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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我忽然冒出一个无关紧要的想法。如果方应琢没有剪短发,或许还会有一缕作乱的发丝落在我的脸上。

车厢内漂浮着细小的尘埃,温度更加闷热,我还闻到了一股混合着霉味的机油味,混乱的环境和慌张的情形迭加在一起,使我心烦意乱,额头流下热汗,又顺着我的脸颊继续淌,最终没入了衣衫领口。

除此之外,我还注意到了我和方应琢怎么看怎么不对劲的姿势——

昏暗隐蔽的车厢中,方应琢的手掌覆住我的手背,我们汗涔涔的手指贴在一起,看起来竟像是十指相扣。

通过这一刻短暂的肢体接触,我发现方应琢的体温确实比上午那会儿低了不少,至少没那么滚烫了。

然而,更加要命的是,紧紧相贴的不只是胸膛……

方应琢这才意识到这个场面到底有多么尴尬,他不自在地咳嗽了一声,后退一步,与我保持距离。

他终于开口,嗓音听上去比高烧时还沙哑:“抱歉、我……”

方应琢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再没了下文。

他为什么忽然开始尴尬,我们两个人心里像明镜一样。

大家都是男的,不会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本以为是多纯情的小兔子,结果还不是满脑子下流的想法,一想到让方应琢产生异样感觉的人是我、是一个跟他生理结构完全相同的男人,我就控制不住地感到厌恶。嗬,同性恋果然很恶心。

作者有话说

头好痒,感觉要长脑子了

有点小小删减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1900

如果方应琢没有说那句抱歉,我们两个完全可以揣着明白装糊涂,可是方应琢爱道歉的习惯却完完全全地出卖了他,也让我们的尴尬和窘迫无处躲藏。

知道方应琢喜欢男人是一回事,但是,知道方应琢对我有些想法,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我在昨夜已经承受过一番不小的刺激,现在谈不上有多惊讶,只是感到浑身不自在。

我面色不虞地起身,拍掉手上沾的灰,还没忘记自己要干的正事,开始搬车上的货箱。

尽管我让方应琢老实待着别添乱,方应琢却执意要帮忙。他有意避着我,不与我同抬一个箱子,自己搬自己的,动作比我更快,搬的箱子也比我更多。

不得不说,有了方应琢的帮助,效率确实高了不少,但我情愿是我一个人干活,累一点也好过跟方应琢单独相处的尴尬。

等到忙完这件事,方应琢才鼓起勇气问道:“秦理,你的店里缺不缺帮忙的人呀?”

我明知故问:“什么意思?”

“就像刚才那样……我可以帮你进货,算账,打杂,”方应琢说,“不用给我工资,之前给的房费我也会照付。”

像刚才一样?在工作间隙趁机对雇主进行xg骚扰吗?

我在心里哂笑了一声,听听,多新鲜啊,这个城里来的小少爷不仅想帮我打工,还要在打工的时候倒贴钱,如果全世界的打工人能有方应琢这个觉悟,资本家大概在梦里都会笑出声。

既然我已经转变了想法,又没有那么快想扔掉方应琢这块烫手山芋了,于是,我顺阶而下,应道:“行啊。”

说是这么说,我也不会真的让方应琢做什么事。我虽然称不上是个好人,但也没到周扒皮那个程度,不至于泯灭了自己的良心。

当晚,方应琢打开笔电,准备继续修之前拍摄的图片,然而,就在他打开相机包、取出相机时,才发现相机镜头磕碎了一角,应该是昨晚打那一架时弄坏的。

这次来粟水,方应琢带了两台相机,一台用于日常摄影,一台用于录制视频,除此之外,还有一台大疆avic3pro,但方应琢平时拍照片比较多,最常用的还是这台被磕碰了的相机。

方应琢小心地拆卸下受损的镜头,拿起手机搜了些信息,然后对我说:“秦理,明天我需要出门一趟,去c市。”

c市就是这个省份的省会,我猜方应琢是想更换一个新镜头,只有c市这种大城市才有相应货源。

我当然没什么异议,毕竟方应琢来粟水本就是为了拍毕设,当然是他的正事更要紧。我点点头:“嗯,去吧。”

只不过从这里去c市挺麻烦的。粟水镇位于深山腹地,即便去省会也要转换几次交通工具。先要坐大巴车从粟水到县城,再坐绿皮火车从县城到c市,大概需要一整天。

第二天一早,方应琢就从商店离开,我睡眠浅,清楚地听见了方应琢的脚步声。等到方应琢走后,我也下了床,开始洗漱、换衣服。

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竟莫名觉得这间又小又破的屋子有些空荡荡。

其实,方应琢是个很安静的人,他就算在屋子里,也不会发出什么声音,但我这时才清楚地意识到,就算方应琢再安静,有人和没人的差别竟然这么大。

走到桌前吃早饭的时候,我发现方应琢还给我留了一张便利贴,上面的字迹非常漂亮。便利贴旁边还放着一颗方应琢常带在身上的海盐太妃糖。

——很快就回来。

嘁。多此一举。难道我很想他回来吗?我吃掉糖果,把糖纸和便利贴揉成了一团。

我坐在桌前罕见的发了会儿呆,就连自己也很难说清到底在想什么。十几分钟后,我换上外出的衣服,锁好商店大门,去了粟水镇的车站。

车站只有一个售票窗口,我走过去,看了一眼车次表,对售票员说:“买一张到洛城的票。”

洛城就是距离粟水最近的县城。想去省会的人通常都从这里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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