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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1页)

“可以,等着给他们俩收尸吧。”

那人一脚把购物车踹倒,可乐罐全部散出来,满地都是干瘪的垃圾。她不知道陆孝是否知道,他的仇人陆义明回来了,她也不知道陆孝是否能知道,应该没有人敢再接起他打的电话,至少不是这个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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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姐见到陆孝已是事件发生的两天之后——陆孝正坐在早餐摊上,一只手又紫又肿,像水萝卜,另一只手好不到哪里去,小拇指甲朝天翻着,让人不由得想起满清十大酷刑,但陆孝本人用手捧着热乎的羊杂汤,那瓷碗很薄,她又一眼看出那是屯子里劣质工厂一千多摄氏度连夜烧出的便宜碗。陆孝不在意那个,一直小心翼翼地捧着,导热能力极佳的瓷碗很快烫得陆孝呲牙咧嘴,必须放下来,然后再左手倒换右手,看得强姐怒火上来了,一下伸出手拍在陆孝的手腕上,她真怕陆孝那紫红色水萝卜似的手被烫熟。

强姐穿着一件深红色丝绒长裙,裙子领口袖口都嵌着金丝,陆孝觉着那裙子很紧很紧,把强姐裹得结结实实,像珠宝店橱窗里的南洋珍珠被深红色丝绒布紧紧裹着,有一种保护作用,更衬托着美丽,衬托出一种旺盛生命力的肉感,香气和脂才能堆成的白皙的富态,也像一种青白瓷釉,摸上去光滑清爽,没有瓷的冷感,只有女人的体温。

陆孝对面坐着二十岁刑警,刑警依然穿着那件牛仔外套,和陆孝并在一起看,怎么看怎么像两个汽修厂小哥,所以强姐也没认出那是杰青,于是大大咧咧地坐在陆孝旁边,伸出曾经多次被菜刀抵住的手,夹起一根女士烟,慢慢地吞云吐雾,有少部分烟灰飞进陆孝的羊杂汤里,陆孝赶紧把她推到一边。

“干什么干什么,我是冒着生命危险来找你小子!”

听见强姐这么讲,陆孝心中警铃大作,把羊杂汤放下后,没再端起来。“什么意思?”陆孝问她。

强姐才端详起对面的二十岁刑警,也是高高瘦瘦的,不过身材比他们几个瘪三匀称多了,她愿意把这种归结为骨架生得好,天生比旁人挺拔和气派,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这些青年都是一个样子,想到这里,她开始思考,陆孝的男友是否是眼前这位青年,从气质上看,不是很搭,但也让人怀疑,世道确实让人癫狂,两个男人也讲究气质的搭配和谐统一,可光天化日之下,未免太猖狂,她突然又觉得陆义明追杀得好,有种绞杀所有男同的意味在里面。

二十岁刑警被看得发毛,强姐的眼神他既熟悉又不熟悉,扫黄打非出来的卖癊女也这么看他。

强姐放下飘着烟雾的女士烟,凑到陆孝的耳朵边,像小蚊子似地说,陆义明找到我了,问你男朋友是谁,说要我给你们俩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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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孝一个弹射起步,把饭桌掀翻,羊杂汤、葱花、香菜和辣椒油尽数泼在二十岁刑警的牛仔外套上。陆孝以突破人类极限的加速度开始向医院跑去,他总觉得,方明煦应该在那里躺着,或者说血淋淋地躺着,他的肉身和思想已经达到高度统一,不管为什么,他想要去那里保护他,去避免他真的死掉了。

他不吭声,只疯狂地跑,心中只有一个念想,那就是真要用自己的这双眼睛看看方明煦过得好不好。

如此这样疯跑着让陆孝想起许多不堪回忆,他以前每次这样跑都不是好事情,不是别人暴揍他,就是他在浑浑噩噩地追打别人,唯一一次让他在痛苦中惊醒是他居然真的看到死人了,那时他还跟在陆义明身后当跟屁虫,没有自己的大脑,只有被寄生虫啃食殆尽的身体,一具还能行动的尸体。他那时看见陆义明和专门回收啤酒瓶的地痞混子扭打在一起,两个人从干货车上摔下来打,陆义明又骑在那人的身上打,打着打着地上的人就成了一滩不再动弹的血肉,陆孝大喊着杀人了杀人了,没有任何人来,陆义明也很冷静,他真的把地上的人当成了肉,直接捆了几圈,吊在房梁上,就像菜市场售卖的现杀猪,被切成两半或是其他残缺不全的形态,吊成一排。陆孝于是像疯了一样奔跑。他不会忘记那段回忆,那是他无数个噩梦的重要片段之一,他的梦里总有各种各样的死人,甚至各种各样的死法,以至于他偶尔在想,是否他也应该去死。

跑着跑着他又想起方明煦,想起那天他也犹如陆义明那样的嗜血屠夫疯狂地伤害一个人,一只手变得血淋淋的,地面都是大大小小不规则的滴落的血点,有一部分是他的血,他的血很脏,让他第一时间认出来,他想方明煦应该变成了苍白的纸片,薄薄一片没血色,方明煦应该恨他,他又多了一个仇人,或许本来也是仇人。跑着跑着他又想起母亲失格的葬礼、父亲仓皇的自弑,想起许多不容人的选择。那些惨白的面孔散落一地,紧紧围着他,迫使他不得不停下脚步。

陆孝停下脚步,低头,用手扶着膝盖,大口大口地喘气,好像比谁都难以呼吸。

二十岁刑警也停下脚步,他气喘吁吁地讲,陆孝,有这种能力怎么不去当短跑运动员?

想看一个人而已。陆孝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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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陆孝去见方明煦的路断掉了,被他的理智断掉,他想,他和方明煦已经一刀两断,起码明面上是这样的,这是事实,他可以用千百种方法暗地里去看他,绝不是充满能量地奔涌着去,他用发肿的手捋了捋凌乱的头发,像野草窝里的貍花猫尴尬时的举动,就差舔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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