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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哎,谢谢王爷爷~”

孙景胜嘴甜,立刻顺着杆往上爬。银发男人顿住脚步,用龙头手杖顶着孙景胜的额头,细细地眯了眯眼:“不许叫爷爷。”

那人握着手杖像握抢,给孙景胜吓了一跳,缩到陆知齐身后,讷讷地笑了笑:“那那我叫您什么?”

“叫王哥。”

孙景胜傻了:“什么??”

陆知齐轻笑,摇了摇头:“您还是这么”

“这么不着调?”

银发男人慢条斯理地收回吓唬孩子的动作,捂着腰边急喘边笑,似乎许久都没有这样放声笑过了。

几人在前面有一搭无一搭地聊天,而凌屿则走在最后,警惕地围观着周围的一切,安静得仿佛察觉不到他的存在。

他们都没有想到,这旧旧一间平房里面竟然别有洞天。

客厅家具朴素低调,可该有的样样不差;最重要的是,左面单独隔出来的两间小房间,落地的透明玻璃将里面的陈设完全暴露在几个没见过世面的高中生面前。

——柔软的吸音棉,高级的监听设备,完善的收音系统。

不仅如此,靠内的区域被单独隔了出来,几排透明架子,架子摆着各色乐器,从木管到铜管,从打击乐到键盘,一应俱全。

孙景胜激动得腿肚子都在抖。他薅着凌屿的校服袖子,声音有点扭曲:“快告诉我,我不是在做梦。”

凌屿把他扶稳,自己手心也有点凉。

因为他看到了第二排琴架上的那把古典吉他,上面还有曾经的‘cheers’乐队主唱的签名——楚峪。

楚峪以摇滚乐队出道,后单飞做了歌手,再后来做了音乐剧演员。他刚出道的嗓音高亢有力量,一首‘飞跃地平线’震撼全国。尽管后来再无什么代表作,但这惊鸿一面,也足够让无数怀揣音乐梦的年轻人憧憬敬仰。

“王爷爷不,王哥!”孙景胜抖着嘴唇朝着银发男人扑了过去,“请您务必替我向这间房子的主人美言几句。我叫孙景胜,家住富贵路89号3栋5楼,音乐世家,孙家唯一独苗就是我,我我我我”

“嗯,他听见了。他还让你闭嘴。”

王明霁掏了掏耳朵,监听室的电源一瞬亮了起来。极为低沉的测试音回荡在房间里。像是耳膜被重重地刮了一下,几人不约而同地抖了抖,惹王明霁笑得更欢了。

“听知齐说,你们要录音?太好办了。”王明霁低着头扒拉腰间的钥匙,选了一个生锈的,朝着殷小竹丢了过去,“丫头,把门打开,让俩小伙子把要用到乐器搬出来。”

殷小竹点点头,孙景胜迫不及待地想要摸一摸这些乐器,可凌屿却回身望了一眼陆知齐。

照这个架势,他觉得,恐怕把自己卖了也付不起陆知齐的工程款了。

“要唱什么?”

王明霁饶有兴趣地问,孙景胜笑着回答:“就是‘cheers’乐队的出道曲,‘飞跃地平线’。”

话音刚落,殷小竹拿着鼓槌,在铜钹上轻敲三下;凌屿指尖划出流畅的g小调和弦,用一段简约的前奏引出主题;孙景胜站在立麦前,胸前的贝斯招摇一甩,左手在弦上重重拨出底音,握住立麦,清亮的声音如瀑布,轰然落下。

很有年代感的民谣。

从阿尔卑斯的勃朗高山唱到伊瓜苏大瀑布的壮美银河,人们一生追逐着地平线尽头的风景,从不停留。

坐在监听室里的王明霁显得安静多了。大抵是这曲子对他来说,也是一段难忘的回忆。

“您没事吧?”

“能有什么事?”王明霁顿了顿,颇有些难堪地问,“怎么,我吃牢饭的事,连你在国外都听说了?”

“……”

“也是。你能找到这里来,想必已经知道了所有。”王明霁不欲再说,淡淡地转了话题,“唱歌的小麻雀劲儿挺足;嗯,那闷嘴小崽子吉他弹得也不错;那丫头鼓敲得也好。怎么,你想让我做他们老师?”

陆知齐知道这话有多敷衍。

王明霁曾是知名高校音乐系教授,尽管遭逢变故,但这样青涩的唱腔必然是入不了他的眼的。

陆知齐从繁忙的工作中抬起头,轻轻按了下肩颈,闲适地靠在椅背,视线停留在几个青涩的高中生身上。

“这种水平的业余乐队,还不值得您费心调教。”陆知齐看他一眼,又无奈轻笑,“您还是正常点说话吧。夹着嗓子,不难受吗?”

“那小麻雀喊我‘爷爷’,我不得装装慈祥么?”

“……”

“别摆出一脸无奈的表情。算了算了,看来我这辈子跟‘温柔’俩字无缘了。”

王明霁丢了手里的苹果核,随手扯了纸巾擦了擦指缝间的水渍。在几个孩子没有留意的角落,他慵懒一瞥。声音一瞬间褪去了年迈的苍老褶皱,回归了原本低沉磁性的声线。

“这前半首曲子,平庸得只剩模仿,最糟糕的是,连模仿都模仿不出来。以他们的资质,我就算拼了命的教上个两年,最多也就能够达到刚刚及格的水平。更何况,我老了,状态早就不如从前了,没收徒弟的想法。”

“老?”陆知齐失笑,“您才刚四十二吧。”

如果不是当年入狱,王明霁绝不会一夜衰老到这种地步,甚至于最后还心如死灰地退出了娱乐圈,选择在这种小地方销声匿迹、毫无心气地玩什么角色扮演、自娱自乐。

“老了。”王明霁指指胸膛,微微一笑,“心老了,干不成什么大事。”

陆知齐却不赞成地反驳。

“当年,您能带出楚峪,现在依旧可以捧出第二个天才。只是您不想,所以才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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