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座城市繁华起来,繁华本身就是它的宝藏。
这就是琳莉莎选择这座城市的原因之一。
“在这样繁华的城市里做生意,应该不会太难吧。”琳莉莎站在城门口,望着眼前明显比乡下高级的城池感叹到。
让我们把时间退回三天以前——
三天前,琳莉莎猝死在了计算机前,因为过度工作以及长时间的加班。
醒来时,她已经拿着一份遗嘱站在了一个破败的农场前,与此同时自称是镇长的中年男人正在向她介绍这座农场和附近的小镇。
“……所以,镇上该有的设施都很齐全,如果你有任何需要,我们都可以帮助你。你外祖父给你留下的农场虽然现在破败了一些,但是好好努力的话,相信它很快就能恢复生机。”
托马斯镇长摸了摸自己的卷翘的两撇小胡子,装作很有信心的样子鼓励着琳莉莎。
不过看琳莉莎的表情,他也知道这番话没什么说服力就是了。眼见空气中弥漫的尴尬气息越发浓厚,托马斯镇长干脆留下句好好加油就一溜烟跑了。
望着镇长逃走的背影,琳莉莎叹了口气,实在不能怪她,这个老土的开场她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做出反应。
很显然,作为一个穿越者,她在这个世界拥有一个外祖父是十分不科学的事情。更不科学的是外祖父还恰好给她留下了一座农场,而这个农场附近恰好还有一个和平繁荣的小镇。
“这就是牧场物语和星露谷的世界吗?”
琳莉莎觉得自己的头有点隐隐作痛。
按照种田系游戏的惯例,她现在应该开垦一下眼前的荒草地,然后种下几个萝卜或者防风草。
等到给初始作物浇完水,她可以趁机去山上摘点山货回来扔进供货箱,然后去镇上跑一圈认识一下未来的邻居们。在五点前去杂货店买点作物种子,回家种田劳作,然后在凌晨两点之前上床入睡,等待睡梦中的货物结算,第二天再拿这笔钱去买新的种子。
如此周而复始,她就可以过上种田挖矿赶集市,打怪放牧追村郎的“休闲”生活。
玩这类种田游戏曾经确实是她最大的爱好,但是这并不代表她真的想要过上这样归园田居的生活啊。更何况猝死在农活上,本质跟猝死在计算机工作前毫无差别。
开玩笑!人生好不容易重来一次,她怎么可能还跟上辈子一样,走上猝死的老路?
“干脆把农场卖掉去异世界的大城市看看吧。”
这样的念头一旦扎根,就没办法挽回。
所以三天后,在将这座荒草丛生的破败农场卖掉以后,琳莉莎就带着赚到的一百个金币,毅然决然地乘上了去往坠星港的马车。
之所以选择坠星港其实是很有讲究的,首先,根据杂货店老板所说,坠星港是德拉戈大陆南部最大的海港城市,超级繁华大都市。其次,那里四季温暖,即便是冬季温度也像春天一般和睦。
听听,多么眼熟的描述,大都市,四季如春。
可太适合她这个羊城人了。
基于这两点,琳莉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此处。她甚至都想好了,凭借一百金币的起始资金,以及身上这个种田文必备的游戏系统,在坠星港租个铺面开个酒馆,只要味道不是太差,价格不是太夸张,怎么想都觉得很难经营失败。
做厨师开餐厅是她上辈子的梦想,虽然因为过于大胆做出来的饭菜味道一言难尽只能搁置。
但她现在是有系统金手指的人啊!
有系统在,拿左脚做饭用右脚经营她都不可能失败吧?
带着这样的雄心壮志,琳莉莎走进了商业工会的大厅。
两个小时后,年轻的销售小姐带着她来到了最后的目的地。
“如您所见,最后这个铺面的位置虽然不太理想,但是它的价格非常便宜,店内家具什么的也一应俱全。再加上前任老板是一名光精灵,所以屋内设施多多少少都沾染上了光精灵的祝福效果。”销售小姐笑容满面地卖力推销着,如果不是琳莉莎现在就站在这个店铺面前,她都要被说动了。
坠星港确实很繁华,但是很显然这一切繁华都跟眼前的旅馆没有关系。
这间旅馆的位置已经不是不太理想可以形容的了,能够精准的建在坠星港人流量最少的北城门外,而且距离怪物繁多的迷语森林不足半天的路程,怎么说呢,前老板的选址能力是真的强。
按照销售小姐的介绍,这间旅馆是坠星港建城之前就有的,开店时间起码一百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