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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第3页)

院子里,季临听着两个人就好像两只狗互咬吵闹厮打在一起,神情木然,这就是他的一对爸妈,实际这样一幕,在他八岁以前并不陌生。

那会儿季海翔还不是办公室的副主任,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会干事。

彭芳虚荣,在娘家不受宠的关系,每次都喜欢捏着季海翔和她二姐三姐的男人对比,每次她从娘家受了气回来,她出气的对象总是他和季海翔。

掐着他胳膊拧,问他为什么在姥姥家没有表现得好一些,又抱怨季海翔窝囊废,这么久了还是个缩在角落谁也不知道的宣传干事。

之后一次纱厂着火,他们家当时离那边库房近,彭芳起来上厕所看到火光,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救火,而是他们全家起来的一个机会。

于是,那一夜季海翔被她推进了火场救机器,才五岁的他也被她拎起来跟着一起去救火,火光冲天,火苗烤得他身上每寸肉都在疼,她没有丝毫顾及他还小,也没想过他能不能受得住,自己救火的时候她只管推他,攘他,让他快一点,去弄水来。

救火的人越来越多,他一个小孩子颤巍巍地拎着小半桶水窜在里面,一个没注意被撞倒,纷乱的脚步不停踩向他。

他痛得直哭,喊救命,但着火声救火声盖过了他的哭声求救,一个个忙着救库房里的东西没有人注意脚下。

要不是黎万山发现及时把他从地上抱起来,他已经死在那一次失火现场。

堆满棉纱的库房,火势一旦起来就不容易灭下,黎万山身为纱厂厂长,要主持大局,匆匆救下他后本来想把他交给彭芳,但彭芳只管往救火堆里窜,当没听到人喊,根本不管。

黎万山无奈之下把脚被踩到已经没法走路的他交给了当时也在现场的黎承,让他先把他带回他家里让申方琼看护。

那是他第一次到黎家,也是他第一次见到菁菁,才三岁耳朵没有出事刚学会说话不久的菁菁。

软软白白的一团,身上一股奶香,小巧微微嘟的嘴,眼睛像葡萄,又大又圆。

她看着他脏兮兮的,脸上都是泪,捏着她衣襟上大嫂何丽娟给她别着的小手绢费劲巴巴的给他擦,又从衣兜里摸出糖递给他,喊他:“哥哥,糖糖,痛痛,飞飞。”

她让他吃糖,学家里大人哄她哭的时候哄他,痛痛飞走。

那一夜,他闻着奶香入睡,做了从记事起从未有过的好梦。

那一夜后,第一个奋不顾身冲进火场的季海翔成了厂里的救火功臣,半年后的竞选,季海翔成功当上办公室副主任,彭芳也顺利当上后勤组组长。

但彭芳并不满足,之后两年,她都在钻研怎么样可以爬得更高,她盯上了他曾经住过一晚上的黎万山家,想方设法去和黎家人套近乎。

但黎家人低调,不太和外面往来,那几年风头又开始不对,黎家整体上下都穿上了破洞补丁衣裳,更深居简出,彭芳根本找不到机会。

一直到六岁的黎菁耳朵出事,还受了惊,不敢见外人,家属院所有小朋友过去看她,她都害怕得直躲,大家听到这事都在讨论,觉得菁菁可怜,只有彭芳意识到是个机会,她靠近黎家的机会。

她拉着他上了黎家。

出发前,彭芳在家里扯着他耳朵警告他:“你最好是哄得那个菁菁和你玩,不然晚上你就别吃了,给我在房门口跪着。”

彭芳那话一出来,他身体止不住的抖。

他从四岁记事起,彭芳就压着他,要他做乖巧听话的小孩儿。

他是家属院里最干净的孩子,最懂事成绩也最好的孩子,一旦他做不到不是了,就没有饭吃,彭芳还会把烧过的蜂窝煤灰铺到门口,让他跪下去。

灭掉火星却还散着热的煤灰,每次能让他感受到皮开肉绽的滋味,他不能不听话。

去黎家的路上,他很忐忑,因为他早听说过菁菁的情况,早在两年多前他在黎家住那一晚以后,他就下意识关注起她。

他知道她和他不一样,她是黎家最小的小公主,全家人都很宠她,不许任何人欺负她。

黎承更天天抱着她出去和他那群兄弟还有堂哥季远洋炫耀,说她是他的宝宝,他以后要养一辈子的,他们都羡慕不来。

堂哥季远洋那时候眼馋,还把她偷回家了一会儿,很快被黎承找去逮到,两个人狠狠打了一架。

其实不止堂哥眼热羡慕,他也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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