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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页)

突然,她不自觉停了下来,因为雨中的这个背影,似乎有些熟悉。

那是十年前一个极其普通的黄昏。

放学的铃声一响,许明月果断背起书包跑出了教室,准备去学校对面的书店,追新一期的飞魔幻。

刚走出校门口,一个打扮时尚妆容精致的阿姨就拦住了她。

“小妹妹,你是周应淮的好朋友对吧?”曾美仪是明显的南方口音,温柔软糯,让人毫无防备心,“我是他的家人,来接他放学,别担心,我不是坏人,你看,这是他小时候的照片,可爱吗?”

照片里,一身旗袍的女人抱着年幼的周应淮,两个人的眉眼倒是很像。

“小淮今天下午没来上课,我带你去找他。”许明月十分热心,她是小淮的亲戚,那就是我未来的亲戚,自然要帮忙了。

于是,她带着曾美仪一路来到了老厂区的家属楼,敲开了沈岐姥姥家的门。

“小淮,你家来且(东北话:客人)了!”

然而,周应淮一开门,见到是曾美仪,眼神立刻暗了下来。

“想我了吗?”曾美仪笑着摸了摸他的头,故意忽视了他的冷漠。

砰的一声,门被重重关上了。

许明月有些意外,不仅没有收到感谢,反而还吃了个闭门羹。这个女人是谁呢,为什么连沈岐姥姥的脸色都变得不好了。

好奇心驱使,第二天见到周应淮的时候,她主动问起了这件事。

“昨天那个人,是你们家什么亲戚啊?”

“你为什么把她带到姥姥家?”

“她说是你家亲戚啊……”

“这是我的事,你为什么非要自作主张?”

“那我们是朋友,就想着顺便帮个忙。”

“我们从来不是朋友。”周应淮打断了她的话,“你并不是真心对我,在你眼里,我只是你用来喜欢沈岐的工具,不是吗?”

“还有,我从来不爱吃又咸又辣的鸡架,以后别送了。”

无视了外面的大雨,周应淮快步走出了教学楼,许明月连忙撑开伞追了上去,然而,他却有些倔强地侧过了身子,避开了她的伞。

十几岁的少年背影清瘦,这一幕,许明月突然有些难过,她并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关于那句我只是你用来喜欢沈岐的工具,更是无法反驳。

时光就这么过了很久很久,如今的许明月站在同样的暴雨中,望着街上的人来人往,突然想通了,那个时候不理解的事。

原来他曾经对我的讨厌不是假的,黑月光的印象并非他心眼小,而是我不懂边界感,十年前,我以为我在关心他,实际上,这种关心的确是因为沈岐,而且,我对他好的方式,是我认为的,并不一定是他想要的,也许周应淮从来不喜欢吃鸡架,也不喜欢我这个“朋友”。

这一次,关于周应淮的秘密,她决定不好奇。

冷风呼啸而过,雨势越来越大,许明月麻烦管理员帮忙送伞以后,就匆匆离开了。

如果不是朋友,那我们算什么关系呢?是刚好存在于同一个时空,因此,命运的轨迹,偶尔交汇了几次的那种普通熟人的关系吗?

敬亲园,位于半山腰的一座陵园。

照片里的姥姥笑容可鞠,周应淮放了一盘老式的蜂蜜蛋糕在墓碑前,泛着鲜亮的油光。这是她生前最爱吃的点心。

姥姥过世已经三年多了,但每次来这里,他总有种恍惚,有时觉得她离开自己太久太久了,有时又觉得她音容犹在,好像昨天还在跟自己说笑。

十年前,为了方便孩子读书,有些家长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陪读,有些家长选择把孩子托付相熟的人家,本质上,是寄宿家庭的模式。

一开始,周应淮的情况也是这样,不过,姥姥并没有收他的钱,只说年纪大了有个孩子作伴,挺好的。

刚搬进来的那段时间,他没有真的把这里当家,总是放了学就回来,帮姥姥做些家务,想用这样的方式回报。

直到有一天清早,姥姥特意煮了面,还硬塞了200块钱给他,“今天你生日,请同学去吃个饭,放了学不用回来太早,你表哥都是这么过生日的。”

“虽然你家人都不在这儿,不过,不要驹着自己,你和别的孩子没什么差别。”

“多交些朋友,该出去玩的时候就出去玩,成绩虽然重要,可也不差那么一天半天的。”

这不过是一件小事,但却是第一次有长辈教他生活应该怎么过。一瞬间,周应淮的心情复杂,半晌后,他才轻轻点了点头。

洗干净的校服已经迭好放在了桌子上,姥姥是农村人,不懂得大道理,不过,她总是把孩子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那是一种质朴而绵长的疼爱。

“你年纪不大,吃了这么多苦,不仅没有学坏,还这么善良,这样的孩子怎么会不招人喜欢呢。”

那是周应淮第一次知道,血脉固然重要,亲情却从不依着血脉而延续。

搬来东平以前,他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在学校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打架也是常有的事,是姥姥的温暖,让他决心一点点把自己养好。姥姥的心愿很简单,就是希望他可以平安健康地长大,有几个可以托付的好朋友,再找一份稳定的工作。

因为这份“亲情”,周应淮选择了定居东平。她是他选择的亲人,这里是他选择的家乡。

姥姥离世前的那半年,他刚好保上了研究生,整个大四下学期都没有什么事。

所以,几乎天天在医院陪着姥姥,亲眼见到她生病、变瘦和气息一点点微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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