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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第1页)

问与不问,也没什么区别的,改变不了霍昭在他心里是最重要的客观事实。

哪怕霍昭不说害怕,只是让那些人滚,李霁都不会有任何异议的。

李霁咬了一口鲜虾云吞,吃到了一整颗的晶莹虾仁肉,云吞面在上面,没有被泡软,有韧劲但又不硬,很好吃。

“霁霁,过几天小长假,我可不可以和你一起去日坝村看看。”霍昭坐在他对面,并不动筷子,温和的目光却有如实质,化成了极其黏稠灼热的爱意。

吃了几口,突然被问了这么一句,李霁想了想霍昭说的是哪里,然后就沉默了,嘴唇啜嚅了两下,但没发出声音。

可以当然是可以的。

但他只是突然心跳得很快,要从嗓子眼儿里飞出来了。

因为想到了,说起来,他和霍昭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并非是在那个咖啡馆前,而是黑色大山里的一个隐蔽的小小村落里。

李霁还没回答,霍昭轻轻道:“我想看看你长大的地方。”

还有一些没说出口的理由,李霁在心里为他补全。

他知道霍昭和他想的是一样的。

他想到了那帮在日坝村的小孩子们,应该会很喜欢这个长相帅气的新哥哥,又想到了村口的那些大爷大妈,对他颇有照顾的小卖铺老板娘,一些陌生而亲切的记忆翻涌而上,裹挟着上一世的和霍昭相处的细节,叫他又悄悄红了耳根。

“好吧。”李霁小声答应。

……

那天过后,很快沈氏宣布了破产,那间所谓要留给李霁的房间当然也随着破产不复存在,他们把能抵押的房产、车子全部抵押了还债,一家人搬进了狭窄潮湿的京城地下室。

这其中不包含沈清度,他被赶走,是早不知去向了,大抵是去投奔那在日坝村的父母。

沈桥这种人,是自己落难了,也绝对不会忘记报复的,早就把李家父母故意换错孩子、拐卖人口的事捅到了警察局,医院保留了很长时间的监控,现在还能查出来,李家两口子狡辩无果,锒铛入狱,认了罪。

原来是李母当时在那家医院做临时保洁工作,所以起了歹心,李父也怂恿着,两个婴儿的人生就此改变。

所以沈清度即使去投奔了自己的亲爹亲妈,大概也是一无所获的,也许能继承一间小破屋和屋里的一个灶台、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婴儿。

说回沈父沈母,一向自命清高、踩高拜低的他们,终于也体会到了自己口中“下等人”、“土包子”的日子过得是怎么样。

他们租的是地下室,且并不是只有他们一口人住在那儿,而是和很多人一起住在一块儿,隔断开来,有小商小贩、工人、新入职的白领……两百块钱一个月,他们那个小隔间大概五六平米,没阳光,洗澡、上厕所都要排队。

沈父年纪大了,又不肯去找些踏踏实实的工作,嫌丢人,天天想着怎么找人帮他一把,但他人缘早就在之前败坏殆尽,没人肯借钱给他。

沈母身体变得很差,更无法工作了,但她还有一些珠宝没卖掉,暂时支撑着他们的生活。

她的精神状态一天一天地愈来愈差。

沈母时常恍惚地想起李霁刚来的那一天,身上穿着的破破烂烂的衣服,那时候她是怎么想的来着?

——“一套干净体面的新衣服才多少钱,最便宜的也就几百块,就这么穷酸舍不得花钱吗?

也不知道钱都干嘛去了,她听说农村全是些精神小伙,天天抽烟喝酒打游戏,李霁八成就是这样。”

几百块,他们现在为了省钱,甚至搬到了两百块一个月的廉租房地下室。

那时候的那孩子还没对他们失去希望,眼睛亮闪闪的,脸上有微微的腼腆的红,可是她是怎么做、怎么想的呢?

一阵天旋地转。

“喝不喝水?”霍昭问。

李霁摇摇头说不渴,不喝,霍昭就靠近李霁,爱怜地伸过手,揽过他的肩膀,他感到冰凉的指尖先是撩了撩额前的碎发,紧接着落在他的眼皮上,身上盖了条薄软的毯子。

李霁本来是不困的,现在不知怎的就产生了些昏昏沉沉的困意。

“先睡吧,还早,到地方了再叫你。”

早吗?

不早,很快就会到了。

回味着飞机餐里刚吃的的柔软小面包的麦香味儿,李霁睡着了。

日坝村到京城,其实是一段说近不近,说远不远的路程。

说远,是对于之前的李霁而言的。

坐火车要坐两三天,这是李霁原本要来京城的出行方式,他还在高中的时候就计划,假如能考上京城的大学,就要坐火车硬座去,车厢里会有来回售卖水和盒饭的小车,但他还是更喜欢包里放着的窝窝头,因为没那么贵,还更饱腹。

说近,是对于现在的李霁而言的。

他和霍昭一起,这几个小时就会过得很快了。

坐飞机只要几个小时,在几个月前,那是李霁第一次坐飞机,也是他第一次来京城,拎了一皮箱的野菜。

山里的路不平,泥泞也多,车开得不稳,时间还赶,载着沈清度的那辆开进来以后就开走了,李霁拖着行李箱,自己走到山外,然后又摸索着,人在第一次去机场的时候,总是会惶恐的。

有好心的大爷大妈给他指路,因为一看,这个小伙子就不是本地人,不光是口音,还因为他们山村里的人自带一种气质,平白让人联想到劳作、汗水、贫穷和泥土的气味。

他走在路上,鞋子都要磨破了,想着,既然这路这么不顺,那又有什么去的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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