儿激起了她同仇敌忾的义气。

卷尔快步走回自己宿舍楼下,丁未已经坐在花坛那儿似乎等了有一会儿了。

“辛苦你了。”卷尔将丁未定性为老实孩子,自然态度好了很多,“放这儿就行了,我自己慢慢拎上去。”

“不着急,我等你。别自己拎,上去叫个人下来。”他一个男生,多干点儿没关系,何况水房距他们近,就是楼上楼下的事儿。可这些女生让陆卷尔这么瘦小的一个人跑那么远打六壶水,这事儿办得就不大厚道了。

“没事,你都帮我送到这儿了,我自己能行。她们这会儿都累得昏倒了,哪像你们宿舍的,那么有精神,却只想着使唤你。”

“你倒是好说话。”

卷尔笑了一下,“你不也一样,咱们谁也别说谁。”

“是啊,这不是个讲奉献的年代嘛!”丁未见卷尔态度没有异样,也放松下来。

卷尔伸了下舌头,她才没那么高的觉悟,她的人生信条最高尚的一条也就是“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纯奉献的境界太高,不是她能企及的。她拎起水壶向楼上跑去,速度快一点儿的话,好像还能躺个半小时。

她的信仰(1)

卷尔轻手轻脚地打开宿舍门,孙木南迎了过来,接过她手上的水壶。

“这两壶水大家先喝着,剩下的四壶等下午军训结束,再一起带回来好了。”让卷尔自己去打水,她总觉得不妥,所以卷尔一出门,她就想追出去。

罗思绎却说:“她也只能拎两壶回来,剩下的我们下午自己去拎好了。谁能真舍得使唤她啊!”孙木南想想也有道理,就一直坐在下面等卷尔回来。

“剩下的四壶水在楼下呢,我下去拎,很快上来。”

“你自己怎么拎回来的?!”孙木南以为卷尔已经往返于水房与宿舍几次,把水都打回来了,心里觉得特别过意不去,忙跟她下楼。

“是别人帮我拎回来的。上午那个和我一起被训话的,有印象没?他不也没参加急行军吗?所以也被指派过去打水,他先送我回来了。”她们两个边下楼边聊着。卷尔很喜欢孙木南,单是她不午睡等她的这份心意,就让卷尔很感动,所以有什么说什么,并不避讳她。

“是丁未吗?”

“你认识他?”

“嗯,我知道他。”

丁未高中的时候是四中校篮球队的,人长得帅,球打得也好。当时他们和孙木南所在的附中进入了高中联赛的决赛,一共要比三场。三场下来,许多附中的女生都临阵倒戈,给四中加油,冲的就是丁未在球场上的魅力。孙木南自己虽然没敢公然坐在附中的方阵里给丁未加油,可最后四中获胜的时候,她也过去跟着混了个签名。在实力决胜的年代,不能太狭隘不是?

她们到了楼下,卷尔跑到丁未旁边,“给你介绍,我们屋的孙木南。”

丁未点了一下头,打了个招呼,“你好。”然后对卷尔说,“水都在这儿了,我先走了。”

卷尔忙说:“谢谢你啊!”看丁未往回走,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追过去,“那个侯委员应该把水拎回宿舍了,你直接上楼就行。”

丁未停下,“什么侯委员?”

卷尔睁大眼睛,“就是那个带头起哄的男生啊,他不叫侯委员吗?他是这么告诉我的啊!”

丁未闻言哈哈大笑起来,“侯委员,还委员长呢!你的耳朵啊,他叫侯维源,维护资源。我们都叫他三哥。”

卷尔摇摇手,“还是侯委员比较好记。反正就是他,你知道就行了。他要是答应了却没干活,你记得告诉我,我找他理论。”

丁未挥挥手,“好,要真有冤情,一定找你伸张正义。快回去吧,下午见。”他现在急着赶回去,要针对侯维源同志的问题,展开深刻的批评。同时他要让侯维源同志展开更深刻的自我批评。

卷尔和孙木南往回走的时候,两个人都没再说什么。明明围绕这个丁未有很多话题可以展开,但谁都没有开口。卷尔是对丁未的印象前后变化得太剧烈,对这个人的整体评价时时在变,一时间也不知道先说点儿什么好。孙木南是从丁未对卷尔的态度中看出了点儿什么,这两个人的关系以后或者会很微妙,她还是当听众吧。

初识之后,似乎就很容易再遇见。卷尔与丁未也遵循了这一定律。他们在操场上、在食堂、在路上,甚至在超市,都会偶然遇见。由于丁未的态度热情,卷尔也是个随和的人,所以遇到了就顺路走上一段,彼此说些同学间的趣事。刚刚开始的住校生活,使他们有很多话题,也很容易拉近彼此的距离。只这么频繁接触几日,两个人就熟稔得犹如老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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