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凭什么呢?
齐谐就算在梦里也不理解,当初是元煜将他扯进深渊的,现在又凭什么只让这底下留他一个人呢?
他不会放开元煜的。
无论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元煜都必须和他一块。
这是元煜欠他的。
元煜花了一年半的时间拥有了自己的书店。
这段时间他过得还算不错,大小节日林感几乎都会来找他,当初认识的两位姑娘在这期间大学毕了业,偶尔也会来他这照顾照顾他的生意。
可以说除了情感方面一片空白外,这些日子元煜过得比过去充实得多。
也不是没有人向元煜示好。
他这种类型在最近几年几乎是男女通吃,有不少喜欢年上款的大学生主动向元煜要过联系方式。元煜不是不想给,他只是觉得没有办法开始一段新的恋情。
他一生所有的喜欢似乎都交付在齐谐身上了,就算如今两人分开,元煜的爱意只会消逝,而不是同等地转化到另一个人身上。
明白这一点之后的元煜想得很开。
爱情从来不是生活的必需品,如果他没有办法再爱上一个人的话,那么不爱不就行了。
他宁愿选择这一辈子孤独终老,却无法接受为了所谓的幸福和另一个不爱的人捆绑在一起。
只是无论前者还是后者,齐谐都已经不在他的人生规划里了。
他甚至认为这辈子两个人都没有再见面的可能。
林感期末周一般会回到元煜这住几天。因为陈不辍实在是太烦人了,林感认为和对方在一块总是没法静下心学习。
家里有个要读书的人,元煜十分自觉地承包了家里所有的家务,甚至偶尔还会自己给林感做些吃的。
他的厨艺在这里锻炼了不少,虽然无法做到色香味俱全,但至少人吃下去不会因为食物中毒而进医院。
林感在表哥的关照下难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他能做的不多,只能在每天回学校时顺手把家里的垃圾扔了。
期末周彻底结束那天,林感商量着和元煜一块出去吃一顿好的。两人像往常一样肩并着肩从单元楼里出来,楼下却站着一个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男人。
“”元煜愣了几秒才从对方瘦削的脸上认出几分齐谐曾经的模样,他下意识朝着林感身后躲了躲,语气难掩惊讶:“齐谐?你怎么在这?”
不是元煜胆小,实在是现在的齐谐看上去真的有些不太正常。
和齐谐在一起的一年里元煜几乎没见齐谐怎么红过眼,可如今的他满眼的红血丝,眼下乌青一片,过长的刘海都快要遮住眼睛,整个人气质阴郁,全然没有当初意气风发的模样。
“”
齐谐没有理会元煜。
他本以为见到元煜之后自己可以忍住脾气好好和元煜交谈的,可是他竟然在元煜的身边看见了别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