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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别西卜一(第1页)

&esp;&esp;在场的每一个人,包括大霍普金斯,都是标准的美食家与饕餮,他们满足而喜悦,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各色美食当中去。

&esp;&esp;作为主人,比桑地叔侄还时不时地为霍普金斯添上炒鸡蛋、酸奶酪或是一份浇上了柠檬汁的牡蛎,而其他人则乘着霍普金斯偶尔放下刀叉的时候竞相向他敬酒,用硕大的啤酒杯,公牛血色或金黄色的葡萄酒有点混浊,缺少香味但味道醇厚,力道强劲——本地所有的葡萄都深植于富含高铁元素的火山岩土里,它们结出的果实酸度极高,因此酿出的酒味也更为坚定与特殊,它饱含着的是一种不加雕琢的原始美和不羁的野性——几乎令人不可避免地联想到这儿,这儿的人,还有此处的另一特产“马索耶”

&esp;&esp;撒沙也同样乐于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老安德里亚娜,那个身体单薄的老妇人在一旁伺候他,看得出,小霍普金斯如同天使般的美貌与良好的教养已经轻而易举地攫取到了她的好感,她密切地注视着这位陌生的小客人,向他推荐自己的拿手好菜——个个都是,她殷勤地将浇上甜罗勒酱,香气扑鼻的薄嫩牛肉片夹进撒沙的盆子里,还有一小勺,紧接着一小勺的通心粉,去掉头尾的虾与不比手掌心更大一点的鳕鱼排。

&esp;&esp;很明显,老安德里亚娜已经考虑到了撒沙(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那必然有限的胃口,但数量最终还是赶上了容量,在成年男人们渐入佳境的时候,孩子不得不开始转而享用甜品,蘸酒的小饼干,香蕉派和冰淇淋。

&esp;&esp;或许是香蕉派上的蜂蜜所吸引,一只肥胖的黄蜂嗡嗡地拍打着翅膀从天而降,撒沙停下了叉子。

&esp;&esp;老安德里亚娜斜着眼睛瞄了瞄,突然伸出手,一把抓住了走错了地方的黄蜂,她的手握成拳头,里面是空的,黄蜂继续在里面发出嗡嗡的声音,撒沙勿忘我色的眼睛略微睁大了点儿,老安德里亚娜向他莞尔一笑:“亲爱的,”她甜蜜蜜地说道:“等我一会儿,我得把它放到外面去。”她这样说着,一摇一摆地离开了原有的位置,而撒沙的眼睛眨都不眨地紧盯着她的拳头,直到她拐过一丛过于茂密的金雀花,再也看不见为止。

&esp;&esp;有样东西在餐桌下面碰了碰他的腿。

&esp;&esp;撒沙立刻竖起膝盖,抿着嘴唇垂着眼睛往下看——他起先以为是一条自由的狗,但随即发现那是一个人,一个孩子,大部分身体和脸都隐藏在餐桌的阴影下。

&esp;&esp;“嗨。”细细的声音说道:“我们又见面了。”

&esp;&esp;他抓住了撒沙的脚踝,然后借着这份力儿从餐桌下敏捷而轻巧地钻了出来。

&esp;&esp;切加勒马上看到了他。

&esp;&esp;“祝您好胃口,比桑地叔叔。”巧克力色的男孩大大咧咧地说,一边伸出双手抚弄着自己的头发好让它们体面一点——他是从黑燕麦草哪儿钻过来的,头发被扯得乱糟糟的,简直可以与母鸡的巢穴相媲美了:“嗯,听说您这儿来了客人,比桑地叔叔,我想我得过来看看。”

&esp;&esp;切加勒撅了撅嘴“你就是一只闻着肉味儿来的小猪仔,小混蛋好吧,坐下,让老安德里亚娜喂饱你。还有,我说过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

&esp;&esp;“这可不行,老头儿会打烂我的屁股,他说过很多次,要么唐,要么比桑地叔叔,”男孩直截了当地说道:“当然,我比较喜欢后面那个,太多人叫你唐了,我不想和别人一样——太无趣了。”

&esp;&esp;“别西卜。”附带上一个无奈同时又有点愉快的眼神,切加勒朝着巧克力男孩的方向歪了歪脑袋:“老伙计的孩子,他的妈妈是外乡人,很早就死了,所以每当他出去干活的时候就会把孩子托付到这儿来——老安德里亚娜喜欢孩子,尤其是别西卜。”

&esp;&esp;“看得出他被照料得很好。”霍普金斯说,此类行为在马索耶里并不算罕见,至少在表面上,马索耶更像是个庞大而复杂的家庭,头目是“父亲”而其他人则是“孩子”孩子固然要尊重与服从家长,家长也要照顾孩子——无论金钱还是情感“唐”在这方面从不吝啬,如果某人出了事,被遗留下来的亲属,譬如老迈的父母和寡妇总会得到异常丰厚的抚恤金,命令下属或自己亲自收养无人照看的孤儿也是常事,更多的,获得信任的下属会像兄弟和子侄那样出入“唐”的住所——他们的父母、妻子和孩子也会被“唐”视为亲眷,妇女和妇女一同上教堂、闲聊、做家务,老人们聚在一起下棋或者钓鱼,而“唐”的孩子们则和同龄人亲密无间地厮混在一块——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在不远的将来,后者其中很大一部分必然会接替自己父亲或是叔叔的位置,成为新一代“唐”的臂膀和心腹。

&esp;&esp;但对于已经十年前就已经成年的梅亚雷来说,别西卜太小了,而对于梅亚雷的儿子来说——霍普金斯知道,梅亚雷还没有结婚——又太大了。

&esp;&esp;谁知道呢,也许这确实只是一次单纯的善行,没有任何动机和打算的那种。

&esp;&esp;“你好,我叫别西卜。”男孩自己搬来了一把椅子,紧靠着撒沙坐下,放掉了黄蜂的老安德里亚娜为他拿来了盘子和刀叉——在撒沙看来,后两者完全是多余,这个有着大恶魔之名的男孩显然更擅长使用自己的十根手指,虽然对于他的年纪和所在的场合——用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让小霍普金斯倍感煎熬的是,他每吃一样东西,就会关怀备至地为身边的同龄客人加上一份,从巧克力到碎肉饼,从烘苹果到八爪鱼沙拉完全没觉察出撒沙。霍普金斯现在需要的仅仅只是一杯消食茶。

&esp;&esp;在撒沙以往所接受的教育中,拒绝别人送至面前的食物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情,但在此之前他得考虑他所余无几的胃容量还有男孩的手指,就他亲眼所见的,那十根比其他地方颜色略浅的手指所直接接触的地方有——黑麦草、泥土、他的脚、小腿,大理石桌面,以及在他的盘子里摞成小山的各类美食。

&esp;&esp;“你为什么不尝尝?我可以向上帝发誓,每样都很不错!或者你想要点别的?”

&esp;&esp;撒沙转过头去注视着他,他想要知道自己是不是被人故意捉弄了——在紫蓝色的眼睛里,男孩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咀嚼,他看起来有点手足无措,又有点惶恐不安:“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他用极为细小的声音说,右手反复地捏着一块浸过糖水的梨,汁水从他的手上留下来,在餐桌上形成一小滩污渍“我叫别西卜。”他紧张的重复道。

&esp;&esp;“撒沙。霍普金斯。”

&esp;&esp;“突突。忽忽德图?”

&esp;&esp;撒沙沉默了,他拉了拉大霍普金斯的袖子,把那盘数量不容小觑的食物推了过去——他知道,他的父亲必定是每时每刻注意着自己的——当然,他完全知道这儿发生了什么!

&esp;&esp;“抱歉。”他说,然后跳下椅子,头也不回地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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