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大叔走后,小曲子便直接在门前的台阶上坐下,望着眼前满满的郁郁葱葱之色,他的心情是无法形容的舒畅,宫中的几个月,如轮回了好几世那样的漫长,此时的轻松和宁静,是他从未有过的感觉,甚至在进宫以前,都未曾体会过,他好喜欢这个地方,在这里生活一辈子,相信那会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嗯…侨漫哥哥!”丁莺站在旁边,盯着小曲子看了好一会,忽然她蹲下身,有些犹豫的轻轻的唤了他一声。
“怎么了?为什么吞吞吐吐的?”小曲子回过头,微笑着看着丁莺,阳光下,他已不再苍白的脸,因为这一抹微笑,而变得越发迷人了。
“那个,你觉得…莺莺可爱吗?”看着小曲子的笑脸,丁莺有些不好意思的别开了视线,似乎想了半天,才决定好将心中的疑问说出来,奇怪,丁大叔调侃她和小曲子的时候,她完全没有半点姑娘家的娇羞,现在她反而没有了之前的大大咧咧劲了。
“当然可爱,你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小曲子想都没想,便真诚的回道,在他的眼里,丁莺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女孩,她不仅善良,而且外表也很甜美可爱,比起宫中的玉莹,他觉得丁莺比她好了一千倍一万倍。
“真的?那你喜欢莺莺吗?”闻言,丁莺满脸惊喜的继续问道,却不明她刚才的不自信,是从何而来,换成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对如此纯真美好的她动心,虽然小曲子他是个阉人。
“嗯,喜欢,很喜欢!”小曲子没有半点迟疑,话随心出,将自己最真实的感觉毫不掩饰的说了出来。
“嘻嘻,其实爹爹说的没有错,莺莺很喜欢侨漫哥哥。”小曲子简单的‘喜欢’二字,让丁莺立刻眉开眼笑,于是,她也隐藏自己的心意,虽然她才十四五岁,但她已经明白,男人和女人的不同,也知道自己的表现,是因为自己喜欢小曲子。
“……”丁莺的话,让小曲子猛然怔住了,他忽然意识到,他刚才和丁莺之间的对话,似乎有些不妥,可看着丁莺孩子气的笑脸,他又说不出哪里不妥,他并没有撒谎,他心里确实挺喜欢她,只是他暂时没有发现,这种喜欢,不是单纯的对她这个人的喜欢,而男人对女人的喜欢。
“侨漫哥哥,你先坐一会,我去把活拿出来做。”丁莺一边说一边站起身,兴冲冲的往自己的卧房跑去,她喜欢小曲子的陪伴,以前,丁大叔出去打猎的时候,她要么跟着他一起去,要么就只能自己一个人呆在家里,难免会有些孤独,可自从小曲子来了以后,她再也不会感觉到孤单。
“好!”
小曲子微笑着点了点头,看着丁莺蹦蹦跳跳的跑进她的卧房里,然后才转回头来,望着四周重重叠叠茂密的山林,远处的鸟叫,清脆的叮叮作响,小曲子突然觉得很奇怪,丁大叔和丁莺所住的地方,虽然是在深山中,却从未遭遇过野兽的袭击,虽然他不并不知道他们以前是否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但至少他来到这里以后,没有遇到过,不知道是因为他们所选的居处的地理原因,还是丁大叔是个很了不起的猎夫,知道如何阻止野兽的倾袭。
“侨漫哥哥,你在想什么呢?”小曲子沉思的时候,丁莺已经端着一个小竹娄,拿着自己正在刺绣的布匹走回到他的身边,见他呆呆的望着前方,丁莺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哦,没什么,只是觉得这里很宁静很舒服!”小曲子笑了笑,没有说实话,也没有询问丁莺为何他们所住的地方,没有遭受过野兽的袭击,他想,有些事情他不需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过去,正如他的过去,也不希望被别人知道一样。
4心跳
“当然啊,我和爹爹都好喜欢这个地方!”丁莺在小曲子的身边坐下,自豪的说道,之后,两个人便不再言语,丁莺认真的做着她的刺绣,而小曲子则在旁边看着,两个人偶尔闲聊上一句,远远看去,像极了一对恩爱的小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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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漫哥哥,你快放下!给我!”
在前园中拔着杂草,收拾菜地的丁莺,一看到小曲子担着两桶水回来,立刻就扔下了手上的锄头,匆匆的跑到园子外面去迎接,虽然小曲子的气色看起来很不错,但她就是会忍不住的担心小曲子被累坏了。
“没事!我给你挑过去,一会你浇完了,我再去担。”小曲子一边继续担着两桶水往园子里走,一边笑呵呵的对丁莺说道,或许是因为与丁莺和丁大叔在一起的生活,太过幸福太过宁静,导致小曲子觉得,时间完全就是在飞逝,不知不觉间,他到丁莺家已经一个月的时间了,这一个月是他已经过去的十六年人生中,最幸福、最不敢奢望的一段时间。
“不行,你不能再去了,你赶紧回屋里歇一下。”丁莺在旁边护着小曲子和两桶水,或许是因为小曲子是从悬崖上掉下来的,所以她一直觉得小曲子的身体会弱不禁风,脸上和心里,全是满满的担忧和关切。
“都已经一个月了,真的不碍事了,你没发现,我比原来胖了很多吗?再不干点活就要变成猪了,而且,我一个大男人,怎么能自己歇着,让一个女人干那么重的活。”小曲子说话间,已经挑着两桶水走进了园子里,他把水轻轻的放在菜地的旁边,然后十分体贴的帮丁莺把水分别提到菜地的两边,让她在浇园子的时候,能够方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