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枫晚是在十一点过五分时来的,孟归南下楼接她,一路把她送进了302包厢。
“付姐,今天怎么来这么晚?”孟归南接过她脱下的外套,挂在门口的衣架上。
“刚开完会,累死我了,过来放松一下。”
付枫晚今年已经四十二岁了,是某家上市公司的高管,但她整个人的状态看上去顶多三十岁出头。
她不结婚,不恋爱,身边总围绕着各种类型的男人。
她总说只要不结婚,就能永远漂亮。不过孟归南很务实地认为能让人永葆青春的秘诀只有一个,那就是大把的钞票。
“今天喝点红酒?”
付枫晚指了指和她一起来的朋友:“今天她请客,听她的。”
田敏珠眯着眼把孟归南从上到下细细打量了一番,笑道:“确实很帅,怪不得付姐总把你挂在嘴边。”
孟归南眨了眨眼睛,回道:“付姐太夸张了,我哪儿值得她惦记。这脸再好看也比不上会所里青葱一样的年轻小男孩,叫几个过来?”
田敏珠的调侃被孟归南挡了回去,他觑了眼付枫晚的脸色,见她没有要开口的意思,也没有对他的提议发表看法,又继续说道:“我去拿酒,您二位先聊着。”
在付枫晚提出包养他之前,孟归南曾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是朋友。
现在想来其实有些天真可笑,在菡雨楼,连接孟归南和客人之间的东西本该只有一样,真诚的友谊在他们这样简单的关系里没有立足之地。
但或许是付枫晚从来没有用过居高临下的眼神看过他,他那被人揉搓来揉搓去的自尊心得到了一丝喘息的机会,所以不免对付枫晚产生了很强烈的好感。
当然了,这不是两性关系里代表了暧昧含义的好感,只是对一个有涵养,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女士单纯的欣赏。
几天前,孟归南送付枫晚下楼,两人靠坐在她那辆白色的玛莎拉蒂车头上抽了一支烟,聊了一些关于婚姻的话题。
在孟归南问出那个庸俗的“为什么不选择和一个人共度余生?”问题后,付枫晚的笑声简直响彻整个安静的露天停车场。
“谁都别跟我来这套。”付枫晚指间的火光随着她身体的抖动摇来晃去,“人为什么要选择结婚呢?如果是为了爱情那谈恋爱就好了。只要愿意花钱,情绪价值,年轻鲜活的身体,我想要什么样的就有什么样的。”她转过头,看着孟归南,“人心是瞬息万变的。注定一地鸡毛的婚姻关系和永远保持新鲜的恋爱,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孟归南也跟着她笑,说付姐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活得都清醒。
空气安静了片刻,两人谁都没说话,各自抽着手中剩下的半支烟。
一辆车闪着大灯朝停车场外轰鸣着离去,孟归南忽听付枫晚开口道:“小南。”
“我挺喜欢你的,你跟了我怎么样?”
孟归南弹烟灰的动作一顿:“跟?”
“那我换个不太体面的词……”付枫晚的手指在孟归南脸侧轻轻划过,“包养?”
孟归南看着付枫晚盛着笑意的眼睛,在一瞬间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上位者都是一样的傲慢,没有例外。
孟归南垂下头,用鞋尖踩灭那抹苟延残喘的火光,随后笑着说:“包养……可我喜欢男人啊。”-
孟归南从包厢里退了出去,对着玻璃墙面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在耳麦里嘱咐酒水间准备两瓶赤霞珠。
凌晨一点四十,302叫了包厢服务。
会所里最好看的几个年轻男孩儿围坐在两人四周,其中一个正半跪在付枫晚身前,手肘搭在她的膝盖上替她点烟。
“黎明之前。”付枫晚扬了扬手指,“五杯。”
“黎明之前”名字好听,实际上是会所里很畅销的一款调制酒。以号称“生命之水”的高度数伏特加为基酒,加入蓝橙力娇酒和椰子朗姆酒,味儿冲,度数高,一杯下去就能撂倒一个酒量不太好的成年人,这会儿听付枫晚说要五杯,他劝阻道:“付姐,酒烈,影响睡眠。”
“这不是你该操心的事。”
付枫晚不在意,孟归南更不在意,他笑了笑,回道:“好的,稍等。”
酒水间将酒送来,孟归南将它们端进了包厢,刚放下,就听付枫晚问:“小南,你真的喜欢男人吗?”
“我要是喜欢女人,肯定一早就跟您走了,放着好日子不过,我不是脑子有病吗?”
付枫晚像是接受了他的这番说辞,扬起下巴点了点桌上的酒杯:“好,这几天我思来想去都觉得心里不舒坦,你把酒喝了,咱俩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孟归南迟疑了一瞬,他可以选择不喝,毕竟陪客人喝酒不属于他的工作范畴。但不喝就意味着彻底得罪付枫晚,失去这个常客对他来说是比喝下这几杯酒更加让他无法接受的结果。
桌面上的酒液在香槟色的灯光中泛着幽暗的蓝光,孟归南看了一眼起哄的众人,端起了酒杯:“付姐,敬你。”
漂亮澄净的酒液进了喉咙就变成了被火烧红的刀片,一寸一寸刮过他的食管,最后进入胃部。它们经过哪里,就在哪里燃起一片火。喝完五杯“黎明之前”,孟归南的手指抖得几乎握不住杯子。
酒杯放置在蓝翡翠大理石制成的台面上,磕出清脆的一声响。
“行了,结账吧。”
酒意在缓慢上升,孟归南赶在身体还没被酒精彻底接管之前,火速帮付枫晚结了账,又叫了代驾,送她们下楼。
临上车时,付枫晚扯着孟归南的领带,把人往身前拽了拽,像是不太死心地又问了一遍:“你真是个同性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