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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他将其中一杯冒着绵密细泡的香槟递到李凌云面前,金色的酒液一如那些年的流金岁月。他诚挚地看着李凌云的双眼,后者的双眼中透着疲惫,就像他哥哥林正一的双眼那样。

“来,凌云兄。晚点我给你找代驾就是了,”他说,“我们今晚尽兴地喝,尽兴地吃。”

“我现在正在这里建一个私人酒窖,向客人提供世界各地的美酒以及这里正宗、地道的家常菜。你也知道,司徒村最近吸引了不少人来游玩,但附近都没有吃饭的地方。我想建这么一个酒窖,促进司徒村兴旺发展。你,感兴趣吗?”

李凌云双眼一亮,一如十几二十年前的自己,目光清澈、纯净、有光。

岭南的深秋“丰”景如画。

初初来到这片大地时,恰逢早稻丰收,稻花香里说丰年,夏夜听取蛙声一片。如今再次回到这片大地,又逢晚稻的收割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金色稻浪在风中翻滚,滚出了又一个丰收年。

迎着从希望田野上吹来的稻花香,两人惬意地坐在碉楼五楼的塔亭里,闲看日出日落,云卷云舒。

这栋由天然石块垒放而成的五层半碉楼,带着百年风雨的洗礼,第五层四角突出悬挑的角堡还保留着乱世时用于还击敌人的射击孔。

它的存在,仿佛是这个新时代的一个旧记忆,向后人诉说着不可磨灭的过往,警醒着后世历史不可遗忘。

百年前的古老碉楼,却盛开着现世的繁花,姹紫嫣红,热热闹闹。

院门口两棵新栽种的仙人掌欣欣向荣,遍地的紫罗兰静悄悄开放,月季、桂花等各种花点缀其中。最抢眼的莫过于院墙角落那两树婀娜多姿的三角梅,紫色红色的花层层迭迭团团簇簇,妖艳而张扬,甚至开到院墙外,引得游客蜂涌前来,赏花、拍照、嬉笑连连。

碉楼一边的荷塘,撑起了一把把碧绿的荷伞,开出了娉娉婷婷的荷花。风吹过,塘面荡起一阵阵美丽的涟漪,又浪漫又诗意。正是秋高气爽好季节,前来采风、写生、徒步、拍照、直播的游客更多了。

碉楼一边的农民房,改造工程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估计还有三个月,一个具有岭南风情的高档酒窖就会面世,以迎接八方来客。

“那时候,估计可以喝到雷公根汤了吧?书也可以定稿了。”陆和暄喝了口“爱之酒”,淡淡地问。

去年波尔多列级名庄凯隆世家酒庄赠送了半月酒庄两箱正牌酒,也就是十年前他与然然姐在沙漠之夜喝的“爱之酒”。半月酒庄的老庄主赠送了十来瓶给他的干儿子陆和暄,陆和暄带过来了,就珍藏在楼下落地钟旁边的酒柜里。

杯里的紫罗兰香气与楼下盛开着的紫罗兰花的香气交互相融,一时之间,谁也分辨不出哪些香气来自酒里,哪些香气来自花里。酒的其他香气,又与楼下桂花等香气缠绕在一起。

这是一个充满花香酒香的世界,只因爱你的人踏过千重浪终于来到了身边。

“应该吧。”司徒安然也喝了口酒,淡淡地答。

“等书出出来,等酒窖开业,咱们就可以周游列国,走访欧洲、美国、澳大利亚、智利等国的产酒区,到不同的酒庄学习取经了。这几年没去,都不知道他们那边有什么新技术,行业又有了什么新趋势。”陆和暄又淡淡地说。

司徒安然挑了挑眉,问:“‘暄然’酒窖和酒店不用管?莲石酒庄不用管?林氏集团不用管?”

“哈,”陆和暄也挑了挑眉,笑道,

“酒窖不是由李凌云接管吗?他那么有本事,我相信肯定能搞好的。酒店嘛,姚工夫妻帮我搞得很好,我很满意。莲石酒庄不是有李工、马工等人在吗?他们那么专业。林氏集团更不用操心了,哥哥那么有能耐,用不着我这个弟弟操心。

“嘻嘻,咱们只管求学取经。酿酒是一门修行,‘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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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恋恋葡萄酒》写完了。虽然没什么成绩,但还是很高兴,因为我把一个故事讲完了。

上卷写得比较顺,下卷我不满意,但停更半年,即使再修改半年,也不见得就能改好。理想很远大,能力却有限。

我觉得我在人物塑造以及情节推进这两块非常欠缺。人设立不起来,写得牵强;情节我不追求反转再反转,刺激再刺激,我追求的是符合事情发展的逻辑。高于生活的前提是源于生活,虽然我挺喜欢看古言的,但我更希望写现实题材,写我身处的这个世界、这个时代:这是最好的世界,也是最坏的世界;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这段时间看了两本已拍成电视剧的三百多万字的胎穿古言,一本男频,一本女频。感觉男频小说写得更精彩、更符合逻辑,也更喜欢。回想了一下,好像自己看的男频小说,比女频小说多很多呀!我是不是应该尝试写男频?

开玩笑啦。男频动不动就几百万字,几十万字才只是开头。我感觉自己精力有限,写个十几二十万字就够呛了。还是写这种二十几万字的小长篇好了。

我喜欢葡萄酒,也希望写与葡萄酒相关的小说,或者是沾点边,又或者是以葡萄酒为重点。一生痴绝处,无非是葡萄酒与写作了。

希望第三本《对酒当歌》,能有进步。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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