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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与常理相悖的因果,却是不容置疑的眼神,陈建南不由为此而动容,而无地自容,短短十几个字让他幡然醒悟,为何自己不能唤醒苍苍,而眼前的这个人却可以。他痛恨了足够长的时间,矛盾了足够长的时间,也思索了足够长的时间,终于说:“对不起,我的第一反应是左打方向盘。”

致远说:“不用跟我讲,你等苍苍醒过来自己去说。”

陈建南摇头,忽而落出许多眼泪:“谢谢你,让她有了求生的欲望。”他侧头擦干了泪水,说,“你去吧,她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不该是我。”

许苍苍躺在病床上,意识忽近忽远,辨不清此刻握着自己的手的人是谁,那人的手心里有温热的汗。

让她想起第一次见到致远的情形,那段记忆被埋在心中最深的地方,从未同旁人提起,总是想忘却不敢忘。那个夏天,天气异常炎热,因为同维珍约好去公园赏花,所以她硬着头皮出门,最初的记忆里只有闷热和汗水。进门的时候许致远骑着自行车同她擦肩而过,她匆匆瞥了一眼,他背上背着布裹的大画板,让人印象深刻。

所以赏花时又见他,仿似已是认识了许多年。瘦高的少年,因为出汗而闪闪发着光芒,画板已被取下,后背处的t恤有一片泛白的盐迹,依稀是一座山的模样。他在烈日之下安静的作画,样子投入,令人怦然。

许苍苍从未如那一刻般想要记住一个人的长相,她装作不经意的从他面前的花丛中走过,然而无论怎么给自己打气都没能鼓足勇气转头看一眼。

直到致远再度同她擦肩而过,她望着背影总以为又陌生,又熟悉。终于在那个风雨交加的下午,她在致远的房间里看到了当日的画,才在不安里确定是他。这个秘密,她独自守了许多年,很苦,也很甜。

苍苍曾经屡次自己问自己,爱许致远什么?

有时候答案是一片空白。有时候答案是长篇大论。爱致远眼神的坚定,爱致远投入的样子,爱致远偶露的孩子气,爱他说话时眼角眉梢的风采,也爱他沉默时表情中的凝然。

虽然她无比怨恨上天开的玩笑,一而再再而三的反抗,精疲力尽,一而再再而三的于反抗中受创,遍体鳞伤,她无数次对命运感到绝望。但是,她依然认为,能够与致远相遇是件美好的事情,能够与致远相爱是件不需抱怨的事情。

只是她太累了,不想再挣扎也不想再坚持。有那么一个瞬间,苍苍觉得,来到人世,辛苦的活了这一趟,不过是为了十七岁时和致远相遇,二十八岁同他别离。

几乎要放开手,闭上眼彻底获得自由。可她清楚听到致远在呼唤自己,他说,他在那里,饱含深情。不论是真实还是幻觉,她都希望能够再看他一眼,从十七岁起积攒了很多的心里话没有来得及同他讲。

此时此刻,致远又在重复低声的说着:“苍苍,我在这里,你听得到吗?”

他说:“苍苍,我死过一次,你也死了一次,我们算是转世投胎了。”

他说:“苍苍,我们出国去,地方我都选好了,就在塞加格,那里一年四季都有花香,那里没人认识你我。”

他说:“小时候答应你,要带你去放风筝,后来下雨了,之后再也没机会,这次我给你画个更好看的,你想要什么样子,我就给你画什么样子的。”

苍苍的手微微动了动,眼睛尚没有力气睁开,她张张嘴发不出声音。

致远稍愣了片刻,伏到她的耳边,轻轻的,惟恐惊醒一个美梦:“你说什么?”

苍苍艰难的开口,重复了一遍又一遍。断续拼凑到一起被听清,她说:“我有点累,等我睡醒了你再说一次,好不好。”

致远有些激动不能自已,却握住她的手,坚定的回答:“好,我在这里,等你。”

苍苍露出了满足的笑,静静的绽放出柔和的光芒,好看的嘴角,好看的眉梢。

许致远泪湿了眼眶。

那年她穿着白裙子从花间走过,一点阳光照亮整座苍穹。致远就知道,今生只得一个许苍苍,要同她相识,守护一生,要同她相爱,白首不离,至死不渝。

作者有话要说:

1、狗血是必然的。

2、提笔时是一片忐忑,落笔时是一声叹息。

我知道这不是一个好的故事,有不健康的爱情,我决定写它是因为想要练练矛盾隐忍的心理描写。一开始担心自己不能把它写得生动、深刻,不能准确把握众多人物心理。好在忐忑中也踏踏实实的写完了,勉强也令自己满意,虽则仓促写就,最初想要表达的内容都完整的表达了出来。当然我也知道,让他们各自上路,老了以后在湖边的夕照里不期而遇,怅然若失大约是最合理,最艺术的安排,像威士忌要加冰块,尽管如此,我依然要给它按一个好的结局,让威士忌加糖块,虽然不顺妥,但是心安理得。让相爱的人相厮守是我写作的初衷,至今不曾改变过。

☆、fally

作者有话要说:1、

《妙不可言》会在4月底之前贴结局。

《现世沧海》从去年8月拖到去年年底马马虎虎的写完,抽空小修大修,我正在改第三遍稿,下决心这次要改到满意为止,希望出版的机会等够等我到那个时候。

《我们的爱情是你路过的风景》始终没有构思出一个满意的轮廓,所以断续在写,偶尔三百字,偶尔五百字,目前是九万八千字的状态。

我虽然常因为一些原因而放缓速度,但从来不曾轻易弃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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