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人很多,且都是年轻精壮的男子,有的穿着短打衣卷起袖子,露出结实的小臂,有些甚至直接光了膀子,虎背熊腰地杵立在人群当中。
南星主动介绍:“每隔三年谢家就会招募新的部曲,刚好现在郎君又有了军职,所以这些人都是来应征的!”
因为谢家的地位,前来投奔的人很多,这样的乱世能依附在谢家的门下,至少可保衣食无忧。
罗纨之放眼望去,惊叹人数之众,也不知道扶桑城能否塞得下。
南星紧接着又得意道:“我们郎君选人可严苛了,不但要身高体壮,耳明目清,还要能衣三属之甲,日中趋百里,手张十石之弓!”1
罗纨之暗暗叹服。
身量、耳力、眼力且不说,全身负甲半日行百里这选得体力、耐力还有速度,能张十石之弓,这就是挑的力气。
倘若以这套标准筛选下来,那谢家的部曲必然是精锐中的精锐,而这样的人,他们居然已有万人之众!
也莫怪谢家能成为顶级门阀,他们的这支私人部曲,比皇帝的禁军还要强悍百倍不止。
犊车穿过闹哄哄的人群,终于来到了一处安静且辽阔的草地,罗纨之一下车就看见了不远处正低头啃草的数匹毛皮油亮的大马。
这里应该就是南星说过的马场。
哒哒哒——
马蹄声渐大,一匹白中泛金的马驮着俊逸的谢三郎自远处跑近,一个急停,大马撩起前踢,嘶鸣一声,悬立在他们面前。
劲风袭来,草屑飞扬。
罗纨之吓得往后倒退一步,怕极了这庞然大物。
奈何那马不怕生人,四蹄落地后,就把粉粉的大鼻头拱到了她的面前,翕张的鼻孔喷出热息直扑她的脸。
“三、三郎。”
如此巨物近在眼前,一个蹄子足以踏扁她,罗纨之闭着眼拧着眉,不敢动弹。
“别怕,这匹马已经调。教好了。”谢昀翻身下马,扯住缰绳走到前面,把持着马笼头,看着她道:“很温顺亲人。”
身后有奴仆提来一大桶水,大马立刻一个猛子把嘴筒扎进桶里,痛饮了起来。
罗纨之捂住胸口松了口气,旁边的南星递给她几块切开的小苹果,她道了声“多谢”,刚想往自己嘴里塞,谢昀眼明手快抓住她的手腕,笑道:“不是给你吃的。”
“?”
谢昀带着她的手把苹果往前伸,另一只手拍了拍马颈。
大白马耳朵抖动了两下,把脑袋从水桶里拔了出来,两眼往前一瞧,灰儿灰儿欢叫,伸头就啃起罗纨之手中的苹果块,毫不见外。
卡嚓卡嚓,一口少一块,风卷残云。
近距离观察下,这匹马的毛色堪称完美,白如雪,亮如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而且它除了啃苹果之外,再没有其他吓人的举动,瞧着就很温顺乖巧。
“三郎,这匹马?”
罗纨之不知道谢三郎叫她过来喂马是有什么用意。
谢昀把缰绳递给她,温声道:“它是你的了。”
“给我的?”罗纨之以为自己听错了,但缰绳已经挂在她手上,不得不接过来。
谢昀捋着白马的鬃毛,解释:“你不是经常看着苍怀他们骑马,很羡慕么?”
罗纨之缓缓眨了下眼睛,三郎想必是误会了。
那是因为骑马的人上马就能走,不像坐车,还等着套这个套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